第十四章 抓捕罪犯(二更)(2 / 2)

農民其實最怕事,見公安局鳴槍抓人,動了真格,誰還敢鬧事,一個個龜縮在自家屋子關上門,連聲也不敢吭。

陳天民回到縣城已經夜半三更,他知道季書記、齊縣長沒有睡,還在等著他聽情況彙報呢,手機打過去,兩人果然在季書記辦公室。

陳天民叫上王庭吉去季書記辦公室,書記、縣長見兩人又是讓座又是端水,連連說辛苦了,像待凱旋歸來的大功臣、大英雄似的。

陳天民坐下喝了水,破天荒要支煙抽起來,然後向書記、縣長彙報詳情。

彙報完事件經過陳天民說:“我接到報告意識到這是一起突發的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事件,必須采取緊急的超常規處置措施,如果我當時向書記、縣長彙報了情況,在處置時出了問題,會連累二位領導,所以沒有彙報。我的行為違反了緊急情況必須向上級報告的有關規定,請二位領導處分!”

季書記、齊縣長對對眼神,季書記說:“你的處置措施得當,化解了可能發生的嚴重傷亡事件,值得肯定,不過,你應該給我和齊縣長通下氣,畢竟多一個人多一些辦法,即便在處置中出了問題,我和齊縣長也不會逃避責任!”

齊縣長接過話:“季書記說得對,我們共同駕駛嶺東這艘航船,不管發生什麼都有責任!”

陳天民激動表情說:“通過這件事,我更加敬重一直關注關心、培養教育、扶持幫助我走到今天的二位領導同誌!”

季書記、齊縣長表彰一番王庭吉,王庭吉很是得意的樣子。

鬧事事件平息,大部分農民忍氣吞聲,有幾個農民乘公安局撤走後到礦上鬧事,鬧累了在礦上吃、礦上睡。

黃老板不動聲色,鬧就鬧、吃就吃、睡就睡唄,隻要不影響出煤,吃飯值幾個錢!

可鬧事人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在鬧別人的同時,別人也在他們的找岔子,要麼嫖娼被人扭送派出所,要麼小偷摸被人痛打一頓,要麼無緣無故撞著人付醫藥費賠償費,要麼家裏夜半三更鬧鬼……總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走不走出家門都沒有清靜日子。

鬧事人發現鬧別人卻攪亂了自己,知道黃老板在搗鬼,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做筆錄卻講不出子醜酉卯來,隻好偃旗息鼓不再去礦上鬧事了。

礦山事件陳天民注重後續處理,他召集縣上有關部門、鄉、村、社解決農田用水問題。解決問題要座談,黃老板和農民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陳天民引導雙方走訴訟的路子。雙方表示同意。

官司一拖就幾年,幾年過去社會形勢發生很大變化,外出打工農民越來越多,有的已經舉家遷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加上退耕還林政策出台,農民的田種上樹還能得到國家補貼,原來尖銳矛盾竟然緩和下來了。

法院最後判決農民敗訴,原因是,小溪河床下麵不屬於黃老板的法定開采區,國家核定批準文件圖紙標注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說,黃老板根本沒在小溪的河床下麵挖過煤,鑒於造成小溪河床塌陷有諸多因素,法庭對農民的訴求不予支持。

法院宣判後雙方沒有提起上訴,當年鬧得沸沸揚揚的礦山鬧事事件就此了結,罪犯沈翻天還在獄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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