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2)

上天總是喜歡跟你開玩笑。

第二天在迷迷糊糊中就聽到外麵滴滴答答下著雨,心裏不由歎了口氣,今天的軍訓看來是上不了了。身子渾身酸痛,翻了個身。雙眼張開看著白色的天花板,想著今天要幹什麼?

課本還沒有發,圖書館也沒有開,隻能在宿舍呆了?

小說卻是沒了看的興致,若是有現實的踏實我還是想過現實點,當然要有這個前提。

現在在大學重新開始了,不想一來就那麼頹廢的生活,總要給自己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去做。

······

可是我還是高估自己了。

有意義的事情並沒有做成。

老二是個遊戲迷,這幾天軍訓完都要去附近的網吧玩遊戲的。這段時間,我所知道的這段時間一款叫做《地下城與勇士》的網絡遊戲正處於火熱。老二和其他幾個宿舍的兄弟都玩著。今天一看下雨更是如願了。我沒忍住也跟著去了。

網吧實行的是會員製,開學這幾天還在搞著特價優惠,充50送150,但是每小時上網費用也要3元,算來沒有便宜多少。因為據我所知,別的大學附近的網吧也就1元每小時的收費而已。但是人都有這樣的心理:感覺自己占了便宜,所以便都樂於接受。我也是其中之一。

對於遊戲在現在對我來說卻談不上喜歡或者厭惡。第一次接觸電腦還是在初三的時候。當時國內流行傳奇私服,宿舍的人6個去了5個通宵去玩。隻剩我一個人在宿舍。

我原來是在鄉中上學的,學校附近沒有網吧,那時候的電腦也不普及。所以我根本不知道電腦為何物。直到初三轉學到了縣中,我才知道電腦是什麼東西,網吧是什麼地方。

當時膽子也小,晚上宿舍外麵黑乎乎的,宿舍熄燈也早。我不敢一個人呆一晚上,所以我也就不得不跟著去了。

第一次去網吧就把自己的第一次通宵也貢獻出去了。那天在旁邊看著他們玩了一晚上。因為我對於電腦這個第一次出現於我腦海的新奇事物是一點認識都沒有的。看了一晚上後基本的操作算是會了。

大約是過了兩天後他們又去通宵的時候我才開始自己玩電腦,也玩上了傳奇私服的遊戲,他們給我申請的號,卻沒想到一玩上便難以離開了,也經常跟著去通宵了,這時候自願的成分占大半。

那時候晚上一宿不睡覺,雙眼直盯著電腦屏幕,右手則是不停的移動著鼠標,瘋狂地點擊鼠標,左手也不斷的擊打著鍵盤發動技能玩著遊戲。到第二天回學校眼睛都是紅通通的,眼球上都是血絲。上課的時候困得難以睜開眼皮,腦袋昏昏沉沉的,根本聽不進老師在講什麼,最後實在堅持不住了,便顧不得老師的懲罰,趴在課桌上呼呼大睡。

當然我也付出了代價,被罰站了兩天。幸好還沒請家長,因為去網吧的錢都是我節省飯前省下來的,沒有跟家人多要。

也許正是因為傳奇私服在我的腦海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吧,後來在初三下半學期玩的那個私服不知什麼原因關閉了後就再也沒有興趣玩遊戲了。哪怕後來有不少流行火爆的遊戲。

現在我也一直認為當時那款遊戲能吸引我能如此投入和記憶的原因是因為裏麵是我接觸網絡世界第一個地方,那裏我交到了第一個網友,那裏我能在互相的搶奪中感覺到江湖。一切都是因為那是個充滿人交互和衝突的遊戲世界,讓我對那個世界產生了認同。所以我基本不玩單機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