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婚夫妻二(1 / 2)

結婚的日子還是我媽和他爸訂了通知我們的,就是結婚的形式,我要求弄小一點。王誌博爸爸商場上的朋友比較多,真心的有幾個呢,我結不是為了作秀給別人看。王誌博也說那段時間,公司很忙,他能抽出時間客串一下新郎就不錯了。王小強怕事情夜長夢多,就按照鎮上的習俗,在老家擺了一百桌喜酒,請的都是老鄰居和老朋友。我都沒請我單位裏麵的人,她們也不知道我要結婚,隻是破天荒請了一天的假。她們以為是我媽不舒服,我要陪我媽。我穿著鳳冠霞帔跟王誌博和王小強一桌桌敬酒,一百桌啊,我的腳快走斷了。那嫁衣是王小強早就準備好的,請了蘇州最好的刺繡師傅花了大半年的時間做的,又放了半年,如今穿在我身上。穿完之後,把這套衣服捐出去展覽,也夠看頭的了。

敬酒的時候原本還準備了一套禮服,那套禮服是抹胸的,臨時買的乳貼,太厚,禮服竟然穿不上了。王誌博在外麵等了十分鍾,有些不耐煩,闖了進來:“你到底好了沒?”看到伴娘幫我努力拉上禮服,王誌博從我胸口把乳貼拉了出來,還不忘發揮毒舌的功力:“你明知道沒那麼大,稍微坦誠一些別人也不會笑話你的。要不要給你兩塊創口貼貼上。”

我抱著胸,瞪他:“給我滾出去。”王誌博出去後,我換上了原本的嫁衣,然後我就一件嫁衣穿了一天。

王誌博被他小夥伴灌了很多酒,叫著什麼“玥兒”。結婚前我就知道那個什麼玥兒是王誌博的前女友,還是他們學校的校花,可是王小強就中意我一個做他兒媳婦。王誌博就跟玥兒分了手,王誌博也不止玥兒一個前女友,卻是最“刻骨銘心”的,遇到家長棒打鴛鴦,還讓王誌博娶我這個老女人。

我們的新房暫時放在了我的房間,王家的老房子擺個酒席還可以,做新房還是差點。王家老房子多年沒人住,還來不及好好裝修。我的床是我做木工的舅舅親手雕出來的,早幾年就放在我房間,就是為了給我做婚床。一直等到我27歲了,放了整整七年,我們鎮上一般女孩子結婚都挺早的,我算是晚婚的。

王誌博就這樣衣服也不脫,四平八仰地霸占了我大半張床。我洗了澡,換了睡衣,從櫃子中找了被子和枕頭,睡在地板上過了一夜。早上起床的時候,發現脖子上一隻手,王誌博還沒醒,把手伸出床掛在床沿,他收回手的時候,還打了我一把。

“王誌博,你給我起來。”我跳起來,一枕頭打下去。

王誌博大概酒還沒醒:“你怎麼在這?”想起來,“這是你家啊!”他對我的房間還是熟悉的。

“哎呀,我下午的飛機啊。”王誌博跳起來,想起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國外跟人談合作,訂了下午的飛機,還要趕回家拿行李。然後,就是在我房間裏,用我的牙膏、我的洗麵奶、我的毛巾收拾自己,把髒衣服隨意扔在我的浴缸裏,光著身子在我的房間裏,找幹淨的衣服,昨天他有帶幹淨的衣服。等他收拾好,人模狗樣兒的,輕佻地:“老婆,我走了。”

“滾。”我拍開了他摸我臉的手。

他走了,我就收拾我自己,把他的衣服一股腦扔洗衣機裏。等到洗完,衣服都變形了,我才發現那是真絲西裝,要手洗,怪不得怎麼看著這麼又光澤,原來是高檔麵料啊。我原本打算把洗壞的衣服扔了,我媽是個勤儉持家的好女人,一條真絲圍巾都能用很多年,更別說是一套真絲西裝了,她努力要用熨鬥給熨平,努力了一下午沒一點進展。我真的要扔,我媽說這是我老公的衣服怎麼也要等我老公自己決定。我媽對王誌博很滿意,王誌博出門的時候,對我媽是萬分抱歉,酒席前就跟我媽打好招呼了,還有點“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意思。我媽倒是怪我不去送送我老公,她的女婿,怎麼說王誌博都是她看著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