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把垃圾拿去丟了,丟完你也別回來了。”
莫凡還在廚房的角落裏吃著剩飯剩菜,孫倩冷眼的聲音便從客廳傳來。
一口飯含在嘴裏,莫凡眼淚都掉了出來。
在孫家三年,這一天終究還是來了。作為當年算命先生指定的衝喜人偶,莫凡三年前入贅蘇家,自此以後便再也沒有抬起頭來。
老婆孫倩從來不讓他碰,除了每天晚上為她洗腳的時候之外,都是得隔著一米遠才行。隻因為孫倩嫌他臭。
嶽母李鳳儀更是把他當成狗一樣的踩,每天洗衣做飯不說,連飯桌都不讓上。隻能在家人都吃飽了之後,撿點殘羹冷炙。有一天實在忍不住,在做飯的時候偷吃了一個雞腿,就被李鳳儀狠狠的扇了兩巴掌,然後罰了一天不能吃飯,餓得莫凡兩眼冒金星。
甚至是孫倩的弟弟孫誠,都可以隨意打罵莫凡。喝醉了打,不高興了打。在外麵惹了事,還讓莫凡去背鍋。
莫凡心裏也苦啊!但是他能奮起反抗?
答案當然是不能,入贅孫家之前,莫凡就是個街頭流浪漢。衣衫襤褸,在街邊撿垃圾維持生活。莫凡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從小就開始流浪,因為他丟掉了自己太多的記憶。隻記得自己一直在流浪!
入贅孫家之後,莫凡發現孫倩雖然很嫌棄自己,但是至少她的心地還是很善良的。莫凡還記得,他有一次過生日,孫倩竟然給他買了一個蛋糕。那是這輩子,莫凡吃到的最甜的蛋糕。
也就是從那時候起,莫凡決定傾盡一切的對孫倩好。決定好好努力,給孫倩一個幸福的家。但他卻不幸的發現自己有種怪病,一旦怪病發作,就成了個植物人。
“今晚怎麼火氣這麼大啊?是不是工作上的事情有什麼不順心的?”
莫凡咽下嘴裏的飯,走過去衝著孫倩嘿嘿一笑。
“你別給我裝蒜,我是讓你永遠別回來了!懂嗎?離婚!你這個廢物,我不想被你拖累一輩子。”
三年了,孫倩終於忍不住,聲嘶力竭的吼著。
她就算是個普通女人,也不願嫁給廢物,何況她是中京市公認的絕品美女。奈何,成為家族的犧牲品,下嫁路邊乞丐。
從此所有人都帶著有色眼鏡看她,家人將她視為恥辱,外人將她辱進深淵。
但這一切,三年來孫倩都忍了下來。隻是這一次哪怕是莫凡恨她,她也要見莫凡趕出孫家。離婚,是為莫凡好。因為孫誠犯下的錯,不是莫凡能夠扛下來的。去背鍋,隻有死路一條。
“我,我不回來就會橫死街頭的。”莫凡尷尬的擠出笑容,心如刀割。
留在孫家,至少還有個窩。要是繼續去流浪,都不知道會死在什麼地方。
“那你就去死吧!”
孫倩起身,一巴掌扇飛了莫凡。
然後哭得梨花帶雨,躲進了自己的房間。
莫凡呆呆的,心痛得撕心裂肺,想到自己終究還是隻能死在外邊,就感到無比絕望。
“我不想死,我還有一件事情沒做。”
每次犯病之前,莫凡腦海裏就有一個聲音告訴他:你不能死,你還有事情要去完成。但是要做什麼,他始終想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