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峰擔心李元朗承受不住壓力,說道:“領導,查處恒發集團,關鍵不在於誰支持不支持,更不在於哪位領導的一孔之見,我們沒有必要去看某些人的臉色!”
“重要的是要看恒發集團存不存在問題、有沒有觸犯法律。隻要恒發集團觸犯了法律,就必須查!在這件事情上誰說了也不算數,惟一能說了算的就是法律。”
“誰犯了法就該查誰,別說是張三李四,就是天王老子下指示也沒用!我認為要對恒發集團的問題進行嚴查!”
“為了改造國有企業,國家提出國有資本有序從競爭行業退出,是不是意味著民間資本參與國企改革就不受約束了?既然是有序,退出也好引進也罷,是不是都應該遵守市場遊戲規則?”
“有沒有必要在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原則下,在國家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進行?”
“我已經找過東苑飯店原負責人,他說原先的東苑飯店經濟效益不錯,但是不知為什麼,上級領導卻把這樣一個有潛力、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劃為下三流。”
“在沒有履行合法手續,不執行市場操作規程,不經過審計評估,僅僅憑著某些領導的一句話,便把東苑飯店轉讓給了恒發集團。”
不過,這一次,李元朗最終沒有下定決心去查處恒發集團,他不敢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下,進行冒險。
張東峰理解李元朗的顧慮,不得不先放棄。
一天後,在省城一家酒店的客房裏,聚集著三個人:高世喜、張東峰和顧長武。
張東峰從李小元案件談起,把吳東江死亡疑點作為主線,深入分析了幾起案件的相關細節,使案件幕後人物清楚地顯現了出來。
他說道:“從目前來看,這三起案件的直接凶手為丁無傷,前兩起案件的雇凶者為淩友軍,但是要想找出淩友軍作案的證據還很困難。”
“從前一段偵查的情況看,關於東興大廈有用的資料一份也沒有留下,看來早已讓淩友軍給銷毀了,所以,我的想法是應該立刻轉移偵查方位。”
“下一步要集中力量盡快突破吳東江死亡疑點,查找吳東江被害證據,不能把精力消耗在這幾起刑事案件上。”
張東峰講到這裏看了看高世喜,見高世喜點了點頭,繼續說道:“我認為對這幾起案件的偵查,沒有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
高世喜說道:“我同意把吳東江案子作為突破口,我也認為這個口子選得好。但是對另外幾起刑事案件的偵查不能放棄。不但不能放棄,而且還要加強。”
“吳東江給國家紀委的那封舉報信裏反映了東江大廈建設期間至少有兩億多元資金流入到一些領導幹部手中。”
“如果算上股份流失這一塊,足夠再建一座東苑飯店。你們看看這個。”
說完,高世喜隨手從文件包裏拿出幾頁紙遞給張東峰。
每頁的目錄中標有各種幾何圖案,有五邊形、正方形、三角形、長方形和平行四邊形。
同各種圖案對應的橫格內記錄著金額不等的款項,其中五邊形的金額最高;其次是正方形;再次是三角形。
依次類推,不同的圖案記錄的款額大小不等,紙上每一欄的備注中還詳細地標有東興大廈立項開工以來各項交易費的明細。
張東峰粗略估算不下一個億,便疑惑地問道:“高廳長,這份資料太重要了,您是怎麼搞到的?”
“怎麼搞到的?肯定是不會飛來的!當然是偵查到的。”
“什麼人能把這麼機密的資料給搞到手?”
“張東峰,記不記得我曾經說過,你在東興市的調查行動逃不過我的眼睛,盡在我的掌握之中。”高世喜裝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
張東峰繼續說道:“吳東江的貪汙問題從審理到提起公訴時間非常短。從時間和程序上考慮,顯然不合時宜,看得出有人等不及了,想馬上判處吳東江死刑。”
“當時專案組內形成兩種意見。一方堅持做進一步調查,一方主張盡快提起訴訟。東江大廈由國家控股變為港商控股,省市紀委要求進一步查實國;而東興市檢察院認為東江大廈股份的變更,是中方違約導致了對港商的經濟賠嚐,無需繼續查下去。”
“最後在鐵戰和葉齊的堅持下,紀委方麵尊重了檢察院和反貪局的意見。這件事,李元朗知道後建議專案組繼續查,同時,他也向時任省委副書記簡自在談了看法,卻沒能得到後者的支持,估計鐵戰事前已做好了工作。”
“不過,吳東江的死因確實讓人感到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