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進一步深化商業銀行改革(3)(1 / 3)

(四)增加產品種類,提高客戶的可選擇性

“以客戶為中心”已經成為現代商業銀行共同的服務理念,這種理念逐漸融入和反映在銀行的組織架構變革、業務流程再造、產品設計、營銷渠道等許多方麵。其中,客戶對產品種類和服務渠道的可選擇性是“以客戶為中心”理念的重要體現,而多樣化產品又是客戶可選擇的前提。就存款產品而言,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銀行形成了“多要素構成、多樣化產品、市場化定價、多渠道營銷、個性化選擇”的產品營銷體係。相比之下,我國銀行業的存款產品種類少,同質化嚴重,存款人對產品的選擇性較差,“以客戶為中心”更多體現在寬敞明亮的服務環境、微笑服務、免費喝水等形式化的或非經濟意義的純粹服務上。

(五)改變過度平均化的產品設計思想,注重市場細分

目前我國“期限+利率”的產品設計方式實際上是以期限為單一要素的存款產品設計方式,也就是按照期限來細分存款市場。而事實上,存款需求的差異不僅表現在期限方麵,還表現在利率偏好、開戶起點、取款次數、賬戶餘額、支付金額與次數等其他方麵。

從技術上講,盡管所有產品、包括存款產品都一定是按“平均需求”來設計的,但是存在按什麼來平均和在什麼範圍來平均的問題。這種“平均”是相對的,對每一個細分市場而言,必然是“平均”的,但細分市場之間的“平均”是有差異的。“平均”範圍越大,“平均”的標準越單一,產品的針對性和個性化就越差。以城鎮與農村家庭為例,這兩類市場在儲蓄存款需求的收入彈性、利率彈性差異,以及銀行網絡環境上存在明顯差異,銀行應該設計不同的存款產品投放不同的市場。顯然,現行的將農村與城市家庭的存款需求“平均”並提供相同的存款產品是不合理的。對此,可以考慮做兩點改進:第一,開戶起點差異化。農村地區存款的平均水平與城市差距很大,農村地區存款的開戶起點、日均餘額都應該比城市低。第二,在城市試行“捆綁”式銷售與定價。即城市存款(定期和活期)的利率可以與活期賬戶的活動情況掛鉤,利用活期存款簽發支票、POS刷卡消費達到一定要求者,按較高利率計息,否則按較低利率計息;而農村地區由於支付結算體係不完善,ATM網絡、POS網絡、網上銀行不發達而不要求定期利率與活期賬戶掛鉤。再比如,POS刷卡消費達到一定數量的城市存款人,可以取消其跨行ATM取款收費或增加其免費跨行ATM取款次數。

第四節對提前支取的存款利率定價方法

一、問題的提出與研究思路

我國商業銀行支付的存款利率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利率水平隻與存款期限有關,而與存款數量、特別是剩餘到期存款數量無關。因此,目前的“線性存款利率”定價機製不能體現不同餘額存款人之間的差異性,也不能體現存款人與銀行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應該如何改進?銀行是否應該對高餘額存款人支付更高的利率或更多的優惠,而對低餘額存款人征收賬戶管理費?

相對於基於違約率、提前償付、抵押率等的貸款利率定價和基於利率期限結構的存款利率定價,國內外對存款餘額與利率定價關係研究較少,本文重點從理論上對此進行深入探討。

本文在一個包括企業(或投資項目)、投資者和銀行的簡化經濟體係中,首先從效用角度分析投資者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方式選擇問題,然後討論投資者選擇“有銀行方案”時的銀行參與約束和存款人的激勵約束條件,通過銀行風險補償來研究存款人發生提前支取情形下的存款利率定價問題,並得到與Ping Lin(1996)一致的結論——滿足存款人激勵約束的存款契約應該是存款利率與存款餘額掛鉤的非線性利率。最後深入討論提前支取及其付息的不同情況對銀行存款利率定價的影響。

本文部分地借鑒Lefebvre(1986)的研究思想和方法,但是存在三個不同點。第一,Lefebvre(1986)隻分析了存款人閑置資金期限與項目期限匹配的情形下的不同風險偏好銀行的風險補償問題,沒有考慮存款人流動性需求對風險補償的影響。第二,從Lefebvre(1986)中風險補償的表達式來看,其中一端的Taylor級數隻展開到一階求解,而本文展開到二階,因此,風險補償的計算更精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Lefebvre(1986)主要討論銀行不同風險偏好對銀行和存款人之間的最優風險分擔問題,本文在存款人與銀行風險偏好不變的假設下,重點討論了存款人提前支取及其付息情況對銀行獲得的風險補償以及對存款利率定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