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是發生在沈陽的一件極其凶狠和變態的一個,在當時的年代造成的恐慌直至今日都沒有消散。
並列為遼寧三號公案特大殺人案,作者本身就是遼寧沈陽人,就在當時參加工作的時候,還聽過有同事的親戚是受害人之一,並且是也是活的痛不欲生。
因為什麼呢?在當時沈陽三伏天實屬太熱,所以一對這對夫妻就睡不著覺,也正是離北陵公園近的原因,所以決定出去溜達一圈,去除一下內心的燥熱。
聽同事的述說是:“當時是夜晚九點多鍾,他的大姨和大姨父就去公園裏避暑消熱,可是在走了沒一會的時候,在一個四下無人的草叢中衝出來一個矮個子,手裏拿著刀,在後麵就刺了大姨父一下,但並沒有刺到要害,可是也被刺翻在地。隨後大姨剛想呼喊,就被矮個子拿著尖刀威脅到不敢出聲,並且當著大姨父的麵把大姨給強奸了。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可沒成想提完褲子的矮個子,竟然舉起尖刀用力的刺向了大姨的心髒。然後逃離了現場。”
作者那時還追問“他們最後都怎麼樣了?”
“還能怎麼樣?大姨一刀就斃命了,隻有大姨父活了下來,並且當時都被嚇尿褲子了,凶手是什麼樣都沒看清,最後還是過了半個小時後,感覺凶手肯定走遠了,才通過呼喊撿回一條性命。”同時也是挺同情的說道。
“那警察沒有抓到凶手?”作者好奇問。
“抓到是抓到了,但是那時我大姨父和大姨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後來作者查閱各種資料才了解到,這個凶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
好了,現在跟隨作者查閱的資料,一起來了解一下凶手到底是個什麼窮凶極惡的人吧!
“王強”出生於1975年,他還有一個弟弟,比他小三歲,在他七歲那年因為父母離異,弟弟就跟隨了母親,而王強就跟了父親。
但是沒過多長時間,王強的父親就因為喝酒和別人發生爭執,把一人打成重傷,當時被警方判了十一年之久。
於是王強隻能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但別看他歲數小,可心眼了真不少,總感覺自己的爺爺奶奶對他非常的不好,其實就是認為兩位老人沒有那種真的親情,想找個借口回到母親的懷抱。
還別說!這個王強陰差陽錯的還真回到了母親的身邊,但可想而知,一個女人,在那個年代想自己拉扯兩個男孩子,有些不現實。
最後母親隻好嫁給了另外一個男人,帶著他和弟弟就改嫁到了別人的家中。
直到王強13歲那年,正是青春期的時候,他開始叛逆,不學無術,再加上繼父對他並不是很好,這就讓小小年紀的他心生了厭倦。
時不時的王強就開始學會了離家出走,從一走兩三天,直到一走十天半個月。
直到出走成為習慣之後,就不再去上學,並準備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準備出去流浪,走到哪裏算哪裏的生活。
在這期間王強就流浪到了沈陽,還當上了乞丐,這樣最起碼能過點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