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和幾個朋友吃飯,有一個縣人大代表的朋友就在飯桌上公然批評了我們龍康縣公安局的工作!”
魯波臉上的神色馬上就是嚴肅了起來,“這件事情就發生在我這個朋友的身上,他們逛街的時候錢包被人偷了,最後追上小偷的時候,正好被咱們在街上巡邏的民警看到了。”
“我這個朋友直接就是把抓起來的小偷扭送到民警麵前,原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麼完事了,後來等我朋友逛完街出來的時候,竟然又看到了這個小偷在作案…”
在場的眾人臉色都是微微一變,被縣人大代表抓到個現行,能對公安機關有好印象就有鬼了!
“後來他直接打了我的電話,和我要個說法。當初我讓人查了一下,出警的是南街派出所的民警,之所以他們抓了人又放,就是因為這小子是個慣犯。”
“而且,還是一名攜帶艾滋的慣犯…”
許國華的眉頭也是隨之皺了起來,他在公安機關待的時間也不短,雖然之前都在法製科工作,但是局裏各個業務部門的事情他多多少少也有所耳聞。
甚至就算是大街上的老百姓,都知道公安局拿那些溜冰、吸毒得艾滋或者是其他傳染性疾病的小偷沒有辦法…
為啥,你公安把人抓了,給送到看守所去。在進看守所之前是有入所體檢的,這些慣犯沒有一個能符合龍康縣看守所的羈押條件!
派出所的民警送不進看守所怎麼辦,總不能二十四小時看著這些家夥、管吃管住吧?
如此一來反而倒是造成了這麼一種社會現象,以前民間有句傳言是怎麼說的,銀行貸款上千萬,公安不敢抓,法院不敢判。
就是因為你把這些人控製起來了,銀行上千萬的貸款誰還,最後銀行能不找政法係統的麻煩?
不過現在隨著法製的進步,法院執行部門和銀行、證監、保險、公安等等兄弟單位聯手,倒是能從一定的程度上遏製、解決這樣的問題。
但是這個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也隨之一起出來了。
剛剛魯局在會上提到的這個案例,就是當今社會中特別尖銳的一個問題!
已經到了不得不除、不得不麵對解決的一個難題!
“後來南街派出所的同誌們專門兒給我寫了一個報告,說實話,我也理解他們的難處。”魯波感慨一聲,“所裏警力小,人員少,這些人真要是就被他們所裏看著,我也知道不現實…”
“可是同誌們,這個是我們公安機關不作為的理由和借口嗎?”魯波臉上的神情馬上就是變得異常嚴肅了起來!
“咱們公安機關的作風是什麼,紀律是什麼,工作原則是什麼?”
“沒有任何的罪惡,能以任何的理由和形式,逃脫法律的製裁!”
“而我們的工作,就是徹底掃平這些社會中存在的罪惡,還老百姓、還社會一片真正的藍天…”
魯波話音剛落,許國華帶頭緩緩的鼓起了掌。
然後,整個龍康縣黨組會議室裏,掌聲雷動,久久不歇!
就連,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彭亞軍,也是滿臉的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