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3 / 3)

禦史曰:“夫負千鈞之重,以登無極之高,垂峻崖之峭穀,下臨不測之淵,雖有慶忌之捷,賁、育之勇,莫不震懾悼栗者,知墜則身首肝腦塗山石也。故未嚐灼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灼也。未嚐傷而不敢握刃者,見其有傷也。彼以知為非,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懼而為善。故立法製辟,若臨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則民畏忌,而無敢犯禁矣。慈母有敗子,小不忍也,嚴家無悍虜,篤責急也。今不立嚴家之所以製下,而修慈母之所以敗子,則惑矣。

文學曰:紂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之法。趙高以峻文決罪於內,百官以峭法斷割於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側目重足,不寒而栗。《詩》雲:“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哀今之人,胡為虺蜥!”

方此之時,豈特冒火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慢,至於骨肉相殘,上下相殺。非輕刑而罰不必,令太嚴而仁恩不施也。故政寬則下親其上,政嚴則民謀其主。晉厲以幽,二世見殺。惡在峻法之不犯,嚴家之無悍虜也?聖人知之,是以務和而不務威。故高皇帝約秦苛法,以慰怨毒之民,而長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是以恩施無窮,澤流後世。商鞅、吳起以秦、楚之法為輕而累之,上危其主,下沒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詔聖第五十八

禦史曰:夏後氏不倍言,殷誓,周盟,德信彌衰。無文、武之人,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失勢,而見奪於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法弊而更製。

高皇帝時,天下初定,發德音,行一切之令,權也,非撥亂反正之常也。其後,法稍犯,不正於理。故奸萌而《甫刑》作,王道衰而《詩》刺彰,諸侯暴而《春秋》譏。夫少目之網不可以得魚,三章之法不可以為治。故令不得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畫衣冠非阿,湯、武刻肌膚非故,時世不同,輕重之務異也。

文學曰:民之仰法,猶魚之仰水。水清則靜,濁則擾。擾則不安其居,靜則樂其業。樂其業則富,富則仁生,贍則爭止。是以成、康之世,賞無所施,法無所加。非可刑而不刑,民莫犯禁也;非可賞而不賞,民莫不仁也。

若斯,則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禦之禦馬也,行則頓之,止則擊之。

身創於箠,吻傷於銜,求其無失,何可得乎?乾谿之役土崩,梁氏內潰,嚴刑不能禁,峻法不能止。故罷馬不畏鞭箠,罷民不畏刑法。雖曾而累之,其亡益乎!禦史曰:嚴牆三刃,樓季難之;山高於雲,牧豎登之。故峻則樓季難三刃,陵夷則牧豎易山巔。夫鑠金在爐,莊囗不顧;錢刀在路,匹婦掇之。非匹婦貪而莊囗廉也,輕重之製異,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仰而不可逾,可臨而不可入。《詩》雲:“不可暴虎,不敢馮河。”為其無益也。魯好禮而有季、孟之難。燕噲好讓而有子之之亂。禮讓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

明君據法,故能長製群下,而久守其國也。

文學曰:古者,明其仁義之誓,使民不逾;不教而殺,是虐民也。與其刑不可逾,不若義之不可逾也。聞禮義行而刑罰中,未聞刑罰行而孝悌興也。

高牆狹基,不可立也,嚴刑峻法,不可久也。二世信趙高之計,渫篤責而任誅斷,刑者半道,死者日積。殺民多者為患,厲民悉者為能。百姓不勝其求,黔首不勝其刑,海內同憂而俱不聊生。故過任之事,父不得於子;無已之求,君不得於臣。死不再生,窮鼠齧狸,匹夫奔萬乘,舍人折弓,陳勝、吳廣是也。當此之時,天下俱起,四麵而攻秦,聞不一期而杜稷為墟,惡在其能長製群下,而久守其國也?

禦史默然不對。

大夫曰:瞽師不知白黑而善聞言,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議。夫善言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令何為施?法何為加?湯、武全肌膚而殷、周治,秦國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亂。《春秋》原罪,《甫刑》製獄。今願聞治亂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文學曰:春夏生長,聖人象而為令。秋冬殺藏,聖人則而為法。故令者教也,所以導民人;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強暴也。二者治亂之具,存亡之效也,在上所任。湯、武經禮、義,明好惡,以道其民,刑罪未有所加,而民自行義,殷、周所以治也。上無德教,下無法則,任刑必誅,劓鼻盈蔂,斷足盈車,舉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終而以亡者,秦王也。非二尺四寸之律異,所以反古而悖民心也。

大論第五十九

大夫曰:呻吟槁簡,誦死人之語,則有司不以文學。文學知獄之在廷後而不知其事,聞其事而不知其務。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斫,斧斤而行之,中繩則止。杜大夫、王中尉之等,繩之以法,斷之以刑,然後寇業奸禁。故射者因槷,治者因法。虞、夏以文,殷、周以武,異時各有所施。今欲以敦樸之時,治撫弊之民,是猶遷延而拯溺,揖讓而救火也。

文學曰:文王興而民好善,幽、厲興而民好暴,非性之殊,風俗使然也。

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紂之所以亡也,湯、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紂非得蹠、囗之民以亂也,故治亂不在於民。孔子曰:“所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者難,訟而聽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末,古之所謂愚,今之所謂智。以棰楚正亂,以刀筆正文,古之所謂賊,今之所謂賢也。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時,而世非許由之民,而欲廢法以治,是猶不用隱括斧斤,欲撓曲直枉也。故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為輪者不待自由之木。

往者,應少、伯正之屬潰梁、楚,昆盧、徐穀之徒亂齊、趙、山東,關內暴徒,保人阻險。當此之時,不任斤斧,折之以武,而乃始設禮修文,有似窮醫,欲以短針而攻疽,孔丘以禮說蹠也。

文學曰:殘材木以成室屋者,非良匠也。殘賊民人而欲治者,非良吏也。

故公輸子因木之宜,聖人不費民之性。是以斧斤簡用,刑罰不任,政立而化成。扁鵲攻於湊理,絕邪氣故癰疽不得成形。聖人從事於未然,故亂原無由生。是以砭石藏而不施,法令設而不用。斷已然,鑿已發者,凡人也。治未形,睹未萌者,君子也。

大夫曰:文學所以稱聖知者,孔子也,治魯不遂,見逐於齊,不用於衛,遇圍於匡,困於陳、蔡。夫知時不用猶說,強也;知困而不能已、貪也;不知見欺而往,愚也;困辱不能死,恥也。若此四者,庸民之所不為也,何況君子乎!商君以景監見,應侯以王稽進。故士應士,女因媒。至其親顯,非媒士之力。孔子不以因進見而能往者,非賢士才女也。

文學曰:孔子生於亂世,思堯、舜之道,東西南北,灼頭濡足,庶幾世主之悟。悠悠者皆是,君暗,大夫妒,孰合有媒?是以嫫母飾姿而矜誇,西子彷徨而無家。非不知窮厄而不見用,悼痛天下之禍,猶慈母之伏死子也,知其不可如何,然惡已。故適齊,景公欺之,適衛,靈公圍,陽虎謗之,桓魋害之。夫欺害聖人者,愚惑也!傷毀聖人者,狂狡也。狡惑之人,非人也。

夫何恥之有!孟子曰:“觀近臣者以所為主,觀遠臣者以其所主。”使聖人偽容苟合,不論行擇友,則何以為孔子也!大夫撫然內慚,四據而不言。

當此之時,順風承意之士如編,口張而不歙,舌舉而不下,暗然而懷重負而見責。

大夫曰:諾,膠車倏逢雨,請與諸生解。

雜論第六十

客曰:餘睹鹽,鐵之義,觀乎公卿、文學、賢良之論,意指殊路,各有所出,或上仁義,或務權利。異哉吾所聞。周、秦粲然,皆有天下而南麵焉,然安危長久殊世。汝南朱子伯為予高,當此之時,豪俊並進,四方輻湊。賢良茂陵唐生、文學魯萬生之倫六十餘人,鹹聚闕庭,舒六藝之風,論太平之原。智者讚其慮,仁者明其施,勇者見其斷,辯者陳其詞。訚訚焉,侃侃焉,雖未能詳備,斯可略觀矣。然蔽於雲霧,終廢而不行,悲夫!公卿知任武可以辟地,而不知廣德可以附遠;知權利可以廣用,而不知稼穡可以富國也。

近者親附,遠者說德,則何為而不成,何求而不得?不出於斯路,而務畜利長威,豈不謬哉!中山劉子雍言王道,矯當世,複諸正,務在乎反本。直而不徼,切而不囗,斌斌然可謂弘博君子矣。九江祝生奮由路之意,推史魚之節,發憤懣,剌譏公卿,介然直而不撓,可謂不畏強禦矣。桑大夫據當世,合時變,推道術,尚權利,辟略小辯,雖非正略,然巨儒宿學恧然,不能自解,可謂博物通士矣。然攝卿相之位,不引準繩,以道化下,放於利末,不師始古。《易》曰:“焚如棄如,”處非其位,行非其道,果隕其性,以及厥宗。車丞相即周、呂之列,當軸處中,括囊不言。彼哉!彼哉!若夫群丞相、禦史,不能正議以輔宰相,成同類,長同行,阿意苟合,以說其上,鬥筲之人,道諛之徒,何足算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