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曹夫人來問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將真實情況說給她聽,她聽了連連搖頭,歎氣,把什麼事情都想穿了,想透了,第二天晚上,我倒睡得比較安寧。
第三天一早,曹先生出去了,真沒有想到他是去我家通知鬱達夫的。
第四天早上,我見大公報上有一則鬱達夫啟事,一看,真把人氣死了。《啟事》是這樣的:
王映霞女士鑒:亂世男女離合,本屬尋常,汝與某君之關係,及攜去之細軟衣飾現銀物項契據等,都不成問題。唯汝母及小孩等想念甚殷,乞告以住址。
下午,鬱達夫來了。見了我,叫我回去。我說:“你不是尋人啟事也登出來了?我今天若回家,那不是你的啟事要白登了,給報館裏做什麼生意?”他說:“我因為不知你的去處,所以才登了報的。”後來據我了解,他一見我拎箱子走出門,馬上去車站和碼頭上找我,找不著。他呆在家中半天,後來看見寫字台上有封信,是許紹棣寫來的。於是便小題大做起來,他亦沒有看仔細內容是什麼,就馬上拿這封信到郭沫若的住處,告他我已失蹤,並且撿到“情書”一封。然後邀了郭先生到我家去看現場,要他看我“卷逃”的痕跡。
曹秉哲律師到我家去,告訴了他我的行止,他雖已安了心,但還要出口氣,想倒倒我的黴,說我卷逃。這樣,他才在大公報上登了這一則啟事。
他在曹家挨了一天,我沒有理他。天晚了,他要求住在曹家。我說:“沒地方給你睡!你必須走,你和我這個卷逃的人來講什麼話?”後來,由曹先生的說項,讓他在地板上睡了一夜。
次日,他再提出我回家的問題。我就向他提出:“你應該登一則道歉啟事。”稿子由我寫了交給他,他拿著稿子回去了。第二天,我在報上看到道歉啟事,寫道:
達夫以前神經失常,語言不合,致逼走妻映霞女士,並登報招尋,啟事中曾誤指女士與某君關係及攜去細軟等事,事後尋思,複經朋友解說,始知出於誤會。茲特登報聲明,並致歉意。
我回家了。這一場風波暫告平息。郭沫若在《論鬱達夫》一文中這樣寫過:
不幸的是他和王映霞發生了家庭糾葛,我們也居中調解過。達夫始終是摯愛著王映霞的,但他不知怎的,一舉動起來便不免不顧前後,弄得王映霞十分難堪。這也是他的自卑心理在作祟吧?
到漢壽以後
武漢危在旦夕,我們這一家,於1938年的深秋,聽了易君左先生之勸,扶老攜幼,搬到湖南的漢壽暫住下來。我在盛氣之後,餘怒難消,要完全恢複十年前的我對他的熱情,已經是不可能的了。不過在兩個人的心中,在到達漢壽以後的一個時期裏,也的確有過盼望著重歸於好的願望。他在當時所寫的那篇《國與家》裏,確是很真實、很明顯地表示了他的態度,而且還較具體寫出了隱諱之言:
6月初頭,正當武漢被轟炸得最危險的時候,我的這小小的家庭,也幾至於陷入到了妻離子散的絕境。自北去台兒莊,東又重臨東戰場,兩度勞軍之後,映霞和我中間的情感,忽而劇變了。據映霞說,是我平時待她的不好,所以她不得不另去找一位精神上可以慰撫她的朋友。但是在我呢,平時也不覺得對她有什麼欺負;可是自從我福建回來,再與她在浙東相遇,偕她到武漢以來,在一道的時候,卻總覺得她每日每夜,對我在愁眉苦臉,討恨尋愁。6月4日,正在打算遵從政府疏散人口的命令,預備上船西去的中間,一場口角,她競負氣出走了。這原也是我的不是。因為在出走之前,我對她的行動,深感到了不滿,連日和她吵了幾場。本來是我先打算以一走了之的。她走之後,我因不曉得她的去向——當時是疑她隻身回浙東去的——所以就在大公報上登了兩天尋人的廣告。而當這廣告文送出之後,就在當天的晚上,便有友人來送信了。說她是仍在武昌,這廣告終於又大大地激怒了她。後來經許多友人的勸告,也經我們二人的懺悔與深談,總算是天大的運氣,重新又訂下了“讓過去埋入了墳墓,從今後每自改過,各自奮發,再重來一次靈魂與靈魂的新婚”的一個誓約。破鏡重圓以後,我並且又在大公報上登了一個道歉的啟事。第二天就上了輪船,和她的母親與三個孩子,一道的奔上這本來是屈左徒行吟的故地,從前是叫作龍陽的,現在是算作漢壽,僻居在洞庭湖西邊的小縣裏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