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遇春 春醪集(1)(1 / 3)

《不朽》reference_book_ids\":[7255145282243922981]}],\"66\":[{\"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66,\"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594,\"start_container_index\":66,\"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589},\"quote_content\":\"《世界史》reference_book_ids\":[7153556129371409444,6935663904794119199]}]},\"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序

那是三年前的一個夏天,我正在北大一院圖書館裏,很無聊地翻閱《洛陽伽藍記》,偶然看到底下這一段:

劉白墮善釀酒,飲之香美,經月不醒。青州刺史毛鴻賓齎酒之藩,路逢劫賊,飲之即醉,皆被擒獲。遊俠語曰:“不畏張弓拔刀,但畏白墮春醪。”

我讀了這幾句話,想出許多感慨來。我覺得我們年青人都是偷飲了春醪,所以醉中做出許多好夢,但是正當我們夢得有趣時候,命運之神同刺史的部下一樣匆匆地把我們帶上衰老同墳墓之途。這的確是很可惋惜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又想世界既然是如是安排好了,我們還是陶醉在人生裏,幻出些紅霞般的好夢罷,何苦睜著眼睛,垂頭歎氣地過日子呢?所以在這急景流年的人生裏,我願意高舉盛到杯緣的春醪暢飲。

慚愧得很。我沒有“醉裏挑燈看劍”的豪情,醉中隻是說幾句夢話。這本集子就是我這四年來醉夢的生涯所留下惟一的影子。我知道這幾十篇東西是還沒有成熟的作品,不過有些同醉的人們看著或者會為之莞爾,我最大的希望也就是如此。

再過幾十年,當酒醒簾幕低垂,擦著惺忪睡眼時節,我的心境又會變成怎麼樣子,我想隻有上帝知道罷。我現在是不想知道的。我麵前還有大半杯未喝進去的春醪。

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午夜於真茹。

講演

“你是來找我同去聽講演嗎?”

“不錯,去不去?”

“嚇!我不是個‘智識欲’極旺的青年,這麼大風——就是無風,我也不願意去的。我想你也不一定是非聽不可,盡可在我這兒談一會。我雖然不是什麼名人,然而我的嘴卻是還在。剛才我正在想著講演的意義,你來了,我無妨把我所胡思亂想的講給你聽,講得自然不對,不過我們在這裏買點東西吃,喝喝茶,比去在那人叢裏鑽個空位總好點吧。”

來客看見主人今天這麼帶勁地談著,同往常那副冷淡待人的態度大不相同,心中就想在這裏解悶也不錯,不覺就把皮帽圍巾都解去了。那房主人正忙著叫聽差買栗子花生,泡茶。打發清楚後,他又繼續著說:

“近來我很愛胡思亂想,但是越想越不明白一切事情的道理。真合著那位坐在望平街高塔中,做《平等閣筆記》的主筆所謂世界中不隻‘無奇不有’,實在是‘無有不奇’。Carlyle這老頭子在Saitor Resartus中‘自然的超自然主義’(Natural Supernaturalism)一章裏頭,講自然律本身就是一個不可解的神秘,所以這老頭子就覺得對於宇宙中一切物事都糊塗了。我現在也有點覺得什麼事情我都不知道。比如你是知道我怕上課的,自然不會愛聽講演。然而你經過好幾次失敗之後,一點也不失望,還是常來找我去聽講演,這就是一個Haeckel的《宇宙之謎》所沒有載的一個不可思議的事。哦!現在又要上課了,我想起來真有點害怕。嚇!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從前我們最高學府是沒有點名的,我們很可以自由地在家裏躺在床上,或者坐在爐邊念書。自從那位數學教授來當注冊部主任以後,我們就非天天上班不行。一個文學士是坐硬板凳坐了三千多個鍾頭換來的。就是打瞌睡,坐著睡那麼久,也不是件容易事了。怕三千多個鍾頭坐得不夠,還要跑去三院大禮堂,師大風雨操場去坐,這真是天下第一奇事了。所以講演有人去聽這事,我抓著頭發想了好久,總不明白。若說到‘民國講演史’那是更有趣了。自從杜威先生來華以後,講演這件事同新思潮同時流行起來。杜先生曾到敝處過,那時我還在中學讀書,也曾親耳聽過,親眼看過。印象現在已模糊了,大概隻記得他說一大陣什麼自治,磚頭,打球,……後來我們校長以‘君子不重則不威’一句話來發揮杜先生的意思。那時翻譯是我們那裏一個教會學堂叫做格致小學的英文先生,我們那時一麵聽講,一麵看那潔白的桌布,校長的新馬褂,教育廳長的臉孔,杜先生的衣服……我不知道當時杜先生知道不知道How we think。跟著羅素來了,恍惚有人說他講的數理哲學不大好懂。羅素去了,杜裏舒又來。中國近來,文化進步得真快,講演得真熱鬧,杜裏舒博士在中國講演,有十冊演講錄。中間有在法政專門學校講的細胞構造,在體育師範講的曆史哲學,在某女子中學講的新心理學總而言之普照十方,凡我青年,無不蒙庇。所以中國人民近來常識才有這麼發達。泰戈爾來京時,我也到真光去聽。他的聲音是狠美妙。可惜我們(至少我個人)都隻了解他的音樂,而對於他的意義倒有點模糊了。

“自杜先生來華後,我們國內名人的講演也不少。我有一個同學他差不多是沒有一回沒去聽的,所以我送他一個‘聽講博士’的綽號;他的‘智識欲’真同火焰山一樣的熱烈。他當沒有講演聽的時候隻好打嗬欠,他這樣下去,還怕不博學得同哥德,斯忒林堡一樣。據他說近來很多團體因為學校太遲開課發起好幾個講演會,他自然都去聽了。他聽有‘中國工會問題’,‘一個新實在論的人生觀’,‘中外戲劇的比較’,‘中國憲法問題’,‘二十世紀初葉的教育’我問他他們講的什麼,他說我聽得太多也記不清了,我家裏有一本簿子上麵貼有一切在副刊記的講演辭,你一看就明白了。他怕人家記得不對,每回要親身去聽,又恐怕自己聽不清楚,又把人家記的收集來,這種精益求精的精神,是值得我們模仿的,不過我很替他們擔心。講演者費了半月工夫,遲睡早起,茶飯無心,預備好一篇演稿來講。我們坐洋車趕去聽,隻恐太遲了,老是催車夫走快,車夫固然是汗流浹背,我們也心如小鹿亂撞。好,到了,又要往人群裏東瞧西看,找位子,招呼朋友,忙了一陣,才鴉雀無聲地聽講了。聽的時候又要把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工會,憲法,人生觀,戲劇,教育的智識整理好來吸收這新意思。講完了,人又波濤浪湧地擠出來。若使在這當兒,把所聽的也擠出來,那就糟糕了。

“我總有一種偏見:以為這種Public-lecture-mania是一種Yankee-disease。他們同我們是很要好的,所以我們不知不覺就染了他們的習慣。他們是一種開會,聽講,說笑話的民族。加拿大文學家Stepken Leacock在他的My Discovery of England裏曾說過美國學生把教授的講演看得非常重要,而英國牛津大學學生就不把lecture當作一回事,他又稱讚牛津大學學生程度之好。真的我也總懷一種怪意思,因為怕挨罵所以從來不告人,今日無妨同你一講。請你別告訴人。我想真要得智識,求點學問,不隻那東鱗西爪吉光片羽的講演不濟事,就是上堂聽講也無大意思。教授盡可把要講的印出來,也免得我們天天冒風雪上堂。真真要讀書隻好在床上,爐旁,煙霧中,酒瓶邊,這才能領略出味道來。所以曆來真文豪都是愛逃學的。至於Swift的厭課程,Gibbon在自傳裏罵教授,那又是紳士們所不齒的,……”

他講到這裏,人也倦了,就停一下,看桌子上栗子花生也吃完,茶也冷了。他的朋友就很快地講:

“我們學理科的是非上堂不行的。”

“一行隻管一行,我原是隻講學文科的。不要離題跑野馬,還是談講演吧,我前二天看Mac Dougall的《群眾心理》,他說我們有一種本能叫做?愛群本能’(Gregarious instinct),他說多數人不是為看戲而去戲院,是要去人多地方而去戲院。幹脆一句話,人是愛向人叢裏鑽的。你看他的話對不對?”他忽然跳起,抓著帽和圍巾就走,一麵說道:

“糟!我還有一位朋友,他也要去三院瞧熱鬧,我跑來這兒談天,把他在家裏倒等得慌了。”

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於北大西齋。

寄給一個失戀人的信(一)

秋心:

在我這種懶散心情之下,居然嗬開凍硯,拿起那已經有一星期沒有動的筆,來寫這封長信;無非是因為你是要半年才有封信。現在信來了,我若使又遲延好久才複,或者一擱起來就忘記去了;將來恐怕真成個音信渺茫,生死莫知了。

來信你告訴我你起先對她怎樣鍾情想由同她互愛中得點人生的慰藉,她本來是何等的溫柔,後來又如何變成鐵石心人,同你現在衰頹的生活,悲觀的態度。整整寫了二十張十二行的信紙,我看了非常高興。我知道你絕對不會想因為我自己沒有愛人,所以看別人丟了愛人,就現出卑鄙的笑容來。若使你對我能夠有這樣的見解,你就不寫這封悱惻動人的長信給我了。我真有可以高興的理由。在這萬分寂寞一個人坐在爐邊的時候,幾千裏外來了一封八年前老朋友的信,痛快地暴露他心中最深一層的秘密,推心置腹般娓娓細談他失敗的情史,使我覺得世界上還有一個人這樣愛我,信我,來向我找些同情同熱淚,真好像一片潔白耀目的光線,射進我這精神上之牢獄。最叫我滿意是由你這信我知道現在的秋心還是八年前的秋心。八年的時光,流水行雲般過去了。現在我們雖然還是少年,然而最好的青春已過去一大半了。所以我總是愛想到從前的事情。八年前我們一塊遊玩的情境,自然直率的談話是常浮現在我夢境中間,尤其在講堂上睜開眼睛所做的夢的中間。你現在寫信來哭訴你的怨情簡直同八年前你含著一泡眼淚咽著聲音講給我聽你父親怎樣罵你的神氣一樣。但是我那時能夠用手巾來擦幹你的眼淚,現在呢?我隻好仗我這枝禿筆來替那陪你嗚咽,撫你肩膀低聲的安慰。秋心,我們雖然八年沒有見一麵,半年一通訊,你小孩時候雪白的臉,桃紅的頰同你眉目間那一股英武的氣概卻長存在我記憶裏頭,我們天天在校園踏著桃花瓣的散步,樹蔭底下石階上麵坐著唧唧噥噥的談天,回想起來真是亞當沒有吃果前樂園的生活。當我讀關於美少年的文學,我就記起我八年前的遊伴。無論是述Narcissus的故事,Shakespeare百餘首的十四行詩,Gray給Bonstetten的信,Keats的Endymion, Wilde的Dorian Gray都引起我無限的愁思而懷著久不寫信給我的秋心。十年前的我也不像現在這麼無精打采的形相,那時我性情也溫和得多,麵上也充滿有青春的光彩,你還記著我們那一回修學旅行吧?因為我是生長在城市,不會爬山,你是無是不在我旁邊,拉著我的手走上那崎嶇光滑的山路。你一麵走一麵又講好多故事,來打散我恐懼的心情。我那一回出疹子,你瞞著你的家人,到我家裏,瞧個機會不給我家人看見跑到我床邊來。你喘氣也喘不過來似講的:“好容易同你談幾句話!我來了五趟,不是給你祖母攔住,就是被你父親拉著,說一大陣什麼染後會變麻子……”這件事我想一定是深印在你心中。憶起你那時的殷勤情誼更覺得現在我天天碰著的人的冷酷,也更使我留戀那已經不可再得的春風裏的生活。提起往事,徒然加你的惆悵,還是談別的吧。

來信中很含著“既有今日,何必當初”的意思。這差不多是失戀人的口號,也是失戀人心中最苦痛的觀念。我很反對這種論調,我反對,並不是因為我想打破你的煩惱同愁怨。一個人的情調應當任它自然地發展,旁人更不當來用話去壓製它的生長,使他墮到一種莫名其妙的煩悶網子裏去。真真同情於朋友憂愁的人,絕不會殘忍地去撲滅他朋友懷在心中的幽情。他一定是用他的情感的共鳴使他朋友得點真同情的好處,我總覺“既有今日,何必當初”這句話對“過去”未免太藐視了。我是個戀著“過去”的骸骨同化石的人,我深切感到“過去”在人生的意義,盡管你講什麼,“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同Let bygones be bygones;“從前”是不會死的。不算形質上看不見,它的精神卻還是一樣地存在。“過去”也不至於煙消火滅般過去了;它總留下深刻的足跡。理想主義者看宇宙一切過程都是向一個目的走去的,換句話就是世界上物事都是發展一個基本的意義的。他們把“過去”包在“現在”中間一齊望“將來”的路上走,所以Emerson講“隻要我們能夠得到‘現在’,把‘過去’拿去給狗子罷了。”這可算是詩人的幻覺。這麼漂亮的肥皂泡子不是人人都會吹的。我們老愛一部一部地觀察人生,好像舍不得這樣豬八戒吃人參果般用一個大抽象概念解釋過去。所以我要深深地領略人生的味的人們,非把“過去”當做有它獨立的價值不可,千萬不要隻看做“現在”的工具。由我們生來不帶樂觀性的人看來,“將來”總未免太渺茫了,“現在”不過一刹那,好像一個沒有存在的東西似的,所以隻有“過去”是這不斷時間之流中站得住的岩石。我們隻好緊緊抱著它,才免得受漂流無依的苦痛,“過去”是個美術化的東西,因為它同我們隔遠看不見了,它另外有一種縹緲不實之美。好像一塊風景近看瞧不出好來,到遠處一望,就成個美不勝收的好景了。為的是已經物質上不存在,隻在我們心境中憬憧著,所以“過去”又帶了神秘的色彩。對於我們含有Melancholy性質的人們,“過去”更是個無價之寶。Howthorne在他《古屋之苔》書中說:“我對我往事的記憶,一個也不能丟了。就是錯誤同煩惱,我也愛把它們記著。一切的回憶同樣地都是我精神的食料。現在把它們都忘丟,就是同我沒有活在世間過一樣。”不過“過去”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去的。而一般失戀人的苦惱都是由忘記“過去”,太重“現在”的結果。實在講起來失戀人所失丟的隻是一小部分現在的愛情。他們從前已經過去的愛情是存在“時間”的寶庫中,絕對不會丟失的。在這短促的人生,我們最大的需求同目的是愛,過去的愛同現在的愛是一樣重要的。因為現在的愛丟了就把從前之愛看得一個大也不值,這就有點近視眼了。隻要從前你們曾經真摯地互愛過,這個記憶已很值得好好保存起來,作這千災百難人生的慰藉,所以我意思是,“今日”是“今日”,“當初”依然是“當初”,不要因為有了今日這結果,把“當初”一切看做都是鏡花水月白費了心思的。愛人的目的是愛情,為了目前小波浪忽然舍得將幾年來兩人辛辛苦苦織好的愛情之網用剪子鉸得粉碎,這未免是不知道怎樣去多領略點人生之味的人們的態度了。秋心我勸你將這網子仔細保護著,當你感到寂莫或孤棲的時候,把這網子慢慢張開在你心眼的前麵,深深地去享受它的美麗,好像吃過青果後回甘一般,那也不枉你們從前的一場要好了。

照你信的口氣,好像你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秋心你隻知道情人的失戀是可悲哀,你還不曉得夫婦中間失戀的痛苦。你現在失戀的情況總還帶三分Romantic的色彩,她雖然是不愛你了,但是能夠這樣忽然間由情人一變變做陌路之人,倒是件痛快的事——其痛快不下給一個運刀如飛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殺下頭一樣。最苦的是那一種結婚後二人愛情漸漸不知不覺間淡下去。心中總是感到從前的夢的有點不能實現,而一方麵對“愛情”也有些麻木不仁起來。這種肺病的失戀是等於受淩遲刑。挨這種苦的人,精神天天痿痹下去,生活力也一層一層沉到零的地位。這種精神的死亡才是天地間惟一的慘劇。也就因為這種慘劇旁人看不出來,有時連自己都不大明白,所以比別的要慘苦得多。你現在雖然失戀但是你還有一肚子的怨望,還想用很多力寫長信去告訴你的惟一老朋友,可見你精神仍是活潑潑跳動著。對於人生還覺得有趣味——不管詈罵運命,或是讚美人生——總不算個不幸的人。秋心你想我這話有點道理嗎?

秋心,你同我談失戀,真是“流淚眼逢流淚眼”了。我也是個失戀的人,不過我是對我自己的失戀,不是對於在我外麵的她的失戀。我這失戀既然是對於自己,所以不顯明,旁人也不知道。因此也是更難過的苦痛。無誌的嗚咽比號啕叫是更悲哀得多了。我想你現在總是白天魂不守舍地胡思亂想,晚上睜著眼睛看黑暗在那裏怔怔發呆,這麼下去一定會變成神經衰弱的病。我近來無聊得很,專愛想些不相幹的事。我打算以後將我所想的報告給你,你無事時把我所想出的無聊思想拿來想一番,這樣總比你現在毫無頭緒的亂想,少費心力點罷。有空時也希望你想到哪裏筆到哪裏般常寫信給我。兩個伶仃孤苦的人何妨互相給點安慰呢!

馭聰,十六年陽元宵寫於北大西齋。

醉中夢話(一)

生平不常喝酒,從來沒有醉過。並非自誇量大,實是因為膽小,哪敢多灌黃湯。夢卻夜夜都做。夢裏未必說話,醉中夢話雲者,裝糊塗,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雲爾。

一、笑

吳老頭說文學家都是瘋子,我想哲學家多半是傻子,不懂得人生的味道。舉個例吧:鼎鼎大名的霍布士(Hobbes)說過笑全是由我們的驕傲來的。這種傻話實在隻有哲學家才會講的。或者是因為英國國民性陰鷙不會笑,所以有這樣哲學家。有人說英國人勉強笑的樣子同哭一樣。實在我們現在中國人何嚐不是這樣呢?前星期日同兩個同學在中央公園喝茶,坐了四五個鍾頭,聽不到一點痛快的笑聲,隻看見好多皮笑肉不笑,肉笑心不笑的呆臉。戲場尚如是,別的地方更不用說了。我們的人生態度是不進不退,既不高興地笑,也不號啕地哭,總是這麼呆著,是謂之曰“中庸”。

有很多人以為捧腹大笑有損於上流人的威嚴,而是件粗鄙的事,所以有“咽歡裝淚”擺出孤哀子神氣。可是真真把人生的意義細細咀嚼過的人是曉得笑的價值的。Carlyle是個有名宣揚勞工福音的人,一個勇敢的戰士,他卻說一個人若使有真真地笑過一回,這人絕不是壞人。的確隻有對生活覺得有豐溢的趣味,心地坦白,精神健康的人才會真真地笑,而真真地曲背彎腰把眼淚都擠出笑後,精神會覺得提高,心情忽然恢複小孩似的天真爛漫。常常發笑的人對於生活是同情的,他看出人類共同的弱點,事實與理想的不同,他哈哈地笑了。他並不是覺得自己比別人高明(所謂驕傲)才笑,他隻看得有趣,因此禁不住笑著。會笑的人思想是雪一般白的,不容易有什麼狂性,誇大狂同書狂。James M.Barrie在他有名的Peter Pan裏述有一個天真爛漫的小姑娘問那晚上由窗戶飛進來的仙童,神仙是怎樣生來的,他答道當世界上頭一個小孩第一次大笑時候,他的笑聲化作一千片,每片在空中跳舞著,後來片片全變做神仙了,這是神仙的起源。這種仙人實是比我們由丹房熏焦了白日飛升的漂亮得多了。

什麼是人呢?希臘一個哲學家說人是兩個足沒有毛的動物。後來一位同他開玩笑的朋友把一個雞拔去毛,放在他麵前,問他這是不是人。有人說人是理性的動物。但什麼是理性呢?這太玄了,我們不懂。又有一個哲學家說人是能夠煮東西的動物。我自己煮飯會焦,炒菜不爛,所以覺得這話也不大對。法國一個學者說人是會笑的動物。這話就入木三分了。Hazlitt也說人是惟一會笑會哭的動物。所以笑者,其為人之本歟?

自從我國“文藝複興”(這四字真典雅堂皇)以後,許多人都來提倡血淚文學,寫實文學,唯美派總之沒有人提倡無害的笑。現在文壇上,常見一大叢帶著桂冠的詩人,把他“灰色的靈魂”,不是獻給愛人,就送與Satan。近來又有人主張幽默,播揚嘴角微笑。微笑自然是好的。“拈花微笑”,這是何等境界。Emerson並且說微笑比大笑還好。不過平淡無奇的鄉老般的大笑都辦不到,忽談起藝術的微笑,這未免是拿了一雙老年四楞象牙鑲金的筷子與劉姥姥了。我要借Maxim Gorky的話評中國的現狀了。他說:“你能夠對人引出一種充滿生活快樂,同時提高精神的笑麼?看,人已經忘卻好的有益的笑了!”

在我們這個空氣沉悶的國度裏,觸目都是貧乏同困痛,更要保持這笑聲,來維持我們的精神,使不至於麻木沉到失望深淵裏。當Charlotte Bronte失了兩個親愛的姊妹,憂愁不堪時候,她寫她那含最多日光同笑聲的“Shirley”。Cowper煩悶得快瘋了時候,他整晚吃吃地笑在床上做他的傑作《癡漢騎馬》歌,(John Gilpin)。Gorky 身嚐憂患,屢次同遊民為伍的,所以他也特別懂得笑的價值。

近來有好幾個民眾故事集出版,這是再好沒有的事。希望大家不要擺出什麼民俗學者的臉孔,一定拿放在解剖桌去分剖,何妨就跟著民眾笑一下,然禮失而求之於野,亦可以浩歎矣。

二、做文章同用力氣

從前自認“舍大道而不由”的胡適之先生近來也有些上了康莊大道,言語穩重了好多。在《現代評論》一百十九期寫給“浩徐”的信裏,胡先生說:“我總想對國內有誌作好文章的少年們說兩句忠告的話,第一,做文章是要用力氣的。”這句話大概總是天經地義吧,可是我覺得這種話未免太正而不邪些。仿佛有一個英國人(名字卻記不清了)說When the author has a happy time in writing a book, then the reader enjoys a happy time in reading it(句子也記不清了,大概是這樣吧。)真的,一個作家抓著頭發,皺著眉頭,費九牛二虎之力作出來東西,有時倒賣力氣不討好,反不如隨隨便便懶惰漢的文章之淡妝粗衣那麼動人。所以有好多信劄日記,寫時不大用心,而後世看來倒另有一種風韻。Pepys用他自己的暗號寫日記,自然不想印出給人看的,他每晚背著他那法國太太寫幾句,更談不上什麼用力氣了,然而我們看他日記中間所記的同女仆調情,怎麼買個新表時時刻刻拿出玩弄,早上躺在床上同他夫人談天是如何有趣味,我們卻以為這本起居注比那日記體的小說都高明。Charles Lamb的信何等膾炙人口,Cowper 的信多麼自然輕妙,Dobson叫他做A humorist in a nightcap(著睡帽的滑稽家),這類“信手拈來,都成妙諦”的文字都是不用力氣的,所以能夠清麗可人,好似不吃人間煙火。有名的Samuel Johnson的文章字句都極堂皇,卻不是第一流的散文,而他說的話,給Boswell記下的,句句都是漂亮的,顯明地表現出他的人格,可見有時衝口出來的比苦心構造的還高一籌。Coleridge是一個有名會說話的人,但是我每回念他那生硬的文章,老想哭起來,大概也是因為他說話不比做文章費力氣罷。Walter Pater一篇文章改了幾十遍,力氣是花到家了,音調也鏗鏘可聽,卻帶了矯揉造作的痕跡,反不如因為沒錢逼著非寫文章不可的Goldsmith的自然的美了。Goldsmith 作文是不大費力氣的。Harrison卻說他的《威克斐牧師傳》是The high-water mark of English。實在說起來,文章中一個要緊的成分是自然(ease),我們中國近來白話文最缺乏的東西是風韻(charm)。胡先生以為近來青年大多是隨筆亂寫,我卻想近來好多文章是太費力氣,故意說俏皮話,拚命堆砌。Sir A.Helps說做文章的最大毛病是可省的地方,不知道省。他說把一篇不好文章拿來,將所有的noun, verb, adjective,都刪去一大部分,一切adverb全不要,結果是一篇不十分壞的文章。若使我是胡先生,我一定勸年輕作家少費些力氣,自然點吧,因為越是費力氣,常反得不到ease同charm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