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的時候,幹部都是到老百姓家裏吃飯,一天三頓飯,一天交三四毛錢的夥食費。國家補貼,縣與縣不一樣,基本也就是三四毛錢。住土炕,自己帶行李。
坐火車、坐汽車,一天有一塊二毛錢的補助。補貼的錢基本夠交飯錢。必須給老百姓交夥食費,這是紀律;如果不交,就是違反了紀律,就會受到紀律處分。
可以找向導,找向導的費用打個條子,回去可以報銷。
有了這些待遇,人人都有一種作為“公家人”的光榮感、自豪感,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幫助大家安下心來,紮根定西。
同誌之間的關係非常純潔,健康,正常。大家互相幫助,互相批評。每周六下午都安排有組織生活會,每一個人有什麼問題可以開誠布公地提出來,開展認認真真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檢討自己的革命意誌是否不堅定了、工作上是否有差距了、學習是否抓得不緊了、紀律是否鬆懈了。大家有意見,隨便提;有批評,不掩飾;有建議,當麵講。張國維深情地說,很懷念當時的那種氣氛,那種團體生活。
一間宿舍住著四個人。當時專署在後來的敬東廠(地委、專署在一起),地委有個小樓,書記是曹樹人,專員趙彥傑,他們都是老同誌,吃飯簡單,穿著樸素,和老百姓沒有太大的區別。
領導很關心群眾的生活。第一次離開父母親在定西過年,大家都很想家。於是有人提議把錢湊到一起,到街上買些年貨過年。可是定西街上買不到花生,隻能買到幹點心,還有硬的水果糖。大家有情緒,發牢騷說什麼都買不到,於是紛紛提出到蘭州去過年。不料單位領導批評他們,說本地幹部能過個年,你們就不能過?!大家也是年輕氣盛,想不通這件事,就去找專員,專員趙彥傑說娃娃們是想家了,有啥了不起,行,你們去蘭州過年!有專員的一句話,大家都去蘭州過年了。蘭州的住宿很便宜,住在小溝頭,後來蘭州的同誌邀請他們到家裏去過年。三天的假期,從臘月三十晚上去,初三晚上坐火車回來。當時工資也不缺,完全夠花了,大家感到非常溫暖。一年後就適應了。不得不說,當時思想政治工作做得確實非常到位。
以後參加各種行政工作,下鄉的時間在百分之六七十。吃住在老百姓家裏,與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勞動,種草種樹修水利,還有農村的合作化運動,完全融入定西火熱的生活工作中來,變成了定西幹部隊伍中的一分子。
實踐中成長
從1954年到1992年,張國維一口氣待在定西38年。
當時大學生本就稀缺,通常分不到地區以下,這一批人國家非常重視。
“文化大革命”中專署被撤銷以後,行政機關都停頓了,張國維在軍分區生產辦公室秘書科當秘書。軍分區司令員是陳鼎乾,也是管生產的領導。
“文革”結束,地區行政公署成立,他到農辦工作。1979年1月從行署辦公室秘書科科長提任行署辦公室副主任,1982年3月到靖遠縣任縣委副書記。
1982年春季,靖遠縣遭遇多年不遇的旱災,群眾生活遇到困難。全縣羊羔肉很便宜,幾毛錢還賣不出去,因為幹旱,羊沒草吃,群眾就大量宰殺了。救災和安排群眾生活是一項緊迫的任務。
當時靖遠縣還發生了地震和連續三件殺人案,都是對一個主持工作的縣委副書記的決斷、運籌能力的考驗和鍛煉。1982年4月,靖遠縣東南部發生了5.7級地震,在當時反響很大,一時間搞得人心惶惶。誰知禍不單行,又接連發生三起凶殺案件。老爺山(紅旗山)煤礦,有個保衛幹部是轉業軍人,姓吳,晚上巡邏時喝醉了酒,當時煤礦洞口出來了一個工人,那個工人問你是誰,結果姓吳的認為這個人不尊重他,就一槍打死了工人。保衛科有五支自動步槍,三十顆手榴彈,當時他拿起步槍,跑步射擊、打槍。張國維是夜裏兩點多接到的電話,立即和縣中隊、公安局長、法院院長、縣長蘆友仁坐車趕到了現場。經過商量後,決定在對麵牆上架上機槍,控製局麵,不讓他繼續行凶,在第二天天亮前必須解決問題,因為天亮後工人會大批從井下出來。天亮後,那人還出來打槍,還把毯子點燃,準備引爆彈藥庫。工人們已經起床,都問幹啥著哩。中隊長在這次行動中立了功。那個人出來後,中隊長一槍打中了他的大腿動脈,可是他又扶著牆進去了,然後再沒有反應。半個小時後,有個戰士用槍托打著帽子繞過去,見沒有動靜,就強行推開門進去,發現行凶者已經因失血過多死亡。第二件凶殺案是縣法院有個幹警為了私事蓄意報複,傷亡三人後開車逃跑。跑了一截,就逃到鐵路對麵一個瓜棚裏打槍。當時靖遠城裏大街小巷都是人,張國維有了上一次的經驗,綜合研判,調動力量,經請示上級後,組織靖遠所有部隊包圍了瓜棚,還把火車站、汽車站都戒嚴了,防止行凶者逃跑。他下令中隊果斷出擊,行凶者被當場擊斃。第三件案子是二七九廠把槍借給別人,這個人打死了人,半夜報的案。這次很快就把凶手抓住了,並把凶手丟到麥田裏的槍支順利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