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和藥物過量中毒
急救的—般原則
氣道、呼吸、循環的A、B、C原則,支持生命體征,爭取穩定。
氣管插管:對昏迷、可能誤吸、呼吸抑製、病情發展快、仍在進展的病人應盡早氣管插管,尤其需洗胃的病人若已昏迷應先插管。
吸氧、開放靜脈通路、建立生命體征監測。
抽血查血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動脈血氣,血、尿標本送毒物篩查。
對所有不明原因意識障礙病人,隻要能先大致除外高滲非酮昏迷,就應在采血後立即靜脈推注“昏迷三聯”。
洗胃
1.適應證
毒物攝入時間在1小時以內者均應洗胃。但超過1小時,攝入毒物多已進人腸道,能洗出的有限,一般認為1小時後再洗,洗出量小於30%且隨時間後移,洗出量更少而且洗胃操作可能促進毒物吸收和更多排入腸道,因此,除非有機磷中毒等的個別情況,1小時後應以催吐和口服活性炭為主。
2.禁忌證
攝入毒物為強酸、強堿或羥類碳氫化合物的,即使在1小時以內也不應洗胃。
3.洗胃方法
頭低左側臥位,選用粗胃管,經口插入(先置牙墊或開口器)確認在胃內並吸盡內容物後開始洗胃,每次用200毫升鹽水或普通水,少量多次地洗,以減少胃內容物進入十二指腸的機會,洗胃水總量可為200毫升左右。將最初吸出的胃液或洗出的100毫升洗胃液送毒物檢驗。
口服活性炭
1.適應證
腸溶的緩釋藥,如洋地黃類、三環類鎮靜藥、苯噻嗪類、舍曲林、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水楊酸類等藥物過量攝入可口服活性炭促進排毒。
2.禁忌證
急性酒精中毒、脂類碳氫化合物卜7扣,如汽油)、腐蝕性毒劑、氧化物、元素金屬或殺蟲劑中毒。
3.用法
口服或胃管人,首劑50克,以後25~50克,每6小時1次,連用兩天。活性炭口服需要溶劑,通常用通便瀉劑,如硫酸鎂,配成70%左右糊狀即可。
全腸胃道清晰
1.適應證
適用於吞服了吸收性不好的有毒物質,如電池、小包裝藥物袋,也包括為藏匿而攝入的毒物可卡因等,時間已超過1小時以上,估計審物已進入腸道,經口、經胃無法取出。
2.禁忌證
非毒物、尖銳鋒利、促進腸道蠕動可能引發腸道劃傷的場合。
3.方法
讓病人服瀉藥與大量的水,如50%硫酸鎂400毫升,每小時一次,並要求病人不斷飲水,直到病人水樣腹瀉,並將異物排出。
血液淨化
淸除已吸收人血毒物的技術。
1.血液透析
對主要以水溶形式存在於血液中的毒物,分子量又較大的,可選擇急診血液透析。如巴比妥類、苯妥英鈉、氨茶堿、水合氧醛、水楊酸類、急性酒精中毒、乙二醇及異丙基類藥物中毒,以及嚴重酸中毒等。
2.血液濾過
以上的中毒同樣可以血液濾過進行治療,效果也很好,而且更適用於急診搶救室的環境,分子量小的更是首選血液濾過。但對重金屬、烯二醇中毒,血液濾過無效。
一些中毒綜合征
機體在中毒時臨床常表現有一定規律的綜合征,主要有:
1.擬膽堿係中毒綜合征
又有毒覃堿樣和煙堿樣兩類。同時具有流涎、流淚、瞳孔縮小、頻繁排便、嘔吐、尿頻、心率慢等。
2.抗膽堿係中毒綜合征
同時具有皮膚幹、口幹、潮紅、發熱、尿瀦留、心動過速、傳導阻滯、腸麻痹、頭暈等症狀。
3.擬交感係中毒綜合征
激動不安、血管收縮、血壓高、心動過速、驚厥、瞳孔散大等症狀。
4.尼古丁中毒綜合征
淡漠、低血壓、呼吸抑製、瞳孔縮小、腸麻痹、昏迷等。
5.戒斷綜合征
腹瀉、流淚、瞳孔散大、腸絞痛、幻覺、心動過速等。
6.中毒性驚厥
以下中毒可能引起驚厥:抗膽堿藥、一氧化碳、可卡因、樟腦、硝苯硫酸對硫磷,殺蟲劑、氨茶堿、三環類抗抑鬱藥代謝產物、重金屬鉛等。
7.中毒性心律紊亂
以下物質中毒可能引起嚴重心律紊亂:砷劑受體阻滯劑、鈣離子拮抗劑、水合氯醛、可樂寧等。
8.錐體外係症狀
吞咽困難、發音障礙、牙關緊閉、喉痙攣、強直、斜頸等。
二、安眠藥中毒
最常見巴比妥類和安定類藥物過量中毒。這兩類藥都提高中樞神經係統內抑製性介質的活性,因而中樞抑製,巴比妥類藥更有心血管直接抑製作用。這兩類藥因脂溶性、與血漿蛋白結合和肝代謝,作用時間較長。
診斷
1.臨床表現
中樞神經係統不同程度抑製:言語不清,定向減退,反射減弱或消失,共濟失調,昏迷;
中樞性呼吸抑製;
代謝下降、體溫降低;
心血管(巴比妥類明顯):心跳慢、血壓低。
實驗室檢查
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甲狀腺功能;
血、尿、胃內容的毒物篩查;
CXR、EKG;
3.鑒別診斷
需與其他中毒(其他藥物、一氧化碳等)、顱內感染和占位性病變、低血糖、尿毒症、肝昏迷、電解質紊亂、癲癇後昏迷、重病等相區別。
治療
1.入搶救室,吸氧、生命體征監測
2.氣道、呼吸、循環的ABC,支持生命體征昏迷病人因呼吸抑製和咽喉反射消失易誤吸,常需氣管插管(應在洗胃前完成)。
3.生命體征的對症支持
保溫複溫、糾正電解質紊亂、必要時呼吸機機械通氣、抗休克等。
4.洗胃
插大口徑胃管,盡量排空胃內容,口服1小時以內者洗胃,1小時以上的胃管人(或口服)活性炭50克體重隻要病人有腸鳴音,每2~3小時重複此劑量,連續3~4次。
5.促排
尿液堿化和增加尿量可增加巴比妥類藥物經腎排出,應用靜脈維持血值在7.45。但此辦法對安定類中毒無效。
血透血濾:對重症巴比妥類中毒(持續昏迷、腎功不全、血巴比妥濃度應啟動。但它們對安定類中毒幫助不大。
6.拮抗
安定類中毒可用競爭性受體拮抗劑安易醒對抗。安易醒起效時間1~2分鍾,高峰6~10分鍾,持續1~2小時。用法:靜脈注射若無效,30秒後重複0.3毫克,有效(意識轉清)就停止,無效再給,直到臨床改善或總量達到3毫克。此後如需要,安易醒還可以0.2-1.0毫克每天的劑量持續靜脈內泵人。對一般中毒病人隻要維持生命體征平穩,可等藥物自然代謝和恢複,安易醒並非必須使用,而且安易醒有引發驚厥可能,日總量不宜超過5毫克,高顱壓病人更是不宜使用。
三、急性酒精中毒
急診病人與酒精有關的有兩類:急性酒精中毒和酒精性戒斷綜合征,在協和醫院前者居多。
診斷
1.急性酒精中毒
臨床表現:突出的是中樞抑製(或抑製興奮錯亂)和胃腸激惹。中樞神經係統症狀表現為肌鬆弛、失憶、判斷力降低、言語不清、意識障礙(表現為從遲鈍、躁動、嗜睡到昏迷都可能胃腸症狀是惡心嘔吐。鑒別診斷:血乙醇濃度高,且每小時動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