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內容
財務會計報告的目的及包括的內容
財務會計報告的分類
編製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編製人員的要求
怎樣保持財務報表列示的一致性
哪些財務報表項目應單獨列示
……
財務會計報告的目的及包括的內容
企業編製和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目的是為了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經濟決策所需的相關信息。
在新準則發布前,我國《企業會計製度》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由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不要求編製和提供財務情況說明書的企業除外)。
2006年2月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30號—則務報表列報》,要求上市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它是第一次對財務報告以準則形式作出規範。
該準則由總則、基本要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附注等六部分組成。
編製財務會計報告的意義:
(1)財務會計報告可以為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投資、貸款決策提供信息。
(2)財務會計報告可以為單位加強經濟管理提供資料。
(3)財務會計報告可以為有關管理部門加強檢查、監督,維護經濟秩序提供資料。
財務會計報告的分類
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財務報表,企業的財務報表按照其服務對象、報表的編製時間、編製單位等可分為不同的種類。
(1)財務報表按其服務對象,分為外部報表和內部報表兩大類。
①外部報表是企業向外部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報告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情況的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這類報表一般有統一的格式和編製要求。
②內部報表是用來反映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具體情況,為管理者進行決策提供信息的財務報表。這類報表無規定的格式和種類。
(2)財務報表按照編製的時間可分為中期報表和年報。
①中期報表是指短於一年的會計期間編製的財務報表,如半年末報表、季報、月報。半年末報表是指每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後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季報是季度終了以後編製的報表,種類比年報少一些。月報是月終編製的財務報表,隻包括一些主要的報表,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
②年報是年度終了以後編製的,全麵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現金流量等方麵的報表。
(3)財務報表按其編製單位可分為單位財務報表、彙總財務報表和合並財務報表。
①單位財務報表是由獨立核算的會計主體編製的,用以反映某一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財務報表。
②彙總報表是由上級主管部門、專業公司根據基層所屬企業所編製的報表加以彙總編製的報表,彙總編製時還包括主管部門、專業公司本身的業務。
③合並財務報表是控股公司把其本身與其附屬公司看作是一個統一的經濟實體,用一套財務報表來反映其擁有或控製的所有資產和負債,以及其控製範圍內的經營成果的財務報表。合並報表反映的是控股公司與其附屬公司共同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小故事大道理
隨手關上身後的門
英國前首相勞合·喬治有一個習慣—隨手關上身後的門。
有一天,喬治和朋友在院子裏散步,他們每經過一扇門,喬治總是隨手把門關上。“你有必要把這些門關上嗎?”朋友很是納悶。
“哦,當然有這個必要。”喬治微笑著對朋友說,“我這一生都在關我身後的門。你知道,這是必須做的事。當你關門時,也將過去的一切留在後麵,不管是美好的成就,還是讓人懊惱的失誤,然後,你才可以重新開始。”
記得隨手關上身後的門,學會將過去的錯誤、失誤通通忘記,不要沉湎於懊惱、後悔之中,一直往前看。這時你會發現,我們在每一天裏重新誕生,每一天都是我們新生命的開始。
編製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製財務報表及其附注。
在編製財務報表時,企業應當對持續經營的能力進行估計。如果已決定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或者已確定在下一個會計期間將被迫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則不應再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製財務報表。如果某些不確定的因素導致對企業能否持續經營產生重大懷疑時,則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這些不確定因素。
如果財務報表不是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製的,則企業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對此應當首先予以披露,並進一步披露財務報表的編製基礎,以及企業未能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製財務報表的原因。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規定,編製並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對於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沒有規定統一核算方法的交易或事項,企業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的,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對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予以說明。
對於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未規定的財務報表項目,企業應當根據該項目的重要性,單獨列示或合並列示。
如果在某項會計準則生效日期以前提前采用該項準則,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對此予以披露。
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編製人員的要求
在會計人員分工中,財會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即:記賬及編製財務會計報告的會計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資金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應相互分離,相互製約。
怎樣保持財務報表列示的一致性
財務報表項目的列示和分類,應當在各會計期間保持一致。隻有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企業才可以變更財務報表項目的列示和分類:
(1)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要求;
(2)企業經營性質發生重大變化,或者企業發現原有的列示和分類不能夠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且變更後的財務報表項目列示和分類更為恰當。
當財務報表項目的列示和分類發生重大變化時,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變化的項目和原因,以及假設未發生變化該項目原來的列示方法、分類和金額。
哪些財務報表項目應單獨列示
對於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中未規定的重要項目,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示。重要項目的判斷應當綜合考慮項目的性質、金額,以及不單獨列示該項目是否影響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對於準則規定在財務報表中至少應列示的項目,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單獨列示。
怎樣提供財務報表的比較信息
除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另有規定,或無法取得前期比較數據外,在列報當期財務報表及其附注的數據時,企業至少應當同時列報前一會計期間相同項目的比較數據。如果有助於真實、完整地反映當期的會計信息及其從前期至當期的變化過程,企業還應當提供與當期財務報表附注中敘述性信息相關的前期資料。
當財務報表項目的列示和分類發生變化時,企業應當對一同提供的比較數據按照當期的要求進行重新分類,並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重新分類的性質、金額和原因。如果無法對比較數據進行重新分類,企業應當披露不能重新分類的原因。
財務報表的結構和內容有哪些要求
財務報表中的信息應當與企業披露的其他信息明顯地予以區分。
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中以顯著的方式列示以下內容:
(1)財務報表的名稱;
(2)報告企業的名稱及其自上一資產負債表日至今所發生的變化;
(3)財務報表是單個企業報表還是企業集團的合並報表;
(4)資產負債表日或財務報表涵蓋的會計期間;
(5)報告貨幣及其金額單位。
企業至少應當按年編製和列示本準則所要求的全部財務報表,並在規定的期間內對外提供。
如果年度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短於1年,則企業應當披露:
(1)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
(2)年度財務報表涵蓋期間短於1年的原因;
(3)由此引起的對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利潤分配表、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表和財務報表附注有關項目與前期數據或信息不可比的事實。
為方便報表使用者,財務報表反映的內容應是能為使用者所用的信息。
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主體是誰
單位負責人是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主體。要求單位負責人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章,是督促其對財務會計報告內容負責的一種程序上的措施。如果責任主體不明確或責任主體過多,就會造成無法追究的責任,有可能發生簽章人員之間相互推脫責任的現象。
財務會計報告不僅是一個單位會計工作的最終成果,更是一個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全麵總結和綜合體現。財務會計報告雖然主要是由會計人員編製的,但是,財務會計報告的編製不是會計人員的個人行為,會計人員不過是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規定的方法,將本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過程及結果記錄、歸納、整理、加工成有用的會計資料並體現在財務會計報告中。可以說,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情況是單位全體經營管理人員的工作成果的綜合體現。單位負責人作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單位行使職權,應當對本單位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質量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