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剛
異鄉人看見一輛卡車從東麵開過來,一邊向卡車招手,一邊向山下奔去。異鄉人剛奔上61號公路,忽然聽到一聲巨大的刹車聲,異鄉人轉身一看,發現那輛卡車把一個人撞倒在路中央,被撞的人剛坐起來又倒了下去,卡車司機跳下駕駛室,跟被撞的人說了幾句什麼,便向東奔去。
異鄉人奔過去,見被撞的人渾身是血。異鄉人說:“司機呢?”
被撞的人說:“報警去了。”
異鄉人驚訝道:“報警?他不趕快送你去醫院,去報警幹什麼?”
被撞的人說:“保護現場。”
異鄉人說:“保護現場?”
被撞的人用手抹去嘴角上的血說:“他現在不能送我去醫院,送我去醫院現場就會被破壞。他必須確保現場不會被破壞,才能送我去醫院。”
異鄉人說:“他應該先送你去醫院,再去報警,現在每秒鍾都關係到你的生命。”
被撞的人用手抹去額頭上的血說:“那不行,他應該先保護現場。如果現場被破壞了,就分不清責任,分不清責任,我的醫療費誰付?如果我死了,誰賠我?我兒子誰養?是他撞我的,我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他突然向我衝過來,警察一看現場就會知道。”
異鄉人說:“是這樣的。”
異鄉人正說著,司機從東麵奔過來說:“沒有報警亭,沒有公用電話,這地方前不搭村後不搭店的,怎麼辦?”
異鄉人說:“你等會兒報警,先送他去醫院,他看上去傷勢蠻重的。”
司機驚訝道:“送醫院?現場怎麼辦?沒有現場,現場破壞了,怎麼分清責任?我到西邊去看看。”司機說完向西奔去。
被撞的人雙手抱腿呻吟起來。
異鄉人蹲下身子,說:“你的腿好像斷了。”
被撞的人說:“好像是的。”
異鄉人說:“趕快讓他送你去醫院,失血過多,你會有生命危險的。”
被撞的人說:“不行,等警察看完現場再送,不能破壞現場。”
異鄉人說:“等警察來你命就沒了。”異鄉人剛站起身,司機從西麵奔過來說:“那邊也沒有電話,沒有報警亭,這個鬼地方,怎麼辦?”
異鄉人說:“那你趕緊送他去醫院啊。”
司機說:“隻有這樣了,但是沒有車。”
異鄉人驚訝道:“沒車?”異鄉人指著卡車說,“你的車不是車?”
司機說:“我的車?開玩笑,你見過誰用肇事車送傷員的?”
異鄉人說:“為什麼不能用你的車送?”
司機說:“如果用我的車送,現場就會徹底破壞,必須找過路車。”
異鄉人說:“可是現在沒有過路車。”
司機說:“沒有過路車隻有等了,反正不能破壞現場。誰破壞現場,誰就要負全部責任,這是交通事故管理條例規定的。奇怪,怎麼沒有過路車呢?”
異鄉人說:“發生車禍首先應該送傷員去醫院。因為每秒鍾都關係到他的生命,早一點送醫院,他就早一點得到搶救。你們不先送醫院,卻先忙報警,現在沒法報警,卻要等過路車,這會延誤搶救時機的。”
司機說:“你說得簡單,我也想送他去醫院,我也知道早一點送他去醫院他就早一點得到搶救,但我能送嗎?我如果送他去醫院,現場破壞了,他的醫療費誰給?他萬一死了誰負責?我負部分責任,還是全部責任,他負部分責任,還是全部責任,最終都得由現場來定。”
異鄉人說:“如果沒有過路車呢?”
司機說:“我也不知道,反正不能破壞現場。”
被撞的人向異鄉人招招手,異鄉人走過去,發現被撞的人正在吐血。被撞的人握著異鄉人的手說:“如果我死了,你一定要幫我保護好現場,是他撞我的,現場可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