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詞以諧聲為(1 / 1)

主自沈吳興分四聲以來,凡用韻樂府,無不調平仄者。至唐律以後,浸淫而為詞,尤以諧聲為主,平仄失詞,即不可入調。周、柳、萬俟等之製腔造譜,皆按宮調,故協於歌喉。以及白石、夢窗輩,各有所創,未有不悉音理而可造格律者。

今雖音理失傳,而詞格具在,學者但依仿舊作,字字恪遵,庶不失其中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