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演講與辯論(5)(1 / 3)

反方利用最後的機會,輪番轟炸,幾位辯手心有默契,統一采用“對方辯友某某地看戰爭”的方式,氣勢磅礴,現場產生了具有震撼力的效果。這比起拿起卡片幹巴巴地念一番,消耗時間了事要強得多。我們形象地把這樣的“缺席審判”稱之為“打排炮”。自由辯論若處弱勢,排炮可以力挽狂瀾;自由辯論若已占優勢,排炮更能摧枯拉朽。當然,打排炮時也要注意不要太凶,給人以得理不饒人的感覺。也要做到言之成理,不要使人覺得在“扣帽子”。

一場辯論賽能否獲勝,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反駁是否有力。辯論是思維的搏鬥,反駁則是交鋒的藝術。所謂“兵無定勢,水無常形”,或以退為進,或以攻為守;或正麵迎擊,或迂回包抄……都需依據辯場的形勢巧作安排。本節這裏隻想拋磚引玉,真正思維的火花還得朋友們自己在辯論場上去碰撞。

三、反詭辯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觀點,往往會利用詭辯來向對方發難,胡攪蠻纏,把問題引入歧途或變得更複雜,陷對方於被動尷尬的境地。所謂詭辯,就是違反客觀事實,違反社會公理及科學原則,似是而非地反駁正確觀點、維護錯誤觀點的論證方式。通俗地說,凡是違反事實、科學和公益準則,進行似是而非的論證,都是詭辯。

詭辯不僅會妨礙人們對事物的正確認識,而且會給人們的生活、工作以及社會造成危害。因此,我們必須學會有效識別並有效地反擊詭辯。詭辯在辯論中固然厲害,但詭辯自身存在著語言模糊、內容矛盾、邏輯錯誤等方麵的局限性,因此要抓住詭辯的辮子反詭辯。反駁詭辯可從以下這些方麵打開突破口:

1.將錯就錯,以毒攻毒

詭辯的邏輯如果是錯誤的,不妨順著這個錯誤的邏輯,將錯就錯,就地取材,重新構設一個詭辯,以毒攻毒,進行反駁。

請看下麵的例子:

某校禁止學生在教室裏穿拖鞋。一天下午,高二(三)班的“搗蛋鬼”梁勇同學又啪嗒啪嗒地穿著一雙拖鞋進了教室,班主任王老師發現後讓他從座位上站起來:“我三令五申禁止穿拖鞋,你為什麼還穿?”王老師皺著眉頭問。

“對不起,我沒穿拖鞋。”梁勇大聲回答。

“什麼?你腳上穿的不是拖鞋?”王老師提高了嗓音。

“不是,是涼鞋。”梁勇語氣堅定,還有意低下頭望著自己腳上的鞋子。

全班同學的目光都移到了梁勇的鞋子上:這雙鞋子原來是一雙普通塑料涼鞋,不過現在鞋後跟全被剪掉了,看上去與拖鞋沒有兩樣。

“鞋後跟全剪掉了,難道還是涼鞋?”王老師惱火地問。

“當然是涼鞋!這就像一個人的腿斷了,他還是人,而不是狗!”梁勇昂起了頭,大聲反駁。

班上絕大多數同學都為王老師捏了一把汗,擔心他下不了台。王老師先是一愣,但很快鎮定下來。他雙眼盯著梁勇,不緊不慢地說:“你的話好像很中聽,不過,你的辯解是錯誤的。涼鞋之所以是涼鞋而不是拖鞋,最重要的在於涼鞋有鞋後跟,這就像一個人,如果他最重要的頭部都沒有,那他就不再是人了……”

梁勇頓時像泄了氣的皮球,低下了頭。

在這裏,梁勇的詭辯在邏輯推理上明顯是錯誤的,因為人斷了腿固然是人,但無法據此推出涼鞋剪斷了鞋後跟還是涼鞋。王老師思維敏捷地洞察到這個錯誤的邏輯,立即把思路從人的腿部移到人的頭部,構設了一個同樣邏輯形式的詭辯,把涼鞋鞋後跟的功用提升到“像人的頭部一樣”重要,既然人的頭斷了就不再是人,那涼鞋斷了鞋後跟也就不再是涼鞋了。由於王老師這個詭辯後發製人,以謬製謬,所以梁勇不得不低頭認錯。

2.撥亂反正,層層批駁

詭辯的語言如果含糊不清,模棱兩可時,可通過對其語言進行判斷、分析、解釋,批駁他的荒謬觀點和不實之詞,闡明自己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