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曆七月的天,一如往年,瞬息而變。睡午覺之前還是烈日當空,醒來時卻已經是暴雨傾盆。四代人被詛咒的宿命,必須在一代人的手中終結,正如這漫天激蕩的斷點線,即便再長,也終須有個了斷。
黃鍾望了望灰蒙蒙的天,打開窗戶,伸出斷了食指的右手,去碰那洋溢著夏日熱情的水精靈。恍惚間,他想起了什麼重要的東西。顧不得去洗頭梳理,他在亂七八糟的房間裏尋找著他那信號老出問題的手機。
“爹,你現在在哪裏跑呀?離家遠嗎?”黃忠似乎略顯著急:“今年爹爹的墓還沒掃呢,對了,還有太爹爹的。”電話那頭傳來了稍帶怒氣的抱怨聲:“我黃天再怎麼沒空,也不會讓他們二老腦袋上的野草長到小腿搞的,免得成天被那些多舌多嘴的婦道人說三道四的。”孩子他爹喋喋不休:“我現在北方,離家很遠,要運一批破零件到南方去。倒是你這小東西,南京離老家也不咋地遠,你好意思說什麼事學校方麵的原因,哼!”接著便是嘟嘟的掛線聲。黃鍾不禁也起了三分火氣:“嘎嘎,每次都這樣。”當然,黃鍾也知道,他爹向來就是這麼一副臭脾氣。不過事情有了著落,心裏也算踏實了許多。
黃鍾是黃天的獨生子,老家在安徽一個叫溪源村的大村莊裏。由於交通的區位優勢,讓這個曾經雞鳴狗吠,貧窮落後的鬼地方在近幾十年來迅速地實現了農村現代化,以至於讓人難以用農村的眼光來審視這裏的一切。黃鍾家境不錯,可他難以割舍的不是擁有,或者說將來擁有的一切財富,而是那裏鄉裏鄉親之間超越血脈的羈絆,那才是他所擁有的終生的寶含。溪源村葬著他的祖祖輩輩,以至於在他眼裏,那裏的山成了他親人的骨肉,那裏的水淌著他先人的血液。黃鍾是一個從小在泥土裏滾大的娃兒,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膚都盡如春天裏被小雨與清風澆洗翻滾過的泥土,有一種狂野而又自然的氣息。三年前的高考,他歪打正著地被金陵科技學院錄取了,學的是古籍文獻整理的專業。在他那個校風學著無賴,“眾生”沉淪的學校裏,這可真是了不得的事了。可他卻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他摸了摸自己右手斷指處一小截短得可憐的殘根,自嘲地笑道:“又得繼續當‘九哥’了。”
以前高中語文老師在講“風騷”時曾在課堂上問:“大家還讀過屈子的哪些作品呢?”黃鍾猛然起身,負手而立:“《九歌》!”還特地將“九歌”二字發得鏗鏘有力。一位和他一個寢室的無聊哥們兒聯想到他那僅有九根的手指頭,就背地裏給他起了“九哥”這個別名,等到三人成虎,眾口鑠金之時,黃鍾隻能尷尬地傻笑了。雖然並非出於對特殊肢體的歧視,而僅僅隻是一種既無善意,也無惡意的玩笑,黃鍾還是忍不住齜牙咧嘴地把那個哥們兒悶在被子裏掐個半死。但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大家都這麼叫開了,黃鍾也唯有如此自慰:好歹也是個“哥”嘛,雖然輩分小了點。
剛剛失去右手食指的時候,黃鍾確實痛不欲生。青春年少,血氣方剛的他幾欲揮刀了斷自己。然而,是人都是怕死的,對生的希望永遠來源於對死的恐懼。因此,黃鍾學會了用
無名指代替食指,與中指、大拇指協調合作來寫字、夾菜,學會了通過改變手指力度分配來提高台球的入洞率,還學會了用冬夏皆宜的很潮的手套來恢複右手的美觀。漸漸地,他習慣了一切。生活,本就是一種學會習慣,學會改變自我來適應環境的過程。在他眼裏,這並不是自欺欺人的樂觀豁達。
其實,自從黃鍾“挖糞塗牆”升入高中並逐漸有了新生活之後,他便憎恨當初那個直接無視他夾雜著恐懼與絕望的眼神,而毅然決然揮刀砍斷他右手食指的男人了。隻是,天生善於偽裝的他老愛在表麵上裝作與那個男人勢不兩立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