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炎黃與蚩尤》46、水底邂逅(1 / 2)

一曲清淩淩的笛聲象山泉一樣流進他的心裏,吳權第一個醒來了。他睜開眼,發現身旁的臥虎石上坐著一位妙令女郎,身披大紅鬥篷,正在專心致誌地演奏笛子。她就是一閃霞奇相。(2)奇相時隱時現,一直和我們捉迷藏;現在趁她正式登場之際,交代一下她的來曆。

奇相的父母都是震蒙氏人,因同姓婚戀,觸犯族規,受到嚴懲。她的父親被罰進山獵虎,待用虎膽、虎皮祭過祖先,才能贖去罪孽。但他很是不幸,不僅沒有獵到虎,反而被虎吃掉了。她的母親被逐出族門,母女倆艱難度日,相依為命。在奇相七歲時,母親在采集食物時誤食毒果,身染瘋病,精神失常。小奇相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隻好自己學神農嚐百草,尋找藥物,為母醫病。但她不得其法,吃盡苦頭,也沒有找到特效藥,醫好母病。她聽說,族人從外地帶來一枚琅玕果,放在祭壇上祭祀天地祖先,吃了它就能治愈瘋病。奇相救母心切,也是年幼不知厲害,趁夜深人靜時摸入祭壇,把琅玕拿回家。但不幸地是,母親見她半夜出走,便跟了出來,掉下懸崖摔死了。

奇相埋葬了母親,欲哭無淚。她以為是由於自己偷竊祭品,衝撞了神靈,反而使母親受到報應,心中十分不安。於是決心為母親贖罪。奇相把琅玕送回祭壇,正要跪下來祈禱,被族人抓獲了。偷食祭果,是應該受到棒殺的不赦之罪。族長和鄉親們可憐她尚在年幼,事母至孝,不忍施以極刑;於是網開一麵,把她放在一隻漏水的小舟上推入河中,是死是活,聽由上天裁決。

光山神計蒙,人身龍首,駕禦著飆風暴雨出遊,發現了即將沉沒的小舟,把奇相帶回漳淵,教以水遁之法,說:“以後若再被流放江河,可不憂溺水矣;水族世界,也可做你的安身之所。”風伯與計蒙素相友善,一日巡遊漳淵,見到奇相,說:“這姑娘俠骨義膽,是個天生的俠盜,我成全你吧!”她把奇相帶到風山,這裏是她的修煉場所。風山上有一風穴,穴中有一對蒼鵝,它們的翅膀一鼓動,颶風就從穴中衝出,滾石拔木,迅猛激烈。風伯把奇相懸在風口裏,授以禦氣之術,名曰風遁法。十個寒暑過去,奇相已出神入化,可隨意乘風飛行,迅疾無比,來去無蹤。風伯常來指點,見奇相修煉有成,大為高興,給她起藝名一閃霞,說:“你可以去盜任何有意義的東西,拿了就走,人們再也抓不到你,隻是不要去做讓為師汗顏的事。”又囑咐說:“今後,你注定要以四海為家,行蹤飄忽,切記莫要為情所困,但也不要辜負了自己的青春年華。”這大概是風伯結婚後,對自身感情生活的反思心得。

奇相長大了,胸襟更加開闊,她並不因為父母和個人的遭遇怨恨族人,她始終記得自己是震蒙氏女,她要報答當初沒有被立即處死的活命之恩。為娘親尋藥醫病的那段日子,讓奇相刻骨銘心;她想回家鄉做個郎中,解除鄉親們的病痛之苦。此時,正直震蒙氏部落瘟疫流行,奇相決定借神農的赭鞭一用。當奇相發現俞罔將赭鞭送給蚩尤後,便一路追蹤到九黎,盜得赭鞭。

奇相連夜用赭鞭攪動河水、塘水,消毒驅疫,瘟病很快得到控製。但族人把這項成果完全歸功於日夜歌舞祈神、辛苦有加的巫師,反而說奇相妖言惑眾,人人避之惟恐不及。奇相初出茅廬就遭遇尷尬,一腔熱血涼了一半。她向風伯訴苦。風伯說:“扶危擠困,言出必行,重義輕利,不圖回報,才是義俠的風範。這不是一時衝動就能做到的,你去慢慢磨練吧。”風伯忽然想起了什麼,又說:“我從江南來,路見菀窳(wanyu)婦人的桑林鬧蟲災,鍺鞭正好在你手中,就代我走一趟吧,那裏可是我的出生地呀。”

菀窳婦人不是別人,她便是西陵國攜金蠶出走的公主、嫘姑的姑姑,當年順江東下嫁到長風氏,開創了她的植桑養蠶事業,自稱菀窳婦人。奇相沒有去拜訪她,徑直來到桑林,將鍺鞭變作笛子,用笛聲召來一群啄木鳥,便悄悄離開。當她經過震澤時,發現雷獸逞威,於是擲出鍺鞭,化作火龍*退雷獸。但火龍不敵雷獸的驚天一吼,急忙逃回;奇相也抓起鍺鞭應聲遠遁,避開了傷害。

眾人被強大的聲浪震昏了,並沒有死。笛聲伴著淅淅瀝瀝的小雨把人們喚醒,陸續來到奇相身邊。大家把她認做是搭救性命的仙姑,沒有人打聽她的來曆。吳權向奇相敘述了事情的經過後,恭敬地等待她的吩咐。奇相說:“雷獸神通廣大,我手中的神農赭鞭無法製服它,隻有另請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