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為利來,皆為利往(《鴿王》書評)(2 / 2)

書中的第三種人就是為逐利而挑戰法律與公序良俗的無底線者。痞子馬小六,為了贏得大賽獎金飼養鷹隼捕殺參賽者的信鴿;信鴿協會副秘書長劉一卓,隨意吃掉參賽信鴿,隨意更改比賽成績;“賣肉”黃淑玲,不是妓女更勝妓女:大學睡老師、工作睡領導、踏入信鴿一行後睡馬小六、睡劉一卓、睡吳其瞻、睡體育局領導,甚至劍走偏鋒“睡”出藍海市與南興市的上千公裏信鴿大賽、柳暗花明將自己“睡”成了體製內的公務員,天下之事都可以臍下三寸來解決,更是“節操碎了一地”!上述人等的齷齪行徑直接讓讀者窺視出信鴿這一行業乃至社會的陰暗一麵。

在結局中,馬小六惡有惡報,可劉一卓在恢複工作後依舊吃參賽者的信鴿、黃淑玲更是“睡”出了個春風得意,作者沒有秉持“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傳統因果論,但本書的高明之處正在於此。《聊齋》名篇《促織》的結局中,貧民成名借兒子托魂蟋蟀殺敗皇室禦蟋而錦衣玉食,不過最開始欺壓貧民的縣官、巡撫同樣因進貢有功獲得提拔,因果報應有時並不是屢試不爽,至少是應驗的那一天會來得很晚。本書中,作者也借作家程紅纓之口說出了這個道理:

“好人有時候未必得好報,壞人也未必立馬受到懲罰,還很可能十分得勢。要解決這個問題,就不是我們作家所能做的了。”

程紅纓的話是現實,不失真。像這樣的地方在書中還可找到一些有,如出警的警察在聞到黃淑玲勾起性欲的香水後也會口吐髒言幾乎把持不住;辦案時以罰代管,對一些沒有嚴重後果的普通案件大事化小;稅務局淪為家奴公報私仇,這些事情現實中都發生過,書中亦沒有避諱,這種“不失真”的寫法正是作為優秀小說所不可或缺的一個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還有若幹諷刺之處,如於家圖與吳其瞻的一段對話:

“嗨嗨,別動手,我是銀行家於家圖!開兩會的時候我見過你!”

於、吳兩位身為兩會代表,開會是一對,坐牢也是一對:於家圖因貪汙、雇凶鋃鐺入獄,吳其瞻同樣因為雇凶入獄;還有郭叔原單位國企飼料加工廠的廠長馬為民,名為“為民”卻未“為民”,最後卷款潛逃,上述描寫亦是作者對現實當中那些披著人民外衣的蛀蟲貪官的一種抨擊。

早在兩千多年前,司馬遷就在《史記》中道出了天下之人熙熙攘攘的目根本的:皆為利來,皆為利往。不管時間流逝多久,“利”永遠都是一個世人無法回避的話題,看人們選擇以何種方式“逐利”了。《鴿王》一書的刻畫的各色人群與林林總總的內部事件其實和杭州嶽王廟中的塑像有異曲同工之處,都詮釋了這樣一個道理:嶽武穆抑或秦檜,當你選擇了什麼樣的人生道路,就注定了什麼樣的人生結局,做人沒有底線,即便僥幸如秦檜在有生之年沒有得到應有懲罰,卻也難逃後世跪像的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