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有的地方,一些體育場館正處於一種尷尬的境地:一方麵,體育場館“養在深閨人未識”,除了專業訓練和特殊比賽,很少對外開放;體育設施如同“下雨天打孩子——閑著也是閑著”。另一方麵,許多體育愛好者屬於那種“熱蹄子馬——閑不住”,雖想“花錢買健康”,卻常常苦無理想的場地。
出現上述局麵,原因是多方麵的,有製度上的,有管理上的,也有觀念上的。有的體育場館造價昂貴,設施齊全,規定隻能用做國家級或者地區級專業比賽,不輕易對社會開放;有的出於管理上的考慮,擔心對外開放之後,會出現一係列問題,比如鍛煉者的素質,設施的保養,以及各種費用等等;有的則還沒有意識到體育場館的充分使用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體育設施長期擱置不用。體育設施的閑置,不僅造成資源浪費,還導致重複建設。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某中學與一體育館隻有一街之隔,苦於無法租用,無奈之下隻好斥巨資自己建起了一個運動館。
體育是關係人民群眾健康的大事,體育水平是一個民族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特別是在新的曆史時期,做好體育工作,對於展現我國綜合國力和社會文明程度,增強人民體質,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激發人民群眾的愛國熱情和民族自豪感,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應該看到,目前我國的人均體育場地、人均體育消費和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人數,與世界發達或較發達國家相比,仍處在較低水平;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體育發展程度還不均衡;競技體育的發展還受到“優勢項目不多,後備力量不足”的製約。局麵的改變,需要經濟的發展,需要全民的參與。具體到體育場館來說,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體育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並公布日常開放時間,為群眾開展體育活動提供方便。那些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免費開放或者在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基礎上,收取一定的費用。對於兒童、學生、老年人、殘疾人,有償開放的公共體育設施則應當實行免費或者優惠。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一些諸如“富貴病”、“職業病”、“文明病”的發病率也不斷上升。其實,這些疾病不是由生活富裕造成的,而是由於缺乏健康常識和正常鍛煉造成的。體育場館“走出深閨”,走向社會,實現“資源共享”,從而讓人們擁有更多的體育用地,享受更多的體育資源,這對於群眾體育普遍開展,人民體質日益提高,意義深遠。
2002.9.23《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