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實行分稅製改革以來,中國政府的稅收和財政收入已經保持十幾年超高速增長了,每年的增速,差不多都是國內生產總值增速的兩倍,有些年份甚至更高。依照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09/2010》的計算,按全口徑計算(政府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外收入、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的中國宏觀稅負,在2009年為32.2%,這不僅大大高於很多發展中國家,和歐美等發達國家比較也不算低。不久前,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的財稅權威專家又計算出,2010年中國政府的宏觀稅負又提高了2.3個百分點,並進一步增加到34.5%。按照世界銀行的標準,低收入國家的宏觀稅負宜為13%左右,中上收入國家應該是23%左右,高收入國家是30%左右。中國目前還是一個中低收入國家,宏觀稅負卻已經達到了34.5%,這意味著什麼?
現在需要進一步理清的問題是:近些年來中國宏觀稅負超高速增長的原因是什麼?其內在機理又是怎樣的?作為一個稅收學的外行,筆者初步發現,近十幾年來,導致中國政府稅收快速增加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中央政府決策層,包括財政部、國稅局一直有較強增加稅收收入的衝動和實際指令。近些年來,盡管在《福布斯》雜誌公布的世界一些主要國家的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中國的排名一直位列前三甲,但是財政部和國稅局一再對此加以否認,並一直認為中國的宏觀稅負不高,因而從來沒有真正把減稅富民作為自己的政策選項。譬如,2010年10月,國稅局局長肖捷曾在《改革》雜誌上撰文,明確指出:“政府集中的稅收收入還無法滿足迅速增長的公共支出需求,有必要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合理提高稅收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肖捷認為,今後一個時期,中國的宏觀稅負不僅有上升的需要,也有提升的空間。他還透漏,在下一個10年,中國稅收增長的彈性係數總體上仍可能繼續保持大於1的態勢,即政府稅收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在目前的水平上仍有繼續上升的空間和條件。由此看來,繼續提高中國的宏觀稅負水平,過去是且未來仍將是財政部和國稅局的主要行政目標。
國稅局和財政部的這一整體政策導向,與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乃至在中國政府的“十二五”規劃所確立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似乎是相悖的。因為,從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稅收、勞動者報酬和企業營業盈餘三分法來看,如果中國稅收增長的彈性係數總體上仍繼續保持大於1的態勢,那麼勞動者收入和企業盈餘份額就將減少。換句話說,在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期,即使國民收入的“蛋糕”被不斷做大,如果政府稅收仍保持持續的超高速增長,居民收入和企業利潤的相對份額必定會相應減少。據此來看,財政部和國稅局的基本政策導向和行政目標,是近些年來自上頭推動中國政府稅收超高速增長主要動力。
第二,到目前為止,各級政府包括財稅部門的領導人,還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在任何社會中政府稅收都隻是一種“必要的惡”、稅並不是征得越多越好這一點。在前兩年馬國川所作的一篇題為“稅收不是好東西”的訪談中,筆者曾指出,之所以說“稅收不是好東西”,有三點理由:第一,按照經濟學和財政學的基本原理,在給定的市場需求函數下,開征任何新一種產品稅(如燃油稅基本上屬於這一種)、資源稅或提高其稅率,均會減少該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市場需求或供給,從而對整個社會產生一種三角形的“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即社會總福利的減少。這也就是經濟學家們所常說的“哈伯格三角”(Harberger triangle)。第二,從宏觀經濟學上來看,企業所得稅的增收會降低企業贏利水平,削弱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個人所得稅的增收,則會降低勞動收益率,抑製勞動供給;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增收,會抑製民間消費,因而從整體上來說政府增加稅收會對經濟增長產生一些負麵效應。第三,從稅法學原理上來說,政府對企業和個人增收任何稅收,都是政府公權力對個人私有產權的侵犯。但是,離開賦稅,國家機器將不能運轉,政府也無法向社會提供任何單個人所無法提供的一些必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因此,稅收又是任何一個社會的“必要的惡”。“惡”,盡管不可能被盡除,從福利經濟學原理上來看,就應該盡量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