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流行帶穗的東西
流行開來,一開始是袖口和下擺帶穗的毛衣,隨後又有了帶穗的裙子和小包,什麼東西一旦有了穗就變得特別時髦。我有一條下擺帶有毛茸茸穗子的裙,顏色是稻草黃,穿上怎麼看怎麼像跳草裙舞的女人,我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這條裙子。
過年時,我穿的是一件非常獨特的毛衣,他們告訴我,那叫“聖誕裝”,因為領口和袖口都各有一圈雪絨絨的羽毛,穿上後整個就像一個雪人。
有時候,衣服就像會說話一樣在表達心情。我從來不相信別人說的流行,什麼春夏時裝流行預測之類,似乎都是紙上談兵。
有些東西永遠穿行於流行之外,比如說,一條褲形適合自己的牛仔褲,一雙黑色露小腿的長靴,一雙紅毛線手套。我永遠記得由張愛玲小說改編的電影《半生緣》,那裏麵就有一雙紅手套。
流行讓人覺得永遠有東西要去買,流行讓人覺得不滿足。我一生最大的兩個嗜好就是買衣服和書,雖然我是一個職業小說家,但我買書卻不是為了工作,純屬樂趣,買書時的心情和買喜歡的衣服一樣。
這是我當兵時的“新兵照”,80年代的軍校女學員都特別愛照相,照的大部分是黑白照片。
我有一個朋友告訴我說,她總是買不到合適的衣服,買回來的衣服總是後悔,穿一次就再也不穿了,或者幹脆一次也沒穿過就想送人。我想這是心情問題,當時買下這件衣服時的心情,度過那一個時間的點,就再也找不回來了。這倒有些像寫小說,那時的心情才能寫下那樣的文字。寫小說就像開著一輛轟轟向前走的列車,沿路經過的風景,一邊走一邊把它們甩在後麵。如果你要說把某處的風景重來一遍,那找起來可就難了。一朵花無法重複開放,藝術也是無法重複第二遍的。
流行就是對生活有興趣的人不斷花樣翻新。流行就是女人和女人達成共識,在一段時間內,都想穿緊身的上衣和修長的褲子,或者,反過來,穿寬大的上衣和細腿褲。現在正流行前者,所以就覺得大衣小褲是很難看的,可是在上世紀80年代末,那種打扮是很流行的,所謂“休閑裝”,就是寬大衣服的代名詞,現在想想真不可思議,那麼難看的打扮,居然能流行。
第28節 閱讀之美
臥室裏有一盞帶著長長流蘇燈罩的床頭燈,即使在白天,如果我躺在床上看書,我會拉上窗簾,開這盞燈,細雨一樣的流蘇就像燈的睫毛一般,垂順而又飄然。我喜歡開著燈的上午,寂靜慵懶的時光,我靠在枕上閱讀。
有很多書都是在這種環境下讀到的。那些詩歌刊物,大小不一的開本,或粗糙或精美的印刷,生動爽利的文字,很是吸引人。還有村上春樹的小說,也很適合躺著閱讀。
我很想與讀者分享閱讀之美,閱讀是一種境界,是尋求自己跟自己內心對話的一種方法。清晨或者下午五點,迷亂的泡沫正在上升的時候,放一杯清水在床邊,直口杯,沒有一點裝飾,燈光照在單純的杯口,閃爍著迷人的光亮。
這時,你已站在一個通道的入口,忘掉那些煩心的電話,要發還沒發的電子郵件,郵政信函,未過目的合同,大會發言,小會提綱,統統忘掉它們吧。翻動書頁,會帶來嘩啦嘩啦的響聲,流蘇燈罩,發出靜謐的令人難以想像的光芒。閱讀的快感在你翻開書頁那一瞬間就開始啟動了。
我是一個很怕換地方的人,因此每次旅行我都要帶上同樣一本書,這是一本法國人寫的書,無論我走到哪兒,翻開這本書的第一篇文章《椰子樹》,看到它的第一行“在我們故鄉每一棵樹都像人一樣直立,岸然不動……”的時候,我的心就會變得出奇的寧靜。其實,旅行就是從一個酒店的標準間到另一個酒店的標準間,身體的移動會使人難以適應,陌生的氣味,陌生的人和酒,陌生的人臉。
我不喜歡旅行主要是害怕夜晚睡在陌生的房間,有書為伴,陌生的房間就不再陌生,在不一樣的燈光下閱讀同樣一本書,感覺並未走遠。
我曾在旅行車上朗誦那本書的序,其中“今夜,直到清晨,這是我最後一次與中國同眠的時刻了,在我們的身後,事物並沒有因為我們的離去而停止存在”是我喜歡的句子。車身晃動,撫摸這樣的句子使我感到安心。
閱讀可以隨時隨地進入,在候車室,在朋友的房間,在電視演播廳的一角,在酒吧的窗子旁邊,在人多的地方,在人少的地方。吵鬧與安靜,慌亂與安閑,愛著與失戀,有朋友或者沒朋友,有工作或者沒工作,事情進展得順利或者不順利,心情好極了或者心情糟透了,種種狀況下都可以開始閱讀。
閱讀有時就像飛一樣,可以帶你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我的長發常常被人稱讚,他們說長發飄飄是一種美,其實,我一直梳長發的原因是沒時間上理發店,我是一個寫得很慢的作家,幾乎把所有時間都花在寫作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