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作為一個自然界的實體,是經過長期的發展演化而形成的,而作為社會的人從出生、成長、成熟、衰老,既按照一定的自然規律發展著,又受人類的社會曆史條件製約。在自然的和社會的環境交互作用下,個人表現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和心理活動。
古希臘的哲人提出:認識你自己!我們了解人類自己的目的隻有一個:提高人類素質和生活質量。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可以利用的有效途徑是:掌握了解人類的工具--心理學。
“心理學”一詞出自古希臘語“psyche”和“logos”。“psyche”,意思是思維、靈魂或精神,“logos”,意思是認識或研究,人們把這兩個詞合起來就成了“psychology”。這個心理學的定義--研究靈魂的科學--一直沿襲到19世紀晚期。
19世紀末,心理學才獲得了新的含義和新的形態。1879年,德國心理學家馮特在萊比錫大學最早設立心理實驗室,從事心理學的研究,一般公認這是真正的科學心理學的開始。嶄新的心理學效法已有的科學,特別是物理學來鑄造自己,采取了嚴格的觀察和實驗的研究方法。這樣,一門新的現代心理學就建立起來了。心理學成為一門真正的科學隻有100多年的曆史。
心理學是研究人的行為、心理現象及其過程的科學,是一項致力於造福人類的事業。
人類為什麼要研究自己的行為?無論是哪一門科學,從它的研究目的看,大致都可以分為純理論與實際應用兩個方向。
純理論科學的研究,通常根據兩種基本假設:其一,宇宙間事物的變化是有秩序有規律的;其二,其秩序與規律的背後存在著某些原理原則。心理學家們采用了同樣的觀念。他們認為個體行為的變化也是有原理原則可循的,因而他們借用了一般科學的方法,搜集資料,發現事實,以期在複雜的行為變化中獲得原理原則,從而建立係統的行為理論。
實際應用上的目的,指的是運用心理學的知識解決有關行為上的問題。這種嚐試,在古代的教育中早已開始。教育的主要目的乃在於有計劃地改變學生的行為。因而對什麼樣的人施以什麼樣的教育,用什麼方法教什麼教材,何時何地用何種方法練習最為有效等問題,都與學生的行為有密切的關係。所謂針對學生個別差異因材施教,早已成為教學上的基本原則,而個別差異的鑒定就必須依賴於心理學上的科學方法。因此,自從科學的心理學興起之後,心理學就成為一切教育的科學基礎。
人類的行為有很多方麵的問題需要心理學的知識協助解決。例如,近年來世界各地少年犯罪事件普遍增加,這顯然與行為適應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在心理學的領域中,青年心理學、犯罪心理學、心理健康學等學科已引起學者們的廣泛興趣。
自從馮特在1879年創立了科學心理學,到現在為止100多年的時間內,無論理論心理學還是應用心理學都有了很大的發展。
在理論心理學方麵,主要的學科有:
(1)生理學。生理學,是經由生理方麵的實驗研究,以探求個體行為變化之原理原則的一門心理學。主要研究個體的感覺器官、神經係統(特別是大腦)和腺體(特別是內分泌腺)三方麵的生理功能,其主要目的是探求這些生理器官或組織的功能與行為方麵的知覺、情緒、動作技能、學習、思考、記憶、遺忘等的關係。
(2)比較心理學。比較心理學,是以不同種屬的動物行為為題材從事比較研究的一門心理學。比較心理學的研究目的,一方麵企圖了解動物本身的行為,另一方麵也希望由對動物行為研究所得的結果,進而有助於研究和了解人類的行為。比較心理學家研究的主要興趣為動物的本能行為、對環境的適應與學習、藥物實驗時的效應、生理功能分析以及行為進化曆程等。
(3)發展心理學。發展心理學,是以人的一生從受孕到老死的行為變化與年齡關係的一門心理學。這門學科的研究目的主要在探討遺傳、環境、成熟、學習四大變項與行為變化的關係,並進而了解人類行為發展的一般模式與個別差異的情形及原因。發展心理學的範圍甚廣,它包括兒童心理學、青年心理學、成人心理學及老年心理學。
(4)學習心理學。學習心理學,是以個體在生活環境中隨情境的改變而使其行為變化為題材,從而研究其行為變化的曆程的一門心理學。學習心理學家在方法上多采用實驗法,他們的主要興趣是從學習曆程中探求不同行為的獲得、記憶、遺忘等現象與學習情況及學習方法等變項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