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女生常常會給自己貼上“剩女”的標簽。我很不滿意這種情況,因為“剩女”的意思是被剩下來的,既然剩下了,就表示不會再被選擇,即使再被選擇,也不是第一優先的考慮,而是不得已的將就。我覺得這有很多被動的意味在裏頭,對女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我堅決拒絕用“剩女”這個詞來形容已經到了30歲卻仍然等待美好愛情的女子。
我遇到過一個女生,她今年快29歲了,身高一米六八,月收入5500元,有車,工作穩定,長相也不錯,身邊追她的男人各式各樣,卻沒有心靈相通的人。等著等著,她就覺得自己成“剩女”了,以後的愛情之路恐怕更難了。
29歲,我真的不覺得她是剩女。我可能會說她是適婚女子,就是已經適齡了,但還沒有結婚。有時候“剩女”的標簽是外界的人給你貼上去的,但更多的時候往往是你自己貼上去的。如果你在自己腦門上貼上這個標簽,你就會不自覺地按照這個標簽所代表的思想和行為去做。例如,心理和情緒上覺得自己沒有希望了,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值得別人疼愛的女人,沒有女人味,沒有男人緣,等等。
在這種不正確的心理的引導下,有些人可能先發製人,表現出孤傲、尖銳、不合群,有些人甚至就自我放棄了,不再去爭取感情,一個人過著極度奢華的生活。所以,從現在開始,你要把你腦門上的“剩女”標簽撕掉,換上“我單身,我很快樂”的標簽重新出發。
不可否認,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齡會產生危機感,但是這個危機感應該是在自己快要失去生育年齡的時候,也就是說,如果你結婚了,但是你可能無法順利地生孩子的時候,才會有的一點點危機感,但是你也不必終日煩慮。因為在我生孩子的年代,醫學還沒有這麼發達,生第一胎的時候最好要在32歲以前,後來醫學逐漸發達了,40歲你都可以安全地生第一胎。所以隻要在40歲之前,你找一個合適的人嫁了,一切都沒問題。
29歲離40歲還早,現在就把自己當成是剩女,有點自己嚇自己的意味。但是如果她還蠻希望在這樣一個年齡找到一個合適的對象的話,我覺得應該要先抓住一些機會,可以去一些男人比較多的場合,多參加一些活動,多給自己擴大社交圈,也許會是一個蠻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