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耳聞這樣的高論,說西方世界通過新教的改革,已經完成了世俗生活與神聖生活的分離,從上帝那裏劃出了愷撒的領地;東方的宗教卻遲遲未能如此。對於這種比對,鄙人不盡苟同。
就佛教而言,一開始就沒有對世俗權力的覬覦,佛陀本人也是自願放棄了王權走進森林的。雖然後來的曆史出現過個別地區宗教權威與世俗權威結合的案例(這其實是出自世俗權力的需要而非佛教的內在邏輯),然整體上並沒有歐洲中世紀神權淩駕於人權乃至王權之上的情況。上帝創造並統治整個世界,而佛不執著任何東西,也不淩駕於任何事物之上,更不企圖對人進行精神控製,他以平等之心尊重因果的緣起與個人的意願。他對世界的幹預,隻是在人們感到困惑與痛苦並且渴望幫助的時候,給他們指出一條解脫與超越的道路。然而,這是否意味著佛教拒絕了世俗的生活?
佛本來無法可說,其教化方便隨世間因緣示現。因為誕生在具有印度教背景的國度,其原始形態小乘佛教帶有濃鬱的山林氣息和強烈的出世傾向。大約在公元二世紀,龍樹菩薩所開顯的大乘佛教,在色空不二、真俗一如的覺悟下,將世俗生活與出世間生活打成一片。於是,一切法皆是佛法,得了芝麻不一定非要丟掉西瓜,丟了西瓜不一定就能夠得到芝麻。世俗生活從原來要迫切逃離的火宅,變成了可以自由出入的場所。維摩詰大士就是這樣一個範例。他擁有世間堪稱榮華富貴的生活,但並不妨礙他成為具有菩薩果位的大成就者,連佛的大弟子都不敢與他對話,因為他所擁有的東西並不成為他內心的掛礙,也就是說,他其實並沒有擁有任何東西,仍然保持著一無所有的赤貧。
在大乘的意義下,出家實質是心的出離,而不是身的出走。倘若心能夠於相離相,於世間出世間,在家即是出家,不一定要潛入山林洞穴;倘若心執著於種種事相,在其上建立種種自我與我所,橫生許多分別計度,說是出家其實還是在家的俗人。隻要心不落在事相名相上有所建立,在哪還不都是一樣!由菩提達摩傳到中國並生根開花的禪,直指人心,隻論明心見性,不論禪定解脫,將《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意趣發揮得淋漓盡致,超拔了世間與出世間的界限與羈絆。在超然物外的前提下,無為之心可以跟任何世間事物結合而無有增減,並且有所作為。
當然,當佛法與世間法結合起來時,是將世間法攝入佛法,而不是將佛法攝入世間法,其指向仍然是無智亦無得的解脫,而不是世間有所得的成就。在這樣的前提下,對於行者而言,世間法本身即是佛法修行的功課;對於證道者而言,世間法就是佛法本身。倘若將佛法攝入世間法,變著法子、拐個彎兒來謀求名聞利養等世間成就果報,則成了附佛的外道。
所謂世間法,具體說來主要是政治經濟與倫理生活,是以身體存在為基點展開的生活世界。經濟生活無疑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層麵,它充分體現了世間法的法則:以得到、聚集、占有、支配資源多少為成就。用佛教話語說,就是以獲取越來越多的心外之物作為我所來放大自我。作為一個商人,置身於市場體係的旋渦之中,自然要順應資本屬性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以財富積累指數的攀升為自己追逐的目標,並且為能夠躋身各種排行榜而驕傲;作為一個從政人員,也以政治身份的晉升為前途,以成為一個呼風喚雨、扭轉乾坤的政治領袖為自豪。不管從政從商,都是通過攬取外在的事物把自己做大做強,抓住一根又一根杆子往上爬,讓自己活得越來越占地方,越來越居高臨下。他們所做的都是一種加法,而且這種加法似乎是不能逆轉的,一旦加法變成減法甚至除法,就被視為失敗,就會出現滅頂的危機,就會有跳樓臥軌之類的事情發生。這時候真相才披露出來,原來他們其實活得身不由己,一直被所追逐的東西奴役著,直到最後被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