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巧那天張拐子進城,在街上就碰上了他倆吵架。張拐子為人正直,說你這姑娘長這麼水靈幹啥跟著這個惡棍?為此,二人還打了一架。最後,李姨的男朋友一怒之下跟她分手了,還是那個理由,說李姨勾搭成了一個農村瘸子給自己戴綠帽子。
張拐子挺仗義,不但為她這個素味平生的姑娘出手相助,還把自己身上唯一的大票掏了出來,說姑娘你七張火車票去男方打工去吧,有手有腳的,怎麼也餓不死。
李姨感激張拐子,沒事就來鄉下幫他農忙,一來二去,倆人熟了。雖說張拐子窮,可跟他這種人過日子踏實。二人沒兩天就扯了證。
李姨以前的對象懷恨在心,跟蹤他找到了張家,那天,剛好看到二人在屋裏吵架。鄉親們散去後,他潛入張家殺了張拐子。信誓旦旦地說要帶李姨走。
“我殺了他!”李姨茫然地說道。
五歲的孩子並不知道這有多嚴重,程峰簡單地答了句“哦!”
“小峰,答應李姨,這事不許告訴任何人行嗎?”
“哦!”
那天晚上,李姨回家收拾了衣服,又拿了點錢匆匆離開了。還是那片田埂,馬程峰看著她的背影越來越遠……
五天後,李姨的屍體在遼河被發現,人命賤如草芥,他沒有家,沒有親人,又有人命官司在身,她的死,根本無人過問。最後,是警察把她的屍體送了回來。沒人知道她到底是怎麼死的。
鄉親們把她的屍體埋在了後山的山溝子裏,連個墓碑都沒有。
這事如果就這麼了了,那頂多算是人間慘事,並沒有什麼可說的。但還隻是個開始,邪乎的在後邊呢。原來,李姨已經懷孕了,懷的就是張拐子的種。在鄉下,一屍兩命,孕婦的屍體必須火化,要不然容易招來災禍。在南方還有另外一種殘忍的習俗,就是把孕婦肚皮刨開,取出死嬰,母子分離,直接把死嬰屍體丟到山裏去喂狼。
越是幼小的嬰孩,死後怨氣就越重。按迷信的說法,胎死腹中,那孩子也是一條命,本該有一世的陽壽,卻連這個大千世界也沒看上一眼就死了,那是冤的不能再冤了。這就是小人!寧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這話在這兒也能對上。
以前咱們中國人有個習俗,小孩死後不許立碑,不許用棺,必須距離父母的墳或者祖墳超過十裏,要不然這孩子死後會鬧家人!乃是大凶之兆。
人都死了,剛懷孕沒幾天,表麵上根本看不出來,誰也不知道埋的是一屍兩命。真要是知道了,恐怕鄉親們就不會大發善心了。
年幼的程峰與李姨雖然沒認識幾天,可對她印象很深,因為程峰畜生沒兩天娘就死了,這輩子沒有體會過什麼是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