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愛過了,沒後悔,卻心碎(1 / 2)

記得分手哪天,樂樂死心塌地拒絕,讓我不知所措,可是,我覺得我做的已經夠好了,也不算是好,可是,我已經做到了我的極限,記得當時說了一句到現在自己都覺得不可理喻的話,我說:“隻要你不離開,我給你當狗都行!”我不知道怎麼說出來的,或許,是愛的太深,我的生命中,已經缺少不了的女人,她叫樂樂!

我和越越關係以前就挺好,畢竟我們是老鄉,後來,慢慢的,他有他的交際圈子,我有我的,也就慢慢地不去再黏在一起,越越叫李越,天水人,我們的關係,就好比君子,君子之交淡如水不是嗎!

那天,天空不算是晴朗,我,很在乎天氣,一天的天氣可以改變我的心情,在分手後,莫名的,這種感覺更加深刻,越越安慰著我,我知道你,他說得對,可是,我就是放不下,樂樂的閨蜜那天加我,我是第一次在心裏認真地想要加一個人,她,也是天津的,那次,真正能聽我委屈的,也隻有越越和璐璐(樂樂的閨蜜)

本來吧,準備放下的,可是。。。。。。樂樂分手後,不接電話,更不會和我認真地談論我們分手的問題,那天忽然願意接了,可是她電話停機,她說讓我交電話費,我們好好的說,可是。學校管理嚴禁學生上課期間外出,我和瘋子一樣,奔跑,請假,然後大馬路上找電信的營業廳,十一月份,我出門,隻穿了一件襯衣,人總是會失望的,不是嗎?最終以車禍結尾!

進入醫院,父母沒有問候,沒有關心,我隻是一個人,我給樂樂媽媽打電話,我覺得,隻有她,能幫助我,讓樂樂回來,其實,我錯了,記得那天晚上,同學來看我,我正和樂樂通著電話,沒想到,竟然隻因為一個同學叫別人名字,樂樂就說我騙她,嗬嗬,那段時間,我真的不知道什麼叫陽光,什麼叫開心!

璐璐幫我和樂樂傳過話,那段文字,我記得特別清楚,我不詳細描述,大概意思就是,我剛開始裝闊少,可是,每次去她家,住她家的,吃她家的,喝她家的,就連出去玩,花的也是她和她弟弟的錢,我不知道該回答什麼,算了吧,沒必要了,不值得了不是嗎,我用不著解釋什麼,我隻知道,我愛過,沒有後悔,沒有愧疚,就算讓我再次選擇,我都還是這樣,選擇她,雖然沒給她花過什麼大錢,可是,以前還是會有,我們愛了快一年,可是,見麵,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十八天,十八天,為了這十八天,葬送了自己,更加葬送了更多的女人!

越越得分手,和我差別不大,剛開始,是受不了異地戀,可是,小九竟然讓一個男生告訴越越分手,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就這樣,越越卻隻說了一句,“你不配和我說,你沒有那個資格,讓小九自己和我說‘我們就是這樣,總是最後一個放手,卻總是傷的最深,控製不了,不過,有些事,你就得看開,不是嗎?雖然我現在會想起,可是,心早已經不痛了,這顆心,早就沒了,也是件好事,什麼事情,都不會讓我有情緒,也不會讓我的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