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黃金小結】黃金流向(2)(2 / 3)

此表所及秘密軍費黃金,由蔣介石直接控製,支應1949年年內的國民黨軍隊作戰。據大溪檔案,廈門軍費黃金(第二批)在1949年年內用去786540市兩,另有3000萬塊銀圓運到廈門,也做了軍費。剩餘約22萬餘兩在8月運台灣後與第三、四批及美國運回黃金合存一起,約100萬兩以上,部分又繼續支持1949年內國民黨軍隊作戰。

軍費在內戰時使用更多的是銀圓,有近億塊,價值超過百萬兩黃金。其次還有1億兩的銀錠,如《紐約時報》1949年4月16日載,可足夠鑄造價值7000萬美元的銀幣;這些銀子,不可能全部運到台灣,因為量太大了,約3000噸,沒做成銀圓也不能用。有數據顯示,1949年國民黨政府曾在舊金山新鑄銀圓3000萬枚(因百姓、士兵信任銀圓,其價值高出當時銀的成本二至三倍,鑄銀圓是劃算的),以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背麵有帆船的“孫大頭”或“船洋”為主。徐堪部長說是“自7月10日起至9月底止分批運到”。台北的中央製幣分廠,在9月8日也奉命開始鑄造銀圓,在其他城市及國家也都曾鼓鑄銀圓。這批黃金銀圓的支出,主要是支應各省尚在國民黨軍隊手中的“國統區”親信部隊。

以150萬人的國民黨軍隊計算,如果部隊都發銀圓、黃金的話,每月軍費就是1500萬銀圓或20萬兩黃金。而廣州國民黨政府的全部財政收入才每月1000萬銀圓,這仗如何打得下去?因銀圓很快就會用完,國民黨政府在美國及各地趕緊新鑄銀圓,另外也用搭配一半數目銀圓券(7月2日發行)的方式來降低金銀的開支。總之,從5月底國民黨軍隊退出上海到12月底撤出大陸,前後六七個月,總共需花費軍費1.1億銀圓;除六七千萬枚的新舊銀圓外,需黃金約60萬到80萬兩(當然還搭配些銀圓券,就可減少實際黃金的支出)。

這裏附帶說一下國民黨所運銀圓、銀磚情況,本書不再專論。

自1949年1月至4月20日,按財務署與央行簽訂的“軍費草約”,吳嵩慶自上海除運走黃金近160萬兩(二、三批)外,還運走銀圓3000萬元(共7500箱,每箱4000元)、純銀3000餘噸及外彙7000萬美金。這樣再加上第一批的400萬銀圓、第四批的120萬銀圓,蔣介石總共從上海運出三四千萬銀圓。至於3000餘噸純銀(共3萬多箱),從1949年1月起到5月底,一直在陸續運離上海。據《紐約時報》1949年4月的報道,已運出價值5000萬美元的純銀,那就近1億兩了,尚餘近千噸。5月底中共快進上海時,湯恩伯還在搶運第四批黃金銀圓及剩下的約300噸純銀。

這3000餘噸純銀,合1億市兩,價值約200萬兩黃金或1.4億塊銀圓,或7000萬美元,蔣介石是絕對不會忽略的。但這些純銀卻是銀錠、銀磚,在鑄成銀圓之前是無法使用的。一部分就可能運往國外改鑄銀圓,如上文所述,主要是美國的舊金山(也可能還有墨西哥、澳大利亞)。1949年裏趕鑄的新銀圓,每百枚約用純銀71市兩,以孫中山頭像(稱“孫大頭”,背麵是帆船)最多,其次或有袁世凱頭像(稱“袁大頭”),或開國紀念幣(有孫的小頭像)。另外也有可能是以外彙在美國購買純銀,因為從台灣運銀去花費大,成本太高,而且時間也不許可。當時銀圓價高漲,抗戰(1937年)前一市兩黃金可兌110塊銀圓,而1949年5月中共進上海時,隻能換三四十塊(價高過美金,因為一市兩金子可兌55美元);所以,國民黨政府以國際市場價購純銀,和以上海國庫銀子在世界各地大量鑄造新銀圓,以美金計,便宜二三倍,即使加運費也劃算。這批新銀圓,確定“7月10日起至9月底分批運到”廣州(見“徐堪1949年6月27日上蔣總裁的報告”),應該是支持銀圓券及支付當時在廣州的國民黨政府政費。

另外,愛德華·肯(著有《中國硬幣圖譜》,Illustrated Catalogue of Chinese Coins,1966)還提到,1949年8月,國民黨政府在廣州也開始鑄造銀圓,成都和台北(9月8日)也曾鑄銀圓;但由於解放軍進展太快,鑄成量“極少”。在該年11、12月裏,廣州的鑄造廠搬到了海口,也鑄造了些成色不足的銀圓。這批銀圓的支出,主要是支應各省尚在國民黨軍隊手中的“國統區”親信部隊。剩餘的純銀大部應該轉存台灣銀行了,還在台灣的“國庫”;一小部分就鑄成新台幣初發行時的5角硬幣及以後50餘年的各種“紀念銀幣”。這種銀幣在1949年和1950年,也曾帶給台灣老百姓對新台幣的信心。國民黨政府把大量銀子運到台灣,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穩定社會金融的作用。

使用銀圓發餉要比用黃金劃算,且容易發放,又甚保值;作為薪水,軍民收到也甚為歡迎,因此用得比較多,也用得快。由於銀圓容易使用,也得人們信任,對於國民黨軍隊士氣的維係極為重要。當時國民黨政府在川、粵、雲、貴、閩都使用銀圓發薪水給親信部隊。但是100塊銀圓就重達2.7公斤,不是很方便。廣東省銀行就發行大洋票來填補此空白,但隻流通了一個月。1949—1950年,海南島也發行了“海南銀行”的紙鈔。這些也都是地方政府解決財政問題的辦法。

至於從上海運出的數千萬塊的銀圓,應該是全部在內戰中消耗了。在1949年,廣州政府都是以銀圓發軍餉與工資的。財政部部長徐堪就曾在這年8月31日向吳嵩慶說過,政府“今後每月以30萬兩金及1000萬銀圓作支出,作三個月計劃”。6月至7月,“昆侖”號、“福明”輪及軍機就曾運到廣州、重慶等地近於2000餘萬枚銀圓,那是廣州、重慶發行銀圓券前夕徐堪向財務署借的(見6月27日呈蔣介石報告),另外還有每月的軍費。到1949年年底的12月28日,台灣當局還從馬尼拉運回台所存銀圓980萬枚。在國共內戰中,國民黨政府使用銀圓共達7000萬到1億枚,還不包括中央銀行在廣州、重慶及其他各地分行所存銀圓。由菲律賓運回的銀圓可能全數還在“央行”,因為運回台灣時大陸已解放,國民黨軍隊已經以新台幣發餉;但來台後,空軍也曾以銀圓發餉,所以也有可能已發作薪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