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2 / 3)

咕咚一聲……我十分沒誌氣地隨著吞了超大一口口水。

好丟臉啊……

上帝啊,你快點把我變成近視眼吧!呃,這樣不成,因為如果近視的話,我就不能偷看青慈了。那麼,上帝啊,請讓我的眼睛無法看清楚這家夥的臉就好了,求你了,不然我真的很怕自己今天會一直丟臉下去哇!

“牧,牧千裏,走啊,我,我們現在去百貨公司。”

拍拍臉蛋,我用力的把視線從牧千裏的臉上轉移,說“你的衣櫃裏清一色的隻有那麼幾套古板的衣服,所以第二步,人靠衣裝,我要改變一下你的穿衣風格。”

我一邊說,一邊習慣性的想要回頭看向牧千裏。呃,轉到一半,幸虧我智慧的想起自己不能再次丟臉,於是急急地再次轉回來……

“嗯,運動裝看起來很陽光,應該也不錯。”

“啊,白襯衫配牛仔褲的經典造型一定也不能少……”

“還有,閃閃黑色的T恤配鉛筆褲的潮人裝扮當然也要試試看……”

一走進百貨公司內,我便嘩啦啦地一下挑了N套衣服讓牧千裏試一試。

於是就有了一以下畫麵“

第一套,天藍色的運動裝。

如清晨一道清爽的陽光跳躍進眼中一般,牧千裏微帶著羞澀地穿著天藍色的運動裝出現我和服務員麵前。

清爽的短發,帥氣的臉蛋,高大結實的身材,再加上嘴角羞澀的笑容……

“啊啊啊……”我聽見身邊的服務員低聲的抽氣,心裏跟著不停地尖叫。

“不好看嗎?”牧千裏失望的看著我。

問題不是不好看,而是太好看!

“牧,牧千裏,去換第,第二套……”看得我舌頭幾乎都要呆掉了,一句話硬是哆嗦了好幾下才說完。

第二套,白襯衣配黑色西裝褲的經典造型。

所謂經典,就是說這套裝配經過了曆史上無數帥哥的實踐檢測,證明絕對是最佳殺人裝備裏麵最簡單也是最有效的一套。

不信嗎?你去打開電腦看看那些偶像劇,十部裏麵有八部的男主角都經常以這一裝束出鏡。

經典代表是《交響情人夢》裏的千秋王子!

好了,繼續!

啪嗒一聲,更衣室的門被打開。

一雙黑色皮鞋從裏麵走出來,然後是筆挺的黑色西裝褲,簡單又清爽的白色襯衣,配上牧千裏英挺的五官……

修長的身影挺立在我麵前,朝著我揚起一抹清澈的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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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襯衣幹淨清爽,透露高雅而簡單的美,卻又沒有那種疏遠的距離感,給人一種住在鄰家可以偷偷相思的初戀感覺。

咕咚咕咚……咽口水的聲音不斷地在我的周圍響起。

眼淚……既然人人都這樣了,那我跟著咽口水應該也不會那麼丟臉了吧。

“佳人,你怎麼了?這,這套還是不行嗎?”牧千裏小聲地問。

“牧,牧千裏,去,去換第,第三,三套……”舌頭已經開始僵硬了,我拚盡全身力氣終於把一句簡單的話給吐完。

第三套:閃閃的黑色T恤配鉛筆褲的潮人裝扮……

啪嗒一聲,更衣室的大門被打開了。

“佳人,我覺得這套衣服穿上去怪怪的耶……”牧千裏一邊悶聲說著,一邊來到我麵前。

我就說嘛……自己一定會呆掉,看吧,我的腦袋已經開始不好使用了……

這家夥……怎麼可以穿什麼就有什麼味道呢?

此刻一身閃閃的黑色T恤配鉛筆褲的牧千裏,上身的T恤隱隱地顯露出他那結實的身材。他不會像練拳擊的人那樣有恐怖的肌肉,屬於那種修長有型的,雖然纖細卻不瘦弱,穿上略微緊身的T恤時,完美到看不見一絲贅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