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相逢何必曾相識(2 / 2)

我當時隻認為雞窩是隨便說說而已,誰知道兩天之後,雞窩真的給我找了一個手拖車,就是超市裏麵買洗衣粉送的那種小車,老人拉著買菜用的,音箱放在上麵還剛剛好,從那之後,我四處遊走唱歌再也不用抱著音箱了。

俗話說得好啊,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的?拉著音箱四處賣唱的我還是被一群穿著製服的人抓個正著,那天中午,我在馬路的地洞中唱歌,因為是午休時間,周圍寫字樓的白領經過這裏的還挺多,麵前的吉他包也有幾十塊錢的收入,正唱的起勁呢,一隊人突然出現,我收起吉他包拉著音箱撒腿就跑,結果還是被抓到了!

當時城管執法還算文明,對我的要求隻有一個,沒收的我吉他和音箱,讓我以後不要再這麼做。我怎麼可能心甘情願的被他們拿走?在爭執的過程中,有很多看熱鬧的人勸我撒手把音箱和吉他給城管,大不了以後再買。

可是他們不知道,這是我的全部!我跪在地上求背著吉他雙手死死的抱著音箱求他們不要拿走這兩樣東西,這兩樣加一起可能也不到五百塊錢,但我真的沒有多餘的錢再去買。城管見我冥頑不化,強行奪走了我的吉他和音箱,當著我的麵把它們砸的稀巴爛,我抱著碎片哭的淅瀝嘩啦,周圍的路人拿著手機把我當成小醜一樣拍攝,我就像一個彷徨的小醜,一無所有。

其實這些我都理解,換位思考,他們執法過程也並沒有什麼不對、不妥的地方,隻是他們不知道,這個吉他是我的全部,他們打碎的不僅僅是一把吉他和一個音箱,打碎的更是我的夢!還有對這個城市的認知。

在我最無助的那一刻,一隻大手伸到了我麵前,當時我坐在地上低著頭,先是看到了一雙老舊的皮鞋出現在我的視線中,我抬起頭,看到麵前是一位打扮十分朋克男子,他的手就這麼伸向我,頭發紮成了小辮子,他的眼神特別堅定,看著我說道:“兄弟,起來,沒有啥是過不去的。”說著,也不管我是不是要真的起來,大手直接抓住了我的肩,把我提了起來。然後從自己的兜裏掏出幾百塊錢,他看都沒看數量就塞進了我的兜裏,拍拍我的肩膀說道:“去買個吉他,繼續追求你的夢想。”

說完之後,他轉身走向人群邊緣,抬起手臂摟著一個蕾絲打扮的妙齡女子的肩,頭也不回的就走了,什麼都沒留下。

在他的手臂摟上那個女子肩上的時候,女子輕聲抱怨道:你怎麼把身上的錢都給個陌生人了?

那大哥不屑的說道:“沒事,咱能賺……”

那個妙齡女子在離開之前轉過頭看了我一眼,然後就隨大哥消失在人群裏麵,前前後後不過十幾秒,我什麼都沒反應過來呢,他們已經消失了在人流中。

下午,手機上收到林曉純發來的信息:今晚公園見,我室友看到我在朋友圈分享你唱歌的視頻,她們今晚都想來公園聽你唱歌,七點,不見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