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賤人小莫(1 / 2)

天地良心,小莫就是一個賤人!

本來小莫的出身是很令人同情的。

一個從有記憶以來,就是一個人孤孤單單的生活在社會最黑暗,最底下的世界。他們信奉的完全就是叢林法則。非生即死!每天都在與死亡為伴,時時刻刻忍受著饑餓的折磨,還會時不時的被人揍上一頓。可憐的小莫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

當然,這不隻是小莫一個人,而是一個小小的社會——正常人完全想象不到的一個社會。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他們,從小奉行的原則是,隻要是我看到的,就是我的!看上的就伸手要!得不到的就要搶過來,搶不到就偷,偷不到就騙!總之隻要是我想要的,變著法的也要弄到手!

小莫這就是這些被世界所拋棄的人們,生活在數額會最底層的,最低賤,最可惡,最卑鄙,最無恥也同樣是最可憐的千千萬萬的被人們遺忘的人之一。

他們會偷,會搶,甚至因為爭一點小小的事情而大大出手,也許為的隻是正常人咬了一口覺得味道不好便丟掉的麵包。。。。。。

他們是可憐人!

但小莫不是!

小莫是賤人!

因為早在小莫董事的時候開始,他想要的東西從來不會買,也不回頭不會騙,他隻會一樣——搶!

小莫也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聽來了一舉偉人的話:我來了,我看見,我征服。

於是,這個賤人就把這句話改成:我來了,我看見,我搶走!

看!多麼直白的宣言,多麼**裸的挑釁!這要是讓警察叔叔知道,非給他帶回去喝茶不可!不過很可惜的是,這裏沒有警察。那些衣冠整齊的老爺們是不會到這種地方來的,盡管這裏的犯罪率是絕對的居高不下!這裏曾一度被成為是C市的地域,毒瘤!可是這裏卻依然沒有人管!所以小莫這個賤人在這裏幹什麼都不會擔心被警察教訓!

為什麼說小莫是個賤人呢?當然不是因為他會搶,因為這裏所有人都會搶的!但是讓人不可忍受的是,這裏的人都是去搶外麵的那些生活在陽光下的人們,而小莫——這個賤人,卻總是搶他們自己人!

為此,小莫的解釋是,搶外麵的人需要走上好遠,還要冒著被人打斷腿的危險,而且還不一定可以搶到東西。相反,搶那些剛剛“收割”回來的人則是好得多,他們不僅戰利品豐富,而且不用擔心被打斷腿——因為這裏麵的人沒有人敢和小莫動手,當然,除了他四歲的時候用斧子劈死一個企圖搶走他的一塊硬麵包的那位。

正因為這樣,小莫悲劇了!

在開始的幾年裏,迫於小莫的威脅,還有人在搶完東西之後分給小莫一部分,可是過了幾年之後,那些肯分給小莫東西的人走的走,死的死,已經沒有什麼人剩下了。而剩下的“新來的”家夥們,都是一個個的聚在一起,小莫是想搶也搶不過啊!

如果說挨一頓揍能搶到東西,那麼小莫怎麼說也要動手的,可問題是挨一頓揍說不定還要配上點東西,那可就太吃虧了——吃虧的事情小莫是從來不會幹的!

小莫實在是不喜歡這種生活,所以為了可以吃飽肚子小莫隻能選擇離開!

這一離開就似乎整整的八年!

當年,小莫一無所有的走了,而現在,小莫又一無所有的回來了,隻是不同的是,他帶回來一身的傷疤!

讓小莫無比欣慰的是,時隔八年,他的家還在,雖然有些破舊,還滿是灰塵,但是這裏畢竟是他童年生活的地方,這裏的生活雖然困苦,但是完全沒有那些爾虞我詐的陰謀詭計,倒也十分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