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家的時候沒有什麼資本,都是靠自己出賣技術勞力攢的錢。到什麼時候才有的錢?當我們做電腦的時候要進口元器件,要有外彙,我們科學院辦的企業是在國家體製外的,體製內和體製外的差別非常大,體製內的企業當初是信息產業部辦的,既有外彙指標、有額度,又有進口指標。外彙額度的意思是企業2?5元人民幣就可以買一個美元,如果沒有額度要自己找,1984年是6塊錢兌一美元。按道理說到黑市買是犯法的,但是國家也沒追究,“民不舉官不究”。如果這個算原罪,那我也算有。
——2008年參加第一財經《頭腦風暴》發言
深度剖析:
“原罪”的本意是基督教的一個教義,認為人來到這個世界就是帶著罪的。那麼,企業家原罪就是說,在改革開放早期一些管製法規不合理或者說當時沒有法律可以依據的情況下,導致某些企業不得不采取一些現在可能是“違法亂紀”的行為,來獲得利潤。
柳傳誌在參加《頭腦風暴》節目發言的時候承認,因為聯想公司是國家體製外的,沒有外彙指標,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也“自己找”了一些,“如果這個算原罪,那我也算有。”其實,就像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易憲容所說的那樣,無論是民營企業還是國內證券市場,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原罪”的問題,曆史與製度的原因並不是“原罪”,確實是這樣的。所謂的企業家的原罪隻不過是在改革界限不清晰的狀況下產生的無知之罪。我們現在再來討論企業家的原罪,本質上就是用現在的製度來要求過去的事情,本身就不合理。
柳氏箴言:
企業家的原罪隻不過是在改革界限不清晰的狀況下產生的無知之罪。
10月27日國家也應該反省
我舉個例子,褚時健比我年紀大,起家也很困難。我們曾經在一個台上領過獎,到後來他的貢獻大到2000年前後利潤做到200億,那時候我們營業額200億。後來出事了,我特別惋惜。我覺得他在幹活的時候應該想想,跟國家談談。我做到這樣退休了怎麼算?有個說法嗎?如果國家說沒有說法,那就得跟國家談個說法。為什麼好談呢?因為你掌握著那麼大的東西(指紅塔集團),可以拿著跟國家好好談談。……你弄了小小的一塊東西(指褚時健貪汙的174萬美元),做法上不太合適。不過,我覺得國家也得好好反省。
——2008年參加第一財經《頭腦風暴》發言
深度剖析:
褚時健是中國最具有爭議性的人物之一,曾經是中國有名的“煙草大王”。他效力紅塔的18年中,為國家創造的利稅高達991億元,加上紅塔山的品牌價值400多億,為國家貢獻的利稅至少有1400億。在褚時健時期,他締造了紅塔帝國,造就了多少百萬富翁,為多少人解決了吃飯問題。盡管褚時健帶領紅塔走過一路輝煌,但是當褚時健拿了不該拿的錢的時候,仍然是在觸犯法律,自然會得到法律的製裁。不過,想想看就是這樣一個為國家貢獻了1400億利稅的人,卻因為貪汙了174萬美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後減刑為有期徒刑17年,真是可悲可歎。很多人為褚時健的行為感到可惜,其中也包括柳傳誌。其實,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褚時健應該向柳傳誌學習。在處理聯想的產權改革方麵,柳傳誌就做得非常好,既得到了自己的利益,也沒有觸犯國家的法律。
其實,國企改革也是摸著石頭過河,在摸索中前進的。先是政企分離,讓企業自主經營,接著是破產重組,再到後來的股份製改造,正如柳傳誌所說,“國企改革也是逐步走向成熟的”。像褚時健一樣,國內還有很多優秀的企業家,都倒在了國企改革的道路上。他們都應該通過正常、透明的渠道,來和國家溝通,而不是謀一己之私利,最後落得身陷囹圄的悲慘下場。不過,柳傳誌認為,對於這件事情,“國家也應該反省”。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像這些為國家貢獻了那麼多利稅的企業家,本應該通過正常的渠道來得到國家的獎勵。這些企業家之所以會犯錯誤,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不甘心自己為國家貢獻了一輩子,卻什麼都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