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做有人格魅力的領導者(3)(1 / 3)

數年之後,他又被任為宕渠縣令,舉薦鄉中佐吏玄賀為官。玄賀後來先後任九江、沛郡兩郡的郡守,以清正廉潔著稱,所到之處,教化得以推行,官至大司農。第五倫任職四年,遷升為蜀郡太守。蜀郡田地肥沃,官民富裕,掾史家中的資財多至千萬,都乘坐漂亮的車子,以高頭大馬駕車,很多人因為有財產得以擔任官職。第五倫把家境豐足的官吏全部精簡掉遣送回家,改選孤弱貧寒有節操的人擔任屬吏。從此爭相賄賂之風便被禁絕了,官員的職守得到整治。他所舉薦的人多官至九卿或二千石級的官,當時人們都認為他善於識別人才。任蜀郡太守的第七年,漢章帝新繼位,把第五倫從邊遠郡調入朝廷,代替牟融任司空。

第五倫一心奉公,盡守節操,上書論說政事從不違心阿附。他的兒子們經常勸他不要這樣,他都聖賢以訓斥;吏員們上奏及直接上奏之事,他都封好上報,第五倫就是這樣公正無私。他天性質樸憨厚,沒有文采雕飾,任職以貞潔清白著稱,當時的人把他比作前代的貢禹。然而他對人對事不太寬容,缺少威嚴儀表,因此而受人輕視。有人問第五倫說:“您有私心嗎?”他回答道:“先前有人送我一匹千裏馬,我雖未接受,每次三公選拔舉薦官員時,我心裏都無法忘記此事,但始終沒有任用此人。我哥哥的兒子常常生病,我一夜前去看望十次,回來後卻安然入睡;我的兒子生病,雖然沒去看望,卻整夜難安。這樣看來,怎麼可以說沒有私心呢?”他接連以身老體病上疏請求辭職。元和三年,皇帝批準了他的請求,終身給予二千石級官員的俸祿,加賜給錢五十萬,公宅一所。

即使在非常腐敗的王朝,也需要一心奉公,盡守節操的大臣。這樣的人盡管不一定時時得勢,但一定會永遠活在人民的心中。

胡威是淮南壽春人。他父親胡質在三國魏政權中以忠正清廉著稱,年輕時與同鄉人蔣濟、朱績在長灑、淮南之間都很有名氣,出仕三國魏政權,官至征東將軍、荊州刺史。胡威自小就砥礪自己的誌向。胡質擔任荊州刺史時,胡威自京城洛陽前去探望父親,由於家中貧困,沒有車馬以及僮仆,隻是自己單身騎驢前往。每到一個客棧,胡威就自己放驢、取柴做飯,吃完後再與旅伴一起上道。到達荊州後,胡威拜見父親,在驛站中停留了十餘天,然後向父親告辭,父親賜他一匹絹以供路途上使用。胡威說:“您為人清高,不知是在何處得到此絹的?”胡質說:“這是我俸祿的結餘,以作為你路上的開銷。”胡威這才接受這匹絹,告辭返京。胡質帳下的都督在胡威未出發前,就請假還家,暗中置下路上所需物品,在百餘裏外等候胡威,邀胡威作為旅伴,事事都幫助胡威。一起行走數百裏後,胡威心中疑惑,就引他說話以得知實情,既知他是父親帳下的都督,就取出父親所賜給的那匹絹償付給都督,向他道謝後與他分手。以後,胡威在其他信中將此事告訴胡質,胡質責打都督一百杖,除去他的吏名,胡質父子如此,因此名譽廣為人知。

胡威以後出任侍禦史,曆任南鄉侯,安豐太守,遷任徐州刺史。他勤於處理政事,治理得法,當地風化大行。以後胡威奉召入朝,晉武帝司馬炎與他談論過去的事情,於是感歎他父親胡質的清廉作風,對胡威說:“你與父親相比,準更清廉?”胡威回答說:“我不如父親。”晉武帝說:“你父親在哪方麵比你強呢?”胡威回答說:“我父親的清廉行為唯恐別人知道,我的清廉行為唯恐別人不知道,因此,我遠遠不及父親。”晉武帝認為胡威的回答直率而且婉轉,謙合而又恭順。胡威又遷任監豫州清軍事、右將軍、豫州刺史。以後,他又奉召入朝擔任尚書,加奉車都尉。

敢於拿自己“開刀”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如果違背了這一條原則。親疏有別。官民有分。甚至自己帶頭違反。法律條文的威嚴也就不存在了。

訂規矩,樹框框,隻不過是興之所致的簡單事,可是要身體力行卻不容易。如果自己萬一不小心觸犯了親手製定的條條框框,打“馬虎眼”是不足取的,遮掩推諉則更是下下策,不僅會讓下麵的人瞧不起你,更可怕的是他們會把你以後的“條條框框”視為兒戲。領導者如能適時地把自己揪出來,並煞有介事地“開刀”給下屬看一看,效果自然會非同凡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