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無心人(1 / 1)

很久很久了,我已經感覺不到自己的心跳了。

現在我現在這裏回望過去,本以為那些自己會幸福快樂,可是,我的心,已不再跳動。

摘抄:

縱然遊遍美麗的宮殿,享盡富貴榮華。但是無論我在哪裏,都懷念我的家。好像天上降臨的聲音向我親切的召喚,我走遍天海角天涯,總想念我的家,當我漫遊在荒野上,凝望天邊的月亮,好像看見我的母親,愛兒思念,她站在茅屋門前,也望著月亮,那家門前的鮮花,我再也看不見,離開家鄉的流浪人,一切都不會動我的心,隻要讓我能回到,我簡陋的家園,那些聽我的召喚的小鳥,快飛回我的跟前,讓我重溫平靜的生活,比一切都香甜。

多麼美的詩,我卻一點感覺都沒有,沒有悲傷,盡管我經曆了那麼多事情,

一個月時候的我,父母離開,交與大爺撫養,不知是什麼時候?我的嬸嬸抱著我燒菜時,,我,滑進了油鍋,早上留了一塊疤,現在那塊疤早已消失不見,果然應了那句話----時間是可以抹去一切的。

7年了,7年,他們回來了,還帶回了一個弟弟,然而,他還在母親的肚子裏,又奔波了一年,他們一家三口才來到我的身邊,但是,對我來說,他們隻是應該熟悉的陌生人。

小時候我過得並不是很孤單,那時候的我,是我最懷念的,沒有煩惱,沒有悲傷,有的隻是快樂。雖然,陪伴我的是奶奶,雖然,他是個重男輕女的人,但是,對我還是較好的人,。

是在何時,何地?我也記不清我去哪裏了?去幹了些什麼?隻是醒來的時候,我隻記得,那條石子路上,還殘留著我鮮豔的血。從那以後,我便愛忘記些什麼事情,幾乎每個月都會忘記,既從月底慢慢消失,直到不見,之後,再重新認識的人,在重新在做的事,時間一滴一點的過去,知道我的現在。

我現在是個平凡的人,我越發的相信,時間是可以帶走一切的,它帶走了我的記憶,我的情感和我的心,

我做過許多夢,可以說全部都是噩夢,我愛幻想,幻想一切不計實際的東西,我從未感到真實的感情,直到,我進了那一年,我找回了我的心,找回了我全部的感情。

我曾重生過,上一世,自己吃了鬼仙給的藥變成男人,完成了心願。末世降來,自己把自己僅有的東西,食物都給了自己剛遇到的好友,可是換來的,是被自己的好友推進喪屍群裏,可是自己沒有死,而是變成喪屍,把自己的好友一口一口的吃掉。

之後,我把我原先看到的好東西,卻不敢拿的東西,全部燒掉,沒錯,全部!自己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到!

再然後,當自己走進喪屍群裏,卻被喪屍吃掉了身體,因為自己身上都是人類的血腥味,喪屍把自己當成人類了。死得很慘。

這一世,我不會在重蹈覆轍,我要變強,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