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1 / 3)

3月20日星期六

我和夏菁攤牌的這一天,終於到了。

地點:美帝國主義的麥當勞。我們第一次約會在麥當勞,我想結束也應該在麥當勞,這叫有始有終。

人物:小混混和即將成為小混混前女友的夏菁。

時間:上午10:00,這個時間段,店裏客人少,萬一被抽耳光,也不至於當眾出醜。

情節:我說出了無情的話:“我們還是分手吧!”這一刻,我感覺自己像汴羽田。

“你還愛我嗎?”

原以為夏菁的性格,會跟我哭鬧,誰知她隻問了我這麼一句話。

想好了許多分手借口,可我對這個問題措手不及。

我愛過她嗎?我在心裏問自己,也許那時我隻是為了氣劉媛媛而和她在一起,可能我真的喜歡過這個女孩,但我始終給不出答案。要是打架,我說一不二,可感情上,我畏首畏尾。

見我低頭隻顧喝著可樂,沒有回答問題,夏菁問我道:“你沒話說了吧?”

夏菁一拍桌子,起身要走。

我攔住她:“等等,這個還給你。”

我手裏拿著她送我的手繩,上麵的血跡已經被我洗幹淨了。

她抓起手繩,扔進了麥當勞的垃圾箱裏:

“就這樣結束吧!”

說完,她轉身就走出了麥當勞的大門。

分手的過程比我想象中簡單得多,夏菁隻說了幾句話,更沒有當著我的麵哭。

夏菁比我更堅強,更灑脫。

我們之間不是一場兒戲,可結局卻顯得很兒戲。

我若有所失地望著她,轉過身去的她,她的手不停地抹著臉,我看不見她的眼淚。

她上了一輛出租車,飛馳出我的視野中。

“如果沒有劉媛媛,我想我會喜歡你的。”我默默地說。

麥當勞離家也不遠,我打算走回去,透透氣。

一個人的時候,總容易回憶下水道裏的一幕幕,也許我和楊光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這件事了。

那天,當我和楊光從下水道裏爬出來的時候,看見校園門口警燈忽閃,我脫下全是血汙的外套,丟進了下水道裏。

楊光蓋住了下水道的出口,拍拍手上的灰說:“明天我們來把它封死吧!”

我的兄弟將在這鐵蓋下麵,長眠不起。

我和楊光對了一眼,看見彼此都像墳墓裏逃出來的僵屍般慘白的臉。

我們互相搭起了肩膀,勾著回到學校。

等著我們的是教導主任,他說我們這次不顧宵禁規定,強行出校,處分是逃不了了。

我問他:“警察怎麼也來了?”

“有位女同學報了警,說今晚學校裏麵可能有事發生,你們兩個小子,自己小心點,最近學校不太平,別到處亂跑。”

我真想對教導主任說:今晚開始,不會再有事發生了。

我洗了把澡,用力搓著雙手,手上早就沒有血跡了,可我似乎還能聞到血腥味,我繼續搓著,皮都搓破了。

我想把所有的罪惡用水洗滌幹淨,雖然楊光不會把下水道裏一切說出去,他說我是為民除害,本質上和大卞殺人的目的是相反的,況且我不殺他,我們就會被殺。

這樣的安慰,雖然讓我心裏好過一點,可無法完全消除我這段恐怖的經曆。

有過目睹張勇慘死的經曆,我心理承受能力強悍了不少。

大卞將小紅、藍天、殷吉輝騙出學校,可能淩青在這方麵幫了他的忙,大卞偷襲他們之後,拖到了下水道裏,折磨他們,讓他們吃自己的肉,等他們死了之後,他將他們的頭帶回學校。小紅的頭做成石膏像,很容易就可以騙過門衛。藍天的頭丟在了麻辣燙老婆婆的鍋子裏,不需要進入校門。殷吉輝的腦袋插在了河溝的護欄上,隻要翻過河溝,在學校外麵也能夠辦到的。

大卞費勁千辛萬苦這麼做的原因,就是想用他的方式來教育所有的混混,以暴製暴,卻知法犯法。我覺得大卞並不可憐,他應該為他的行為償命,最可憐的是他的兒子,我想他睡夢中的兒子,一定不希望擁有這樣的父愛。

我洗完澡,剛躺上床,心裏想著報警的會不會是劉媛媛。

門外響起了敲門聲。

“開門,是我。”是焦陽在喊門。

“你們沒事吧?”焦陽的臉上掛了彩,眉骨腫得就像隻雞蛋。

“你沒事吧?門衛下手這麼狠啊!明天找他們去!”楊光拉過焦陽,查看著他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