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箴言三經營婚姻:幸福要靠自己去爭取(2)(3 / 3)

離婚成本高,不要輕易說分手

1980年,克林頓和希拉裏的女兒切爾西出生了,這帶給他們極大的快樂。但接踵而來的“歌女珍妮·弗勞爾斯事件”、“白水門案”、“檔案門案”、“旅行門案”、“葆拉·瓊斯的性騷擾案”、“萊溫斯基性醜聞案”……層出不窮的麻煩讓希拉裏的生活過得一天比一天艱難,最後,一場“莫妮卡風暴”終於讓希拉裏的忍耐達到了極點,而他們的婚姻也即將走到崩潰的邊緣。

但與大多數女人選擇離婚不同,希拉裏毅然選擇了維持和挽救自己的婚姻。因為希拉裏通過理智的計算得失後,相信離婚並不是最好的選擇,她認為自己愛克林頓,和克林頓在一起的日子會比自己獨自生活幸福得多;而女兒切爾西也需要自己和克林頓共同撫養……處於眾多方麵的考慮,希拉裏認為維持婚姻要比離婚合適得多,因此,她和克林頓的生活才得以繼續。

現實生活中,許多女人對於離婚這件事都看得很開,動不動就把離婚提上日程。用不著等到“七年之癢”,有的甚至蜜月期都沒過完就已經沒了熱情。當初隻是為了結婚而結婚,沒有想過結婚以後是要回歸生活“過日子”的。理想與現實的反差,加上柴米油鹽,爭執之聲漸起,和諧被幹戈取代。爭吵、冷戰、對抗,硝煙在婚姻中彌漫,愛情的歸宿變成了愛情的墳墓,墳墓中的兩個人當然不願意就此埋葬自己的幸福,於是離婚便成了走出墳墓最簡單快捷的辦法。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種最簡單的辦法其實並不一定是最好的,如果你的心態沒有轉變,即使進入下一段感情或婚姻,也依然不會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有一個關於愛情的非常幽默的比喻:找男人跟找工作一樣,總以為自己的不好。結果跳槽一看,天啊,原來都不像看起來那麼好!

人們總在憧憬未來會變得更好,卻沒有想到要去經營現在。沒有現在的基礎,未來的美好又要建立在什麼之上呢?如果這些大道理還不能讓想要離婚的你警醒,那麼請你在離婚之前,先像希拉裏一樣計算一下離婚的成本,看看自己將會為此付出多少。

成本費

這是離婚中花費最低的一部分。它一般出現於協議離婚當中。相關手續費或工本費大約是幾十元至100元不等。當然這僅限於你們好聚好散,下次見麵還能一起打招呼、吃飯的那種。

訴訟費

這就屬於不能好聚好散的那種了,需要鬧上法院才能分出個對錯、輸贏的訴訟離婚。這種離婚方式你需要花費的費用為:50元法院訴訟費,1000元至幾千元的律師費,幾百元至上千元的財產評估費,500元至1000元的調查取證費以及500元左右的律師交通費。按最低總花費計算至少也要2000元以上。

財產分割

以上兩項都不算什麼,真正的損失是從這裏開始的。離婚之後將有一半的財產被分割掉,不要以為你會從中得到什麼。即使那些東西不是你的,但是起碼你原來是有使用權的,而現在當你得到半座房屋資產的時候你卻失去了整座房子,當你得到一半車產的時候,你已經無車可開。依此類推,你得到的所有的一半都是以你失去它的全部為前提的。

孩子的撫養

作為夫妻最重要的“財產”,孩子永遠是離婚中最難以解決的問題。從撫養權的爭奪到撫養費的爭取,以及以後麵臨的各種問題,還有孩子的成長環境和心理健康,得不到孩子的一方所要承受的骨肉分離之痛,遠比任何現有財產都更加昂貴。

心理、感情損失

在夫妻生活中所建立的一切生活模式都要被打破,相同的習慣、共同的愛好、共同的生活圈和朋友,甚至曾經都愛吃的一道菜,也會因為離婚而失去原來的意義。你要麵臨改變有這個人在身邊的習慣、回避共同的愛好、失去原來的很多朋友,這些成本同樣是無法估量的。

再婚成本

離婚後難免會選擇再婚,兩個人從不熟悉到走入婚姻,需要再經曆一次性格的磨合、習慣的培養,這些無形的情感成本都是非常巨大的。同時,再舉行一次婚禮的花費會讓有被“扒去一層皮”,經曆又一次的洗劫的感覺。

將這些成本相加,然後用你解脫後所能得到的快樂與解脫減去你的離婚和再婚成本,看看自己是不是做了賠本生意。

當然,這並不是要你即使婚姻生活過得一塌糊塗還要咬緊牙關搭上自己下半輩子的幸福。如果你遇上了個動不動就打老婆的暴力傾向者,當然是早離早解脫。計算離婚的成本是基於你們之間還有過下去的可能。你們的問題僅僅是因為彼此的主觀意識太過強烈,都沒有用心去經營這段婚姻,都在等著對方付出或屈服,你們的婚姻並沒有病入膏肓,隻要雙方努力還有幸福的可能。

讓自己冷靜下來拋開對彼此的成見,仔細思考一下,你可以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如果選擇另外一段感情,現在麵臨的諸多問題是不是就不會出現,你們婚姻當中的所有問題是不是都出在對方身上,而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