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喜甚特獻降魔經(2)(1 / 3)

不輕信為上

我不輕信,敢作敢為做對了。我不輕信親友熟人及其他好心的人。病初,我聽到風就是雨,隻要親友們、熟人們以及其他好心的人們說某種措施和方法對抗癌管用,我就或者動心,或者試著去幹。我恨不能有一個醫生、一種藥方能在一個早晨就徹底鏟除了我的病根,使我迅速逃過死亡這一關。隨著癌民資格的漸“老”,我的慌亂、恐懼的情緒逐漸穩定之後,我就不亂聽亂信了,大小主意我一般地是由自己來拿。我有我的想法和道理。醫學是一門很高深而複雜的學問,癌症是一道難解的課題,國內外的許多腫瘤專家傾盡心血,矢誌不渝地研究許多年,也未徹底摸清癌症的“脾性”,我的親友們、熟人們,一個個均皆醫盲,誰也未當過癌民,關於治癌,他們能有多少的發言權。他們所掌握的關於抗癌信息和情況,大多來自道聽途說,真實性、可信性、科學性是很值得懷疑的。即便講某癌症病人采用某種措施和方法得以治愈的事實是為他們親眼所見,可他們哪裏知道一位名醫有這樣的說法:“病人的個體不同、疾病千變萬化,同樣的病在不同人身上表現完全可以不一樣,對同樣的診治措施也往往有不同的反應或效果。”

他們又哪裏知道另一位名醫曾說過這樣的話:“可以說,同是一種病,別人用過的有效藥方,你照抄服用就不一定有效。”他們競相獻計獻策,是希望我早日突出重圍,盡快康複,是好心,是一種關愛、真情的流露,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應該感激。

可我不能“立場不穩”,來個兼容並蓄,不加分辨,不管好歹,那是要壞大事的,不僅使自己有可能蒙難,也會使人家尷尬、愧疚、悔恨。

我甚至有不輕信醫生的時候。我不覺得這有多大的錯。

似乎應該能得到醫生們的認同,甚至是讚許。先從理論上講講看。剛上中學的時候,有一個同學對我說:“自然科學的東西,都是真理,不容置辯,比如說1+1=2,還能說不等於2而等於別的什麼?”是呀,1+1=2,不能等於別的,隻有像著名喜劇演員趙本山說的那樣,在算錯了的時候,1+1才能等於3。於是,我就信自然科學的理論、認識和思想都是真理。醫學屬於自然科學,我自然也就信科學理論以及醫生對疾病的看法、說法都是準確無誤的。後來知道,社會科學領域並不盡皆是顛撲不破、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東西,同樣,醫學領域亦並非盡皆是顛撲不破、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東西。我想,有一定知識、一定生活閱曆的人,都會覺得我的領悟是對的,所以,我無需再饒舌。

多年來,世界各國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物力攻克癌症,雖已取得了巨大成效,但還不能說“碉堡”已經“拿”下來了。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連醫生們也不得不承認。戰鬥還得打,研究還得進行。因此,關於治療癌症的新的文章在發表著,關於治癌防癌的新藥在生產著,關於治癌抗癌的新措施、新方法在試行著。但是,似乎可以下這樣的判斷,所有新東西(老的也包括在內),都不具備治癌防癌的絕對權威性,卻是有著一定的探尋性的含帶量。在這樣的一個大背景下,作為一個癌症患者,能像一個生了癤子生了瘡的人那樣,一切由醫生安排,叫吃什麼藥就吃什麼藥,叫打什麼針就打什麼針嗎?!能不加思考地接受著一切的安排嗎?!我看不能。

醫學界是個爭論著的世界。在治癌防癌這一塊,醫生們也是七嘴八舌,眾說紛紜的。你說這一套對治癌防癌頂用,他站出來說不頂用。他說那一套對治癌防癌不頂用,我就站出來說頂用。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既然醫生們可以互相爭論,互相否認,那麼,有了癌症經曆和體會,掌握了一定癌症知識並有一定認識、分析其他事物能力的患者,為什麼不可以也享受一下爭論權和否認權呢!為什麼要像一家電視台的一位女主持人在電視屏幕上曾經說的那樣做呢?她是這樣說的:我生了病到醫院看病,在醫生麵前我像小孩見了大人一樣,醫生怎麼說,我都覺得是對的,一切聽從醫生的安排。依我看,通常情況下應該這樣做,有的時候似可不必這樣做。

由於醫生們在治癌防癌的一些問題上的看法有分歧,也由不得癌症患者“從一而終”、“三從四德”,而是要拿定主意做出決擇,做出取舍,自己主宰自己,敢作敢為。比如,有醫書介紹,不少醫生至今隻相信外科手術、化療和放療能治癌,而對心理治療方法也能治癌持懷疑和不讚成的態度;有不少的專家認為,無鱗魚當中除黃鱔以外,要少吃,對蝦或蟹有的專家也建議要少吃,但也有不少的專家認為,癌症的複發和轉移,是因為機體免疫功能紊亂或低下,尤其是細胞免疫功能降低所致,這些“發物”不僅不能降低免疫功能,反而可激發機體產生激發反應,使機體免疫力被喚醒,促進生理功能的恢複和提高,有些“發物”對機體有利,有些“發物”應是抗癌治療中的藥品、藥物;多數醫生強調癌症患者吃大蒜有利於康複,有的醫生卻指出,屬熱性的癌症病人應該忌吃,等等。類似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恕不贅述。這些“選擇題”提示癌症病人們,對醫生搞見菩薩就燒香是不合適的,對醫生的有些話壓根兒不敢打問號是不可取的,而是覺得理應當成耳旁風時就當成耳旁風好了,何必言聽計從,不敢越雷池半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