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1 / 1)

三萬塊錢在80年代中期不是一個小數目。要他為了離婚拿出這麼多錢,他當然不同意。“三千塊錢我就同意。”他告訴她說,“三萬塊錢?你做夢呢。”

“我沒想離婚,你去跟她睡覺就是。”她故意擺出輕視他的愛情道,“我無所謂。休想離婚,你今天給我三萬塊錢,我今天就跟你離。不然你就不要動這方麵的腦筋。”

“你隻管做夢就是的。”他說,“一分錢都沒把,講明的。”

這是早幾天的一天晚上,兩人在商店裏說的話。她的處事不慌,她的冷靜讓他憤怒,不是女兒夾在他們中間,且目光警惕地盯著他(生怕他打媽媽),他的拳頭就扔過去了。他不想讓女兒看到他揮拳踢腿,女兒八歲了,能夠分辨出誰對誰不對了。現在彭嫦娥一家都在外麵說他的壞話!說他一直在幹違法亂紀(走私洋煙)的事情,說他賺了錢就在外麵瞎搞,品質很壞。很多人都把這些話學給他聽。養父馮清明也把這些風言風語告訴了他。養父說:“軍伢子,現在她們一家都在到處說你的錯話,說你搞走私煙買賣。你要招呼別人借著彭嫦娥害你。現在的人都有蠻壞的。”

“我現在已經把煙都轉移到別的地方去了。”

“你女兒也有八歲了,”養父擔心明明說,“還想著離婚?這讓明明怎麼想?”

馮建軍是這樣回答他養父的:“等明明再長大些,再跟她解釋。”

“解釋什麼?”養父不滿地看著他。

“不解釋什麼,”他不好把離婚的原因推到養父身上了,“不是你的事。”養父又心安了點。養父不希望他的離婚是因為他。馮建軍也確實不是因為養父的緣故才和彭嫦娥離婚,若是這個緣故,他和彭嫦娥幾年前就離婚了。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個原因,當年不是她看見養父手中的竹竿捅瞎了毛主席像的左眼睛,養父就不會白坐十年牢,養母江笑月也就不會跳樓自殺。這是一種連鎖反應,因果關係。從前他矛盾地愛著她的心理,現在百分之百地沒有了。他的一顆心在張小英身上,其他任何都不重要。

此刻,他瞅了眼看著報紙的她,“你好像在這裏跟我打持久戰樣的啊。”他說。

“那就是的。”她說,“我準備用五年時間跟你離婚。”

“你現在還隻有二十六歲,離了婚還有人要。”他跟她做思想工作說,“等你到了三十一歲,哪個男人還會日你這個老蛤蟆囉?蠢寶樣的。”

“我不要人日。”

“我要是你,就早點離婚,你還有一世。”他替她描繪未來說,“你可能還會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丈夫。我給你五千塊錢,這比三千塊錢又多了兩千塊錢。”

“沒有三萬塊錢,你別想我離婚。”她高傲地扭開臉說。

“你要懂道理,一個人要學會明智。你聽你姐姐的寶話,還不是害了你自己!”

“我己經害了自己了,再害自己也無所謂。”

“你真是個豬。”

“你是個豬呢。”

“彭嫦娥,我是不打你。”他說,“我是看在明明的分上!不然我又會發寶了。”“你

敢打。”她說,“我姐姐說,你再打,我就告到法院裏去。”

馮建軍瞪著她,手攥成了拳頭,但一想就要過年了,萬一她真的告到法院裏什麼的(完全有可能),自己的這個年就泡湯了。他可不希望大年初一在牢房裏度過。他不願意再麵對著這個背後有一家人支持的女人說話了,他擔心他再呆下去就會喪失理智而動手打人。他走了出來,呼吸了幾口街上的冷空氣,發動起摩托車,徑直向辦事處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