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直來直往的套近乎不好使,就換個思路曲線救國。
這一夜,陳鋒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經過仔細權衡,他慢慢拿出新主意。
他決定強行抄歌。
反正在夢境裏度過的一整年都荒廢了,成天隻顧著玩樂,電視電影小說遊戲和歌曲這些休閑娛樂作品倒是見識得不少,還不如廢物利用。
滿腦子隻想著強行抱大腿是錯誤的,得發掘自身優勢。
先自己強大起來,然後讓雛鳥期的大腿主動來抱自己!
在夢境裏見識過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優勢!
那我抄什麼呢?
電影電視劇的體量太大,變現困難。
小說?
字數太多,他大多都隻依稀記得模糊情節,讓他來背也背不出來。
照著模糊的情節勉強寫小說?
別開玩笑了,那麼多字,寫小說多累,換到現在這個時間段還不一定能紅,投入產出比太低了。
再者,就自己這破文筆,自個看著都辣眼睛。
陳鋒很有自知之明,起碼目前的他不是這塊料。
劇本也同理。
至於開發遊戲就更荒誕了,那個投資額也不小,以當下的科技水平,也開發不出他曾經玩過的那些高端遊戲。
所以,綜合考慮多方麵因素,最簡單的,變現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隻可惜陳鋒不是搞藝術的出身,以前從未學過音樂,
哪怕那些歌他都聽了很多次,但現在也就是能勉強回憶起部分旋律,斷斷續續的哼哼幾句,還走調。
但總得要試試。
陳鋒製定了個計劃表,先挖空心思去回憶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時學習基本的樂理,嚐試用最簡單的曲調把歌曲盡可能還原。
這個過程當然很難,但他比起一無所有的普通人,腦子裏至少多了些朦朦朧朧的歌曲成品。
抄歌還有個不能忽視的好處。
畢竟樓上就住著鍾蕾。
現在大家還是陌生人,接近起來才這麼困難。
可如果變成了誌同道合的同誌,你就不會那麼凶殘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樓的鄰居,又能共同學習共同進步,豈不美哉?
陳鋒也不睡了,從床上蹦起來,打開電腦奮鍵疾書。
他決定把記憶最深刻的歌裏最核心的,能張口就來的重要歌詞寫下來,先哼兩遍免得回頭忘了。
十分鍾後,他看著麵前的七八句歌詞,僵住了。
我怎麼抄歌不知不覺也抄上她了?
歌名《乏味》。
這是鍾蕾的早期作品。
歌詞和曲調都很稚嫩,隻不過在她奇妙的聲線與完美的情緒爆發唱腔演繹下十分打動人心。
這首歌的創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響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當初陳鋒第一次聽時,似乎被唱出了作為現實生活中一個卑微凡人的落寞與孤獨。感觸很深。
沒想到時隔大半年後,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乏味》。
難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鍾蕾的歌?
會不會有點過分?
她會不會已經寫出來了,隻是沒發表?
等等!
如果她現在還沒寫出來,將來會寫,那麼是否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來某個時期內的心境?
我如果寫出來又給她唱,應該能讓她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吧?
她會把我視為知己?
到時候她唱我的歌唱紅了,她到底是感激我還是該恨我呢?
坦白講她應該恨我,但誰讓你動不動就對我橫眉冷對的?
還有,她似乎才剛搬來,應該是才退學沒多久。
現在她都是晚上出門,早上回來。
她看起來不是喜歡泡吧的性子,那麼結合她的履曆,她是在酒吧當駐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後,對生活感到厭倦,所以才寫下這首以酒吧為故事背景的《乏味》?
那麼她現在肯定還沒寫這首歌!
陳鋒開動腦筋,展開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瘋狂分析狀況,還真給他歪打正著的猜中很多東西。
所以我現在開始寫,過幾天就給她秀!
。您提供大神火中物的我真沒想當救世主啊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