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樂想了想,坦誠的回答出自己的答案:
“因為喜歡唱歌。”
“好!”
楊榮輕輕拍了拍手,繼續道: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給你講講我的經曆吧。”
“洗耳恭聽。”
鹿樂坐直了身,聚精會神的聽著,楊榮長長歎了口氣,緩聲敘述:
“我出生在上世紀的八十年代,那時候,我最崇拜的就是國外的明星邁克爾傑克遜。”
“因為崇拜明星,所以,我也希望我成為一個明星。”
“可惜,沒有能說會道的嘴,也沒有帥到讓人走不動路的臉,人生奔波了三十年,東不成,西不就。”
說到這裏,楊榮苦笑一聲:
“在社會摸滾打爬,身無分文,最後我去了一處工地幹著小時工,在五平米的出租屋蹉跎光陰。”
“荒廢了半生,我變得墮落,每天做完勞累的工作,拿到錢就酗酒,醉生夢死。”
“後來一次酒後,我發酒瘋,抱著積灰的吉他在包廂裏縱聲高唱,這段經曆被工友錄下來,發到網上。”
“然後我火了。火的莫名其妙,火的毫無理由,但就是火了。”
好……好魔幻的經曆。
鹿樂怔怔的聽著楊榮的過去,臉色忍不住有些異樣。
“無數家公司爭著搶著簽我,給我貼上情懷、讓人共鳴的標簽,將我未來的人生安排的明明白白。”
“時間悠悠過去了十年,我拚命的練習唱功,越來越多人認識我,我也靠著翻唱舊時代的老歌成為了情懷天王。”
“我自以為我能有今天的成果,全靠我自身的努力,直到我看到了你。”
楊榮深深的看了一眼鹿樂,忽然像是自嘲般的笑笑,自顧自的繼續道:
“那天,我在醫院,拿著一份嗓子聲帶嚴重磨損的檢查報告,偶然在手機裏刷到你在唱《稻香》。”
那是上周周四的時候,鹿樂坐在災民中央,抱著吉他自彈自唱。
“那一刻我失神了,十年前的我處於人生的低穀,滿懷失落,借著酒後唱出了那首讓我走紅的畢生巔峰之曲。”
楊榮伸手指向鹿樂,雙眸猶如破碎的玻璃,語氣顫抖:
“可…我畢生的巔峰之曲,遠遠不如你隨口唱的《稻香》更打動人,更讓人共鳴。”
“我突然覺得,我之所以能成為這令我引以為傲的情懷天王,絕不是因為我對夢想的堅持,也不是我有多努力。”
“我的成功,隻不過是運氣和機遇恰巧砸中自己而已,我本人的努力反而不那麼關鍵。”
啊這……
鹿樂萬萬沒想到。
自己隻是靠著技能[思無邪]而隨口唱出的《稻香》,居然陰差陽錯的打擊了一位樂壇的情懷天王。
看著楊榮飽受打擊、落寞失意的模樣,鹿樂一時間都不知道怎麼勸他。
不是楊榮不努力,而是她開了外掛啊!
不是通天代做不起,而是開外掛更有性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