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難美性項目規則概述(1 / 3)

一、競技體操項目規則概述

(一)項目賽製

1.團體和個人資格賽(第Ⅰ種比賽):各國家奧委會可派由4~6名運動員組成的隊或個人參加。在每個項目的比賽中,每隊派出5名隊員上場,取4個最好成績相加作為該項目成績,各項目成績相加作為團體成績。體操界稱之為6-5-4製。這是至關重要的一場比賽,決定參加團體決賽、個人全能決賽和單項決賽的資格。第Ⅰ種比賽成績不帶入決賽。

2.個人全能決賽(第Ⅱ種比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全能成績前24名的運動員參加該賽,以全能決賽成績決定全能名次。

3.單項決賽(第Ⅲ種比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各單項成績前8名的運動員參加單項決賽,以各單項決賽的成績決定單項冠軍。

4.團體決賽(第Ⅳ種比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團體成績前8名的隊伍參加該賽。在每個項目上,每隊派3名運動員比賽即:比賽采用6-3-3製,每個項目的3個分數都記入團體成績。以團體決賽的成績決定團體冠軍。

(二)比賽項目

1.自由體操

男子一套動作在70秒內完成,女子在90秒內完成。自由體操成套動作的編排要充分利用整個場地。女子自由體操要有音樂伴奏。運動員必須雙腿並攏、靜立於自由體操場地內,然後開始做成套動作。成套動作的評分從運動員腳的第一個動作開始。運動員可以踩場地邊線,但不能過線。當出界情況發生時,司線員將以書麵形式通知裁判組負責人,裁判組負責人從最後得分中扣除相應的分數:一隻腳或一隻手出界扣0.1分;雙腳、雙手、一隻腳和一隻手或身體任何其他部位出界,扣0.30分;動作直接落在界外,動作在界外開始,扣0.50分。

2.鞍馬

現代鞍馬成套動作的主要特征是利用鞍馬的所有規定部位,用不同的支撐姿勢完成不同的全旋擺動動作(分腿或並腿)、單腿擺動和(或)交叉。允許有經手倒立加轉體或不轉體的動作,所有動作必須用擺動完成,不能有絲毫的停頓,不允許有力量動作或靜止動作。運動員必須從站立姿勢開始,允許做第一個動作時走上一步或跳起撐鞍馬。動作評分從運動員的手撐鞍馬開始。

3.吊環

一套吊環動作應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擺動、力量和靜止部分組成。這些動作之間的連接是通過懸垂、經過或成支撐,經過或成手倒立來完成的,以直臂完成動作為主。由擺動到靜止力量或由靜止力量到擺動的過渡是當代吊環項目的顯著特點,環帶不允許擺動和交叉。

評分從運動員腳離地做第一個動作開始。運動員可從靜止站立跳起開始比賽,或在教練員的幫助下成雙手握環懸垂雙腿並攏的良好靜止姿勢開始比賽,不允許教練員幫助運動員起擺。

4.跳馬

男女運動員跳馬的助跑距離最長為25米。所有跳馬動作必須通過用手推撐跳馬來完成。第一次跳馬結束後,運動員應立即返回到開始位置,出示信號後,再進行第二次試跳。

以男子跳馬為例,運動員在資格賽、團體決賽和全能決賽中必須完成一個跳馬動作。想獲得跳馬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在資格賽中必須跳兩個動作,這兩個動作必須是不同結構組的動作,而且二次騰空動作不能相同。

在完成每一次跳馬動作之前,運動員必須向A組裁判員顯示該動作在規則中對應的動作號碼。號碼顯示牌可由他人幫助完成,出現顯示錯誤時不對運動員進行處罰。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則A組裁判員和B組裁判員出示零分:

(1)運動員有助跑,踩了助跳板或觸及馬而沒有做動作;

(2)助跑中斷,運動員返回第二次助跑,所跳的動作極差以至無法辨認或腳蹬馬;

(3)運動員兩次撐馬,即單臂或雙臂;運動員跳過沒有支撐過程,即兩手都沒有觸馬;

(4)運動員沒有用腳先落地,這意味著至少有一隻腳必須在身體其他部分之前接觸墊子;

(5)運動員故意側向落地;

(6)運動員跳了禁止使用的動作;

(7)在資格賽中,運動員想獲得單項決賽資格及在單項決賽中,運動員在第二跳時,重複第一跳的動作。

5.雙杠

現代雙杠動作主要由擺動動作和飛行動作組成,並通過支撐和懸垂動作的變化來反映運動員在該項目上的能力。

運動員做雙杠上法或動作開始前的助跑,必須從雙腿並攏站立姿勢開始。運動員單手或雙手一接觸杠子,則表示動作開始,雙腳離地開始評分。做上法時擺動一條腿、邁一步是不允許的,即雙腳必須同時離地。做上法時,允許在常規落地墊上放置踏跳板。

6.單杠

一套現代單杠動作是運動員運用各種握法,流暢地完成半徑長短不同的擺動、轉體和飛行動作。

運動員必須從雙腿並攏靜立或加助跑,跳起抓杠或由別人幫助上杠;上杠後身體靜止或懸垂擺動,但要保持良好的姿態。評分從運動員離開地麵開始。

7.高低杠

裁判員對高低杠成套動作的評分是由運動員從踏板或墊子起跳開始(不允許在踏板下增加支撐物)。如運動員在上法助跑中出錯、未接觸踏板、器械,或未跑到器械下麵,允許第二次助跑。

運動員掉下器械到重新上器械(男子鞍馬、吊環、雙杠、單杠相同)繼續做動作前,允許有30秒間斷。如果運動員未能在30秒時限內重新上器械,則判定成套動作終止。

8.平衡木

一套平衡木動作的時間不能超過1分30秒。計時從運動員踏板起跳或墊子起跳開始,當運動員結束平衡木成套動作接觸墊子時停表。當規定時間剩10秒時給第一次信號,時間到時給第二次信號。如果在第二次信號響時下法落地,不扣分。如果在第二次信號響後下法落地,將對成套動作超時判定予以扣分:2秒或更少扣0.10分、多於2秒扣0.30分。

運動員從器械上掉下,成套動作被中斷,允許有10秒的間斷時間,間斷時間不計算在成套動作的總時間內。如果運動員未能在10秒時限內重新上平衡木,則成套動作終止。

(三)其他規定

比賽時,運動員要穿規範的體操服,全隊著裝要統一。在鞍馬、吊環、雙杠和單杠比賽中,參賽運動員必須穿長褲、體操鞋(或襪子)。男子運動員在自由體操和跳馬比賽中可以穿短褲,也可赤腳。在所有比賽中運動員都要穿背心。女子運動員不得穿過小過露和透明的體操服,不佩戴珠寶首飾。所有的運動員必須佩戴號碼。如有違反,將被扣除相應的分數。

運動員出場比賽前,應保持直立姿勢,要舉手示意,在綠燈亮或聽到信號後30秒內必須上器械。一套動作結束,立正示意,並立即離開比賽台。動作結束後,不允許運動員重新上比賽台。

為避免傷害事故,在心理上給運動員以支持,在男子單杠、吊環、雙杠和跳馬比賽時,可以有一名教練員站在器械旁或附近進行現場保護。女子體操運動員比賽時,教練員在賽台上調整杠子,或為高低杠、平衡木移動跳板後,必須立即離開比賽台。

在男女比賽項目中,均有A、B兩組裁判員對運動員比賽動作進行評分。A裁判組根據運動員一套動作的內容確定“A”分。“A”分的內容包括:取運動員成套動作的下法加上最好的9個動作共10個動作,計算其難度價值。男子最高難度動作為F組,女子最高難度動作為G組。

在所有比賽中,男子和女子項目成套動作的難度分值如下:

動作組別:A B C D E F G

動作分值: 0.1 0.2 0.3 0.4 0.5 0.6 0.7

A裁判組還要根據不同項目的特殊規定計算動作的連接價值。在所計算的10個動作的難度價值中,每完成一個動作結構組要求,A裁判組將給予0.5的加分。除了跳馬之外,成套動作必須要有合乎要求的下法。

B裁判組確定“B”分,“B”分從10分開始,以0.1分為單位進行扣分。“B”分的內容包括:成套動作的藝術及完成錯誤,技術和編排錯誤。當動作完成發生藝術性和技術性偏差時,要進行扣分。扣分與某一動作或某一成套動作的難度無關。小錯扣0.1分、中錯扣0.3分、大錯扣0.5分、掉下扣0.8分。

把藝術扣分、完成錯誤扣分與技術、編排錯誤扣分進行彙總,並從10分中扣除,所得分數為最後的“B”分。

“A”分和最後的“B”分加起來為一套動作最後的得分。最後得分一般情況下不超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