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商貿專業鎮以城帶鄉的途徑和任務(3)(2 / 2)

(3)土地征用。對土地征用應區分公益性建設項目用地和非公益性即經營性建設項目用地,前者按國家政策規定給予農民補償和做出安排(如成立農轉工的市政施工和環衛建設管護隊伍),後者應由土地所有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用地單位按市場機製直接交易,保證農民長、中、短期利益,尤其是要按用工條件優先保證農民就業和讓農民享有土地增值收益。

(4)土地租賃。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租土地給用地單位,或出租給專門的土地整理公司,由其整理後統一經營,並向農民支付租金。租賃形式的利益機製不易穩定,適宜範圍是公益性項目待征地、資金相對短缺和租期相對較短的建設項目。

(5)土地集體經營。在規劃區內征用土地中留出一定數量土地,或在規劃區合適的項目用地上,由農民集體經濟組織開發經營。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是原集體土地所有者,也可以是規劃區外通過土地置換而來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項目一般應以服務性三產業,以及化工市場、物流市場固定性配套建設為主。作為土地集體經營,必須規範企業製度和管理,為村民提供就業崗位,或提供經營、租賃機會。

(6)土地抵押經營。農民將土地經營權抵押給用地單位,獲得用地單位提供的與抵押期一致的生產工具和固定業務,如獲得物流公司提供的汽車和運輸任務、或獲得包裝加工設備和業務。

(7)土地就地轉型。土地通過統一規劃和集中、合作等經營形式,就地轉變為觀光農業旅遊場地,或轉變為農業產業化企業用地,農民就地轉變為工人或三產業從業市民,農村就地轉變為較多人口集中點和城市網絡點,其適宜推廣的範圍為非建設用地的區域。為此,要加大規劃區外即外圍區蔬菜、水果基地發展和適度規模經營,並向觀光農業旅遊、農業產業化企業轉變,逐步形成以基地為中心村鎮的外圍區的城市化,構建起以核心區為中心的城市網絡體係。

10.3.2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與培訓體係

就業是失地農民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根本出路,培訓農民使之具有城市職業技能和工作素質,是一項必須高度重視和花大力氣才能抓好的艱巨工作,是農村城鎮化要著力解決的一大任務。要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辦學,建立健全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網絡,以職業技術、崗位技能特別是市場營銷、物流管理為就業培訓重點,強化市場經濟、職場規範、社會法製等基本知識灌輸和基本素質訓練,建立嚴格的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機製,在近兩年內首先完成對失地勞動力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普遍培訓,並不斷完善再就業培訓,保證用人單位看得上、用起順,樂於使用本地人才和勞動力。要落實一元化戶籍管理製度,排除對農民進鎮就業的限製性規定,製定失地農民進鎮就業的優惠政策,給予自主創業農民有關稅費減免和信用扶持,大力支持農民進鎮興辦第三產業和從事二、三產業務工。

10.3.3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製度

農村城鎮化,必須要有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製度支撐。要按照市、區規定,結合鎮情,先失地農民、後全部農民;先社保養老、後醫保失業,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係。對失地農民要全部納入社保,保證農民“失地不失利”,條件成熟時再將全鎮農民全部納入社保。積極推進農民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製度,力爭近一年內參醫保率達到100%。引導農民尤其是失地農民購買醫療保險,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可出資補貼。落實、完善農村低保製度,切實做到應保盡保,保證農民享有城鎮居民同樣的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保證失地農民的子女享有城鎮居民子女同樣的國家義務教育所賦予的權力,逐步推進失業保險製度建設。在社會保障資金籌集上,要按照國家、集體、個人及用地主體“四個一點”的原則和思路,不斷探索和落實解決辦法。

10.3.4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

實現農村城鎮化,按照城鎮基礎設施和教育文化衛生事業發展標準,逐步推進外圍區相關配套建設。近期內,完成城鎮輻射中心村及中心村間的水泥道路建設,力爭農村天然氣、自來水、光纖寬帶、電話入戶普及率達到80%以上。圍繞觀光農業旅遊和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積極整治、修建標渠、塘堰、提灌、微噴。整合城鄉教育資源,按照城市建設規劃,調整城鄉中小學布局,加強職業教育,改善辦學條件,力爭率先普及九年製免費義務教育。結合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建設,完善農村衛生服務網絡,推進農村疾病預控監督體係建設。抓好農村科技、文化活動及設施配套,推進城鄉一體的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