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年前,人,神,仙,妖,魔,冥六界,都是有來有往。

但,也不是想幹嘛就幹嘛,六界之王利用界規維持這樣的和平。

【注:雖說各界內都有各界的王,但是人,仙,神卻是以天帝為首,聽令於天帝。妖界臣服於魔界,冥界並沒有摻和在其中不受他們的控製。事以,天帝和魔尊向來不對盤,但界規擺在那兒,他也不好下手。】

界規最重要的兩條就是。第一條,無論那屆內的人,都不可與外界的人相戀,結連理。

說白了,就是人和仙不能在一起,仙和魔不能在一起的意思。等等以此類推!

第二條,不可胡亂殺害外界之人!

怎奈,天帝之子,去人間巡查時,愛上了一個凡間女子。

從此,墜入愛河,不管界規的約束,執意要和她在一起。

其實,仙也不是不能和人在一起,隻要那修仙之人願意放棄道行,剔去仙骨,化為凡人,便可以了。

可是,修仙之路不容易,剔骨之痛也並非常人能忍受得了的,剔骨之時,必須保持清醒的狀態,否則,灰飛煙滅!。

而且,先前已有過例子,那人因沒有忍受過那剔骨之痛,而灰飛煙滅。

從此,便再也沒有人敢去違反界規,而去受那剔骨之痛了。

天帝得知此事後,招回愛子,勸說並加以警告。

帝子不從,非要在回凡間與那女子在一起,願剔除仙骨,化為凡人!

天帝就此一子,當然不可能讓他這樣做。便把他禁足起來。

找到那女子後,訓誡了一番,告訴她,她和帝子是不可能的。

女子不聽,要見帝子。

天帝憤怒之下,修書人界之王,說女子gou引帝子,要對女子做出懲罰。

人王不敢阻攔,便答應下了。

待抓住女子後,魔界突然發兵攻打天庭。

並此,六界大亂,民不聊生。死了很多無辜的妖,人,魔,仙。冥界多了許多冤魂,導致爆滿!

許多惡鬼,冤魂從冥界逃出來,四處擾民,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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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迎風站在天界的誅神台上,血將她那一身白裙染的鮮紅鮮紅的。

從懷中拿出一把精致的匕首。那閃著寒光的刀鋒毫不憐惜的劃開她的手腕,血瞬時就溺出。

女子用手腕處的血,在半空中,畫出一道符咒。

“我以我全身的精血起誓,讓我從此消失在六界之內!讓所有的一切,都恢複正常吧!”

帝子逃離了天帝的掌控後,來到誅神台看到了這一幕,飛快的向女子奔來,阻止她跳下。

“不要!!!!”

女子回頭看了飛奔而來的帝子最後一眼。

決絕的跳下了誅神台,裏麵的火焰一下就吞噬了女子的身體,

眨眼之間。灰飛煙滅!

因她使用的是從來沒人敢用的禁咒。

當她消失後,所有的一切,恢複了正常。

死去的人,回來了。被毀的生物,也回來了。冥界也恢複正常,所有的一切,回到了當初的樣子!

從這以後,界規修改成隻有一條:

六界再也不可來往,關閉了來往的通道。

時間慢慢流逝,再也沒有人知道,當年的事。也沒有任何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