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詩歌與都市文化的關係
作為一種聚落形態,城市是人類曆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人類社會進入文明時代的標誌之一。如果以有一定的規模、有一定的永久性的大型建築、有一定的手工生產場所和交換貿易場所、有一定的城市基礎設施、有比較密集的居民居址等五條標準來衡量中國古代城市,夏朝中後期的二裏頭古城可視為城市形成的標誌。在殷墟遺址的發現中,我們知道殷墟曾是一座起碼十平方裏以上麵積的城市,其市區內版築房屋、宮廟、手工作坊並存。從其房屋遺跡的密集程度看,殷都當時的人口已經相當集中。唐人張守節“正義”的《史記·殷本紀》引《竹書紀年》雲:“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如果將這段文字記載和遺址的發現相對證,應當能反映出商代城市的發展及其規模。到了西周就已經形成了我國曆史上第一次城市建設高潮,從此,城市對於整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此後的曆朝曆代,中國古代都市在同時期的世界都市史上均占據著重要地位,並長時間地走在前麵。戰國時的邯鄲、臨淄,秦代的鹹陽,漢代的長安、洛陽,魏晉六朝時期的洛陽、建康等都是其所屬時代著名的大城市。此外,遍布全國的城市不少都是郡縣治所,是一個地區的政治中心,也是王侯、官僚、貴族等豪富之家的集中地。唐代更是迎來了城市發展的一個高潮,長安、洛陽、揚州、成都等城市的繁榮發達有著許多史料的支撐。
對中國古代城市問題的研究,在曆史學領域尤其是經濟史、社會史領域的研究比較充分,成果頗多。曆史學角度的城市問題研究並不能代替文學文化史角度的城市問題研究。因為,不同學科,其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同一首詩,史學研究者看見的可能是“史實”,並將之作為“以詩證史”的材料;而文學研究者看見的可能是創作主體的內在精神風貌,因而側重於對城市生活的主體——人的精神狀態進行研究。與曆史學領域的城市研究相比,文學史研究領域對中國古代城市的研究顯得比較薄弱,就這個意義上說,從文學角度出發對古代都市進行研究有著必要性。
事實上,中國古代詩歌也確實與都市有著密切的關係。單就詩歌創作主體而言,從漢代開始,中國詩歌史上有作品存世的詩人大部分與都市有著這樣那樣的關係,其主要表現方式有仕宦、遊曆、交遊等,從隋唐開始,更要加上另一重要因素:科舉。據傅璿琮先生考訂,唐代每年到長安參加科舉考試的舉子人數有二三千人。詩人與都市的這種密切關係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詩人的創作風貌。以唐代為例,李白曾在長安生活數載,杜甫十年困守長安,白居易除了在長安、杭州、蘇州、洛陽等地擔任官職之外,最終終老洛陽。據李廷先先生統計,在唐代有寫揚州的詩歌作品兩百多篇,涉及詩人六十多人,他們或到過揚州,或在揚州為官,而居於安史之亂以後的約十之八九。即使少數刻意保持與都市距離的詩人,在其山林高義的表述中也往往有一個潛在的都市作為參照。正因為絕大多數詩人與都市有著各種密切的關係,很多詩作的產生就有著或明顯或隱晦的都市背景。據戴偉華教授統計,在唐代詩歌創作的整體格局中,以京都為創作地點的作品占有絕對之優勢,尤其是初盛唐時期大量的宮廷應製詩更是以絕對的數量稱霸詩壇,其基本形式有三種:一是以文館為中心的創作;二是以帝王為中心的創作;三是以朝廷為中心的創作。“在整個唐詩創作中,陝西的詩作占絕對優勢,第二位是河南,而河南約是它的三分之一。這說明首都在詩人活動中的地位,佐證了文學史上強調的一個觀點:長安作為唐王朝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唐代文人很少有一生未入長安的。”唐代陝西、河南之所以詩作數量多,與長安、洛陽這兩個都市是有密切關聯的。陳尚君教授《唐詩人占籍考》一文(收錄於《唐代文學叢考》一書)據《唐才子傳校箋》(傅璿琮主編,中華書局1987—1995年版)、《唐詩大辭典》(周勳初主編,江蘇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等成果,對唐代詩人的占籍情況進行了統計:在京畿道226位詩人中,京兆府(雍州,今陝西西安)占了186人;在都畿道200位詩人中,河南府(洛州,今河南洛陽)占了120人。這樣看來,古代詩歌與都市文化確實關係密切,而這一關係已開始日益受到重視。近年來,一些文學論著中常常涉及文學與城市的話題,尤其在古代小說、古代戲曲研究領域表現得更明顯,在宋詞研究領域也出現了這一趨勢。但是在詩歌領域對古代都市文化的研究還比較欠缺,這不僅使古代文學研究缺少了一個重要的考察角度,也使對當代都市詩歌的研究缺少了中國傳統語境。考慮到詩歌在中國兩千多年來一直高居於主流文學之殿堂這一重要因素,這種欠缺已經越過了單純的古代詩歌研究層麵,而上升為帶有整體性的古代文學文化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