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期的行政區劃設置
西漢末年,政治日益腐敗,經濟衰落,政治、經濟、軍事大權過於分散,最後導致公元9年王莽篡朝,改國號為“新”,建立王莽掌權的“新”王朝。王莽篡政後,大量網羅漢宗室功臣後裔、封建官僚,改郡封國,亂設行政區劃,改變原來的區劃名稱,地名大亂,形成中國曆史上行政區劃極大的混亂時期。直至公元23年(地皇四年),各地起義軍奮起,王莽被殺,新朝垮台,新莽政權被推翻,由綠林為首的地主階級代表、西漢遠支皇族劉玄取而代之,年號更始,新朝滅亡。後因政權內部角逐激烈。劉玄於更始三年投降赤眉軍後被殺。實際上東漢王朝是從公元25年即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開始的。
因“新”朝時間為時較短,僅存在15年,加之行政區劃改動較大,又在管理體製上不成定局,故對其不作詳細介紹。
公元25年,漢宗室代表劉秀權勢較大,挫敗各地割據勢力,建立東漢朝(公元25~220年)。定都雒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始稱東漢。
東漢的疆域基本上同西漢時疆域,隻是把西漢時各部州的轄區範圍變小,東漢在公元140年仍保持十二州刺史部(中央派出的監察機構,其職能基本同西漢)和司隸校尉部,計有十三個中央派出監察區。另在甘肅以西仍設西域都護府,作為西域當地的最高權力機構。東漢的一級行政區劃為郡、國(王國)、屬國都尉;二級區劃為縣、邑、道、公國,侯國。
東漢接受西漢衰亡的教訓,加強郡縣的權利,削弱封國的範圍和力量,采取“封列侯,奉朝請”措施,不讓封國掌實權,隻食租稅,封域減小,兵馬數量壓縮到最低限度。東漢的封國,—等為王(相當郡),二等為公國,三等為列侯(列侯食縣為侯國、小侯食鄉、亭,關內侯無土,寄食於縣),相當於縣級。
東漢中央官製
大體同於西漢,在朝廷中設太傅為上公,但不常置。以太尉(光武初稱大司馬)、司徒、司空為“三公”,亦即“三司”,而太尉職權較西漢廣泛,列名於“三公”之首。“三公”之下所屬分別設有長史、掾屬、令史、禦屬等,而太尉之屬官尤多,有多達二十四人,令吏及禦屬二十三人;令史又分合下令史、記室令史、門令史等。建安末,曹操為丞相,郗慮為禦史大夫,罷去“三公”之官,隻設置丞相、禦史大夫。東漢也有“九卿”,大體如西漢,其不同者:(1)光祿勳(西投初為郎中令)設五官中郎將。(2)少府設尚書令,(獻帝時分置左右仆射),設尚書六人,光武帝劉秀擴大組織,分為六曹。六曹尚書與尚書令、仆,合稱為“八座”,大事“八座”連名上奏。尚書(台)設左右丞各一人,侍郎(即尚書郎)三十六人(每曹六人);令史二十一人(每曹三人)。可見尚書(台)之機構已漸龐大,事權漸重,“三公”徒有虛位,形成了“政歸台閣”局麵。尚書(台)的設置,是開創性的,為後世各朝代中央政府的雛型,也表明皇權更為加重,這是東漢朝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