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1 / 3)

釋智差別勝相品第十三之三

論曰。複次諸佛如來淨土清淨。其相雲何應知。

釋曰。前於七念中。明如來大富樂即是淨土。前但說八人不可得二人可得。未明不可得及可得所在之處。今欲顯示此處故。問淨土相。

論曰。如言百千經菩薩藏緣起中說。

釋曰。總舉諸經故稱如言。菩薩藏中有別淨土經。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於此經緣起中廣說淨土相。如此淨土文句顯何功德。

論曰。佛世尊在周遍光明七寶莊嚴處。

釋曰。一金二銀三琉璃四摩娑羅五阿輸摩竭婆六因陀羅尼羅七盧嬉胝柯目多。此一一寶光明皆周遍一切處。此處以七寶為莊嚴。佛住其中。

論曰。能放大光明。普照無量世界。

釋曰。此明七寶光明所照之處。釋周遍義。此兩句明色相圓淨。

論曰。無量妙飾界處各各成立。

釋曰。此莊嚴希有無等故言妙飾。有眾多妙飾故言無量。所遊行地為界。所居地為處。一一界一一處。莊嚴具足故言成立。此句明形貌圓淨。

論曰。大域邊際不可度量。

釋曰。徑度為度。周圍為量。一一佛淨土邊際。非凡夫以由旬等數所能度量。此句明量圓淨。

論曰。出過三界行處。

釋曰。三界集諦為行。三界苦諦為處。淨土非二界苦集所攝。故言出過三界行處。此句明處圓淨。若非苦集諦攝。以何因得生。以何法為體。

論曰。出出世善法功能所生。

釋曰。二乘善名出世。從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為出世法對治。功能以四緣為相。從出出世善法功能。生起此淨土故。不以集諦為因。此句明因圓淨。何者為出出世善法。無分別智。無分別後智所生善根。名出出世善法。

論曰。最清淨自在唯識為相。

釋曰。菩薩及如來唯識智。無相無功用故言清淨。離一切障無退失故言自在。此唯識智為淨土體故。不以苦諦為體。此句明果圓淨。

論曰。如來所鎮。

釋曰。如此相淨土。如來恒居其中。最為上首故言鎮。此句明主圓淨。

論曰。菩薩安樂住處。

釋曰。自受行正教。教他受行正教名安樂。菩薩於淨土助佛助道。具此二事故名安樂住處。此句明助圓淨。

論曰。無量天龍夜叉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所行。

釋曰。淨土中實無此眾生。欲令不空故。佛化作如此雜類。此句明眷屬圓淨。若有如此眾生諸菩薩等。皆何所食。

論曰。大法味喜樂所持。

釋曰。大乘十二部經名大法。真如解脫等為味。緣此法味生諸菩薩喜樂。長養諸菩薩五分法身。此句明持圓淨。餐此法味作何等業。

論曰。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為用。

釋曰。凡夫三乘名一切眾生。隨其所能為說正教。令如說修行。離四惡道。離生死。離二乘自愛行。名一切利益。此句明業圓淨。若菩薩於眾生行如此業。能行及行處得何利益。

論曰。一切煩惱災橫所離。

釋曰。三界集諦名一切煩惱。三界苦諦名一切災橫。此二悉離能行行處。此句明利益圓淨。若離如此法。有餘怖畏不。

論曰。非一切魔所行處。

釋曰。淨土中無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故。離一切怖畏。此句明無怖畏圓淨。若淨土中無一切怖畏。六根所受用法悉具有不。

論曰。勝一切莊嚴。如來莊嚴所依處。

釋曰。非唯是有一切所受用具最勝無等。是如來福德智慧行圓滿因所感。如來勝報依止此處。是故最勝。此句明住處圓淨。淨土中以何法為出入路。

論曰。大念慧行出離。

釋曰。大乘正法名大法。於大法中聞慧名念。思慧名慧。修慧名行。此三於淨土是往還道。故名出離。此句明路圓淨。若有此路為乘何法。

論曰。大奢摩他毗缽舍那乘。

釋曰。大乘中五百定名奢摩他。如理如量智名毗缽舍那。以此二為乘。此句明乘圓淨。若有此乘從何門入。

論曰。大空無相無願解脫門入處。

釋曰。於大乘中三解脫門。一體由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若至此門得入淨土。此句明門圓淨。世間世界地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淨土為依何法。

論曰。無量功德聚所。莊嚴大蓮花王為依止。

釋曰。以大蓮華王。譬大乘所顯法界真如。蓮華雖在泥水之中。不為泥水所汙。譬法界真如雖在世間。不為世間法所汙。又蓮花性自開發。譬法界真如性自開發。眾生若證皆得覺悟。又蓮花為群蜂所采。譬法界真如為眾聖所用。又蓮花有四德。一香二淨三柔軟四可愛。譬法界真如總有四德。謂常樂我淨。於眾花中最大最勝故名為王。譬法界真如於一切法中最勝。此花為無量色相功德聚所莊嚴。能為一切法作依止。譬法界真如為無量出世功德聚所莊嚴。此法界真如能為淨土作依止。複次如來願力所感寶蓮花。於諸花中最大最勝故名王。無量色相等功德聚所莊嚴。能為淨土作依止。此句明依止圓淨。淨土中何法是如來住處。

論曰。大寶重閣。如來於此中住。

釋曰。此別明如來住處。如世間受用器世界。有無量過失。若受用淨土有何功德。

論曰。如此淨土清淨顯色相圓淨。形貌量處因果主助眷屬持業利益無怖畏住處路乘門依止圓淨。由前文句。如此等圓淨皆得顯現。複次受用如此淨土清淨。一向淨一向樂一向無失一向自在。

釋曰。恒無雜穢故言一向淨。但受妙樂無苦無舍故言一向樂。唯是實善無惡及無記故言一向無失。一切事悉不觀外緣。皆由自心成故名一向自在。複次依大淨說一向淨。依大樂說一向樂。依大常說一向無失。依大我說一向自在。菩薩若憶念如來富樂。應如此知。

論曰。複次諸佛法界。恒時應見有五業。

釋曰。此中應明法身業。而言諸佛法界者。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轉名法界。五義者。一性義。以無二我為性。一切眾生不過此性故。二因義。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法。緣此生長故。三藏義。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緣故。四真實義。過世間法。世間法或自然壞。或由對治壞。離此二壞故。五甚深義。若與此相應。自性成淨善故。若外不相應。自性成[穀-禾+卵]故。由法身含法界五義。諸菩薩應見法身恒與五業相應。無時暫離。

論曰。一救濟災橫為業。由唯現盲聾狂等疾惱災橫能滅除故。

釋曰。此明大悲力。若定業報眾生。如來於中則無自在。此如前釋。若不定業報。或現在過失。或有對治業。如此眾生若至佛所。如來作意及不作意。皆能令離此等災橫。

論曰。二救濟惡道為業。從惡處引拔。安立於善處故。

釋曰。此明正行力。如來作意及不作意。一切眾生若至佛所。無不息惡行善。

論曰。三救濟行非方便為業。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降伏安立於佛正教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