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夜間的party,依舊在湖畔舉行,這一次就沒有請很多小鎮上的居民過來參加,而是家裏人,陸蔓蔓的朋友和牧場的員工們,他們在湖邊升騰起了一簇獵獵的篝火,燒紅了半邊夜空。
漫天繁星閃爍,今晚的夜色格外濃稠。
“寇先生來了。”
“寇先生今晚很帥哦。”
“寇先生上次謝謝您帶回我們家蔓蔓,您真是熱心腸。”
“寇先生吃羊排嗎?”
……
寇琛還有些適應不了大家的熱情,畢竟從來沒有參加過這種專門為他舉辦的party,過去生意場上的名流舞會倒是參加過不少,但他不覺得這種虛與委蛇的交際有什麼意思。
今晚的party是陸蔓蔓為他舉辦的,他還特意精心打扮過呢,穿上了自認為最帥的一件高檔定製西服,頭發抹了啫喱,就連以前見重要客戶都沒有這般慎重過,他很不喜歡西服的束縛感,平時穿著從來隨意。
而不遠處的青草坪舞池邊,在原修無數次笨拙地踩了陸蔓蔓的腳以後,她終於一把推開了這臭男人,生氣地說:“Youstupidjerk!蠢貨!”
原修攤開手,表示自己真的很無辜啊,他會玩槍會玩斯諾克還會國際象棋但就是不會……跳舞。
施純如舉辦的那些個社交舞會,他從來不參與,覺得蠢爆了。
現在他自己才是真的蠢爆了。
路易斯走過來拍了拍小夥子的肩膀:“我們家蔓蔓小寶貝從小就喜歡跳舞,踢踏爵士華爾茲……以後可夠你學的。”
“我不學。”
原修覺得自己還是得有點子男人的尊嚴,不能總圍著老婆轉,跳舞什麼的,簡直不要太羞恥,他絕對不會學跳舞,絕對!
“哼,這個蠢貨今天踩了我二十次!我暫時不想理他。”
路易斯隻好讓陸蔓蔓挽住了自己的手,側頭,卻看見寇琛站在不遠處的自助餐桌前,沉默而略帶歆羨地看著他們。
路易斯對寇琛其實心懷感激,得知那天颶風天氣是他和原修幫忙將陸蔓蔓接了回來,路易斯便不再計較北海道發生的不愉快事件,他向他表達了誠摯的謝意。
“蔓蔓,這是你為寇先生舉辦的送別party,去和他跳個舞吧。”
路易斯拍了拍陸蔓蔓的肩膀。
聽老爹這樣說,陸蔓蔓望向寇琛。
寇琛立刻站直了身體,放下酒杯的時候險些弄灑,有些笨拙和不知所措。
陸蔓蔓朝他走了過去,緊著一顆心問道:“寇先生會跳舞嗎?”
“跳舞……”
八十年代的大學生最常見的兩種娛樂活動,一個是去錄像廳看香港電影,另一個就是去歌舞廳跳舞。
開玩笑,寇琛當年在學校裏可是自己組建了搖滾樂隊,怎麼可能不會跳舞。
然而……這都多少年了啊,自從仲清離開以後,他就再也沒有跳過舞,甚至那台陪伴他一整個青春歲月的電吉他,也被扔進了地下室,不見天日。
他的青春,早就已經隨她而逝了。
麵對陸蔓蔓的邀約,他踟躕著:“我……不太會了。”
“噢,那真遺憾了。”
陸蔓蔓也有些不大好意思真的和他跳舞。
麵前這個男人,她本應與他多多親近,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怪怪的。
陸蔓蔓離開的時候,寇琛眸子裏劃過一絲黯然,嘴唇喃了喃,卻不知道說什麼好。
原修看著寇琛欲言又止的模樣,突然開口道:“寇叔叔唱歌很好聽啊。”
“嗯?”
原修接過樂隊小哥手裏一柄藍色吉他,朝著寇琛揚了揚:“寇叔叔,要試試嗎。”
看到那柄吉他,寇琛某種翻湧起了深沉的暗流,那是被他塵封擱置的青春歲月,那是他的不可言說,是他內心最深的隱痛。
陸蔓蔓回頭,驚訝地望向寇琛:“叔叔還會彈吉他啊?”
原修笑了笑:“你寇叔叔不僅會彈吉他,你寇叔叔當年還出過碟呢,有很多粉絲和崇拜者。”
陸蔓蔓驚叫起來:“好棒,那寇叔叔今天肯定逃不了了。”
寇琛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他本來想拒絕,但是看著陸蔓蔓期待的眼神,不知道為什麼,他鬼使神差地接過了原修手裏的吉他。
所有人都坐了過來,在草地上聚成了一個小圈,將寇琛圍在中間。
寇琛調了調音,望向陸蔓蔓,陸蔓蔓倚靠在原修的身邊,他伸手攬著她。
她看著寇琛,眸子裏滿是期待。
寇琛眼角突然熱了熱,內心翻湧著難以抑製的波瀾,他努力保持平靜,清了清酸癢的嗓子:“《此情可待》,送給我……”
送給我此生的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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