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導言:時代的呼喚(1 / 2)

住宅問題具有久遠的曆史,與人類社會同齡。但是,住宅被作為城市的重大社會與經濟問題來研究,開始於19世紀末。1872年,當恩格斯發表《論住宅問題》與蒲魯東等人論戰的時候,議論住宅問題的聲音還顯得非常微弱。進入20世紀後,住宅問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1928年,當“國際現代建築協會”舉行成立大會時,提出“城市建設的基本任務就是組織居住、勞動和休息三項功能”。1929年在法蘭克召開了第二次會議,討論了所謂“低級造價住宅”的問題,提出了許多小麵積住戶的設計,反映出設計要盡可能考慮到住宅建設的功能要求和衛生要求。1930年,人從在布魯塞爾召開第三次會議,討論和分折了高、中、低層建築的優缺點。

1933年,國際現代建:協會在馬塞和雅典召開了第四次會議,討論的題目是“功能城市”並通過了“城布規劃大綱”,這就是後來有名的“雅典憲章”。在“大綱”中提出:“城市按居住、工作、遊憩進行分區及平衡後,再建立三者聯係的交通。居住為城市主要因素,要多從居住的人的要求,應以住宅為細胞組成鄰裏單位,應按照人的尺度(人的視域、視角、步行距離等)來估量城市各部分的大小範圍。”此後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關心城市住宅問題的人越來越多,研究內容越來越廣。1976年,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提出了11個領域的社會指標,其中人口,家庭與居住,住房與環境等三個領域都直接與住宅有關。

1978年,國際建築研究與文獻委員會成立了住宅社會學研究小組,專門從宏觀社會經濟角度研究住宅與環境問題。1981年4月在倫敦召開了《城市住宅問題國際研討會》,通過了《住宅人權宣言》。“宣言”強調指出:有一個環境良好、適宜於人的住所是所有居民的基本人權;批評一些政府不公平合理地對待土地和住宅的反社會行為,衷心期望把供應與人類尊嚴相符的良好住宅作為國家的責任。1982年,聯合國宣布1987年為“國際住房年”,呼籲各國政府為無房者提供住宅。1986年5月,聯合國人類居住區委員會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舉行了第九屆會議,有108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人參加,中國代表應邀參加了會議。這次會議除了進行學術活動外,還推動了國際住房年的準備工作。

1990年4月24日至30日在美國華盛頓召開了國際住房會議,我國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與房地產業司組團參加了會議。1990年7月3日至6日國際社會學聯合會住宅與環境建設工作委員會組織的第4屆“城市住宅問題”國際研討會在巴黎舉行,參加會議的有來自包括中國在內的55個國家與地區的近700名代表。會議討論了“大城市住宅問題的分化與極化”、“城市住宅生產”、“居住環境,城市空間、安全、危險”;“住宅與公共政策”,“住宅使用情況”;“生活方式變化與居住環境的演變”;“住所的流動性與城審變遷”;“舊房複興,新房建設與城市改造”等8個方麵的向題。第5屆“城市住宅問題”國際研討會將於1992年在加拿大舉行。1985年12月I7日,聯合國成員一致決定1990年10月1日為世界住房日,從而在全世界掀起了“住宅問題”的高潮。

由此可以看出,進入20世紀下半葉之後,“為所有居民提供符合人類尊嚴的適宜的住房”,已經成為時代的強音,時代的呼喚。探討解決住房問題的政策、方法、措施已經成為全球性的重大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