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愛的真我信念的特質如下:
1.愛是生命本質;2.寬恕是通往幸福之路;3.你永遠都有重新選擇的機會;4.你是同一個大生命體的一部分,與其他生命息息相關;5.著眼於彼此相同之處,方能打造正向的人際關係;6.幸福與平安才是人生的要務;7.每個人都須為自己的感受與反應負責。
把上述兩套信念放在一起,立刻真相大白,不難看出哪一個對自己是有益的。可是,當衝突出現時,我們有時連想都來不及想,小我的防衛措施就已經衝出去了;事後覺得不妥,小我還會死也不讓步。我們習慣了聽從小我恐懼的呼聲,想要掩耳不聞,確實不易。奇跡課程安慰我們說,當我們與小我僵持不下時,隻要我們肯求助於更高智慧,慢慢培養出“信任”與“覺察”的心態,我們就會越來越容易聽見愛之音的輕聲呼喚。
“當我哭泣沒有鞋子穿的時候,卻發現有人沒有腳。”原來由痛苦到幸福隻有一步之遙、一念之差。
8.還自己一份光明
斯瓦米·維韋卡南達(Swami Vivekananda),19世紀一位把東方思想介紹到西方世界而聞名的精神領袖和改革家,曾經說:“讓我們無知的人其實是我們自己。我們用雙手遮住眼睛,然後因為漆黑一片而哭泣。”當你允許自己去感覺的時候,你就會把手從自己眼前移開,還自己一份光明了。
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讓我了解到了感覺的重要性,我親身體驗了把感覺拒之門外的後果。我曾和一個朋友在一個項目上合作了一年。一開始我覺得那似乎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沒有仔細詢問便全身心投入到這個項目上。那時,我是一個自由職業者,同時做著另一份工作,我決定削減自己的工作量,以便把更多的時間投入這個項目上。
原本以為我們兩個會承擔相同的責任,但幾個月後,我發現我在做著這個項目的大部分工作。當我告訴他這對我來說不公平,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工作時,他向我保證他以後不會這樣了,也會像我一樣盡心盡力,而最初吸引我做這個項目的正是這份彼此都有的熱情。知道他的確沒有惡意,我們兩個也都熱愛這個項目時,我就繼續堅持了。我壓抑了自己的困惑,而且每當那份憂慮不安露出苗頭時,我就會馬上有意識地把它壓製下去。我一直在告訴自己:“內心的那種感覺不對,是你判斷錯了,要安靜。”
但是,在我們充分深入地討論事情的細節之前,他便獨自作決定並且影響到了我,那時我心裏覺得越來越不舒服。直到他的一個決定意味著我要放棄現有的工作來完成這個項目,那種壓迫感、無奈感頓時爬上了心頭。一直以來我都在說服自己,理性思維要比內心感覺更重要,但是那時我真的不知所措了。
在那段時期,一個偶然的故事讓我恍然大悟。我和一個朋友還有她的寵物小狗去徒步旅行。在某個地方,我的腿和牽狗的皮帶繞在了一起。在費力地把纏繞的皮帶解開時,我不小心踩到了狗的一隻爪子,那條狗立即尖叫了一聲,我嚇得跳了起來。“對不起!”
我彎下腰撫慰那條小狗說。然後,就像站到了一麵巨大的鏡子麵前,我大聲喊道:“就連一條狗在被踩到時都會發出尖叫聲,可對於同伴的那些所作所為我卻一句話也沒說!”我開始哭泣,長期被壓抑的感覺終於衝出理性的大門顯露出來,我覺得被人踩在了腳下。其實這種感覺一直都在我內心深處某個地方,但是我卻沒有站出來為自己說話,沒有為自己劃定一個防護線或者采取果斷行動使局麵回歸一種平衡狀態。
總之,這次我對自己的坦誠,讓我通過心靈的眼睛看清了尊重的真相。我明白,忽視自己的感覺是無法做到尊重自己的。不安的感覺一直努力讓我看清事情的真相,但是我卻一直在否認。對自己坦誠讓我直麵這樣一個殘酷的事實:沒有人強迫我一直“被別人踩在腳下”,那是我自己的選擇。我的選擇讓我不快樂,但我可以作出一個新的選擇。
經過深深的自我反省,在商議無效的情況下,我作出一個新的決定——一個尊重自己內心真實願望的決定。選擇接受這段合作關係的結束,使自己逃離這個可能適合他人但絕對不適合自己的環境。
對於和我一樣怕別人不高興而憚於說“不”的人,那個過程的確極其痛苦,對我來說那份痛苦更加難以承受,因為我那麼努力,花費了那麼多時間和精力。這件事對我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讓我知道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要做到對自己坦誠。